奏折详情
奏为遵旨议奏办理裁汰驿丞情形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杨应琚鹤年
- 官职
- 两广总督广东巡抚
- 具奏日期
- 乾隆20年02月15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该部议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两广总督臣杨应琚广东巡抚臣托恩多谨
奏为遵
旨议奏事乾隆十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接准部咨驿
丞一官尙司驿务现在直省各驿除在州县城
治及附近处所俱系州县经管外尚有驿丞二
百五员若概行裁汰归州县地方官经理于
体制更为画一但州县事务佐杂等官仅可分
驻料理其应否需用佐杂及各该处佐杂现在
有无分驻地方可否移驻驿站或地方远调佐
杂各有专司仍应酌留驿丞之处令臣等各按
地方情形妥酌定议具奏臣等伏查广东额设
驿丞共三十二缺节次奉文裁汰二十九员尚
存广州府属之五仙驿南雄府属之凌江驿肇
庆府属之麟山驿未经议裁臣等逐一酌议查
南雄府属之凌江驿与保昌县同城该驿差船
止二十复肇庆府属之麟山驿与封川县同城
该驿差船仅止四复虽当孔道事务尚简应行
裁汰所有一应驿务事宜责令各该县自行经
理以省冗费至广州府属番禺县之五仙驿系
省会之区差使络绎事务纷繁计差船一百九
十余号人夫七百余名该县附郭事繁势难兼
顾即县属之佐贰等官亦皆各有专司难以移
驻惟查有河泊所大使系属闲缺堪以鱼管驿
丞事务其原设之驿丞应一并裁汰凡船只夫
役一切差务统归该大使管理至动用钱粮修
造船只以及支给工食原系驿道衙门经管均
应照旧无庸另议该大使应给以河泊所大使
兼管驿丞事务字样印信以昭信守嗣后缺出
由本省拣选咨调庶人地相宜俾无贻误其现
任驿丞朱廷传唐宗泰陈兆鲸等三员请照例
仍留粤省如遇典史等缺酌量咨补所有臣等
遵照部议办理缘由谨具折恭
奏伏乞
皇上睿鉴训示遵行谨
奏
乾隆二十年二月
日
奏
兩廣總督臣楊應琚廣東巡撫臣託恩多謹
奏為遵
旨議奏事乾隆十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接准部咨驛
丞一官尙司驛務現在直省各驛除在州縣城
治及附近處所俱係州縣經管外尚有驛丞二
百五員若概行裁汰歸州縣地方官經理於
體制更為畫一但州縣事務佐雜等官僅可分
駐料理其應否需用佐雜及各該處佐雜現在
有無分駐地方可否移駐驛站或地方遠調佐
雜各有專司仍應酌留驛丞之處令臣等各按
地方情形妥酌定議具奏臣等伏查廣東額設
驛丞共三十二缺節次奉文裁汰二十九員尚
存廣州府屬之五仙驛南雄府屬之凌江驛肇
慶府屬之麟山驛未經議裁臣等逐一酌議查
南雄府屬之凌江驛與保昌縣同城該驛差船
止二十復肇慶府屬之麟山驛與封川縣同城
該驛差船僅止四復雖當孔道事務尚簡應行
裁汰所有一應驛務事宜責令各該縣自行經
理以省冗費至廣州府屬番禺縣之五仙驛係
省會之區差使絡繹事務紛繁計差船一百九
十餘號人夫七百餘名該縣附郭事繁勢難兼
顧即縣屬之佐貳等官亦皆各有專司難以移
駐惟查有河泊所大使係屬閒缺堪以魚管驛
丞事務其原設之驛丞應一併裁汰凡船隻夫
役一切差務統歸該大使管理至動用錢糧修
造船隻以及支給工食原係驛道衙門經管均
應照舊無庸另議該大使應給以河泊所大使
兼管驛丞事務字樣印信以昭信守嗣後缺出
由本省揀選咨調庶人地相宜俾無貽誤其現
任驛丞朱廷傳唐宗泰陳兆鯨等三員請照例
仍留粵省如遇典史等缺酌量咨補所有臣等
遵照部議辦理緣由謹具摺恭
奏伏乞
皇上睿鑒訓示遵行謹
奏
乾隆二十年二月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44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