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报销给发流民银数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方观承
- 官职
- 直隶总督
- 具奏日期
- 乾隆19年12月10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赈灾免税缓征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该部议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直隶总督臣方观承谨
奏为
奏明事案照乾隆八年直隶河津深冀等属及山
东河南夏旱成灾外出穷民聚集京师荷蒙
皇上恩准廷臣条奏照乾隆元年资送流民之例每
口每程给银六分老病不能行走者每程加脚
力银三分令大宛二县五城司坊官并沿途州
县通行资送回籍等因通行遵照续于是年九
月内经前督臣高斌以乾隆五年资送流民定
例大口日给制钱二十文小口减半今照乾隆
元年之例给银六分日行数程计其一日所得
倍逾银给之数恐流民转以流移为乐境各明
户部改照五年定例资给其各州县内于文到
之先给过六分者应请亦准报销其有资病不
能起行以及冬月应行留养者遵照雍正八年
钦奉
世宗宪皇帝谕旨动用常平仓谷大口日给一升小口
五合按日动支留养等因各在案嗣于事竣之
后东案咨销节经部驳令将改照五年定例资
送缘由并以前给过若干分晰声明造册具
奏并将所给钱文画一核实报部等因兹据布
政使王麟查明乾隆八九两年各属资给过大
宛二县五城司坊及隣邑递送流民口粮脚力
并本处设立饭厂留养照例开报棚厂实价柴
薪等项共应准销银五千六百三十六两八钱
五分三厘零内照乾隆元年定例给发过银三
千三百七十二两三钱五厘零查明改照乾隆
五年定例给发过银二千二百六十七两六钱
一分三厘零分晰造具清册并声明所给钱文
因按照各处时价折实难以画一等因具详前
来臣覆核无异除将清册送部核销外理合遵
照部咨恭折
奏明伏乞
皇上圣鉴施行谨
奏
乾隆十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奏
直隸總督臣方觀承謹
奏為
奏明事案照乾隆八年直隸河津深冀等屬及山
東河南夏旱成災外出窮民聚集京師荷蒙
皇上恩准廷臣條奏照乾隆元年資送流民之例每
口每程給銀六分老病不能行走者每程加脚
力銀三分令大宛二縣五城司坊官並沿途州
縣通行資送回籍等因通行遵照續於是年九
月內經前督臣高斌以乾隆五年資送流民定
例大口日給制錢二十文小口減半今照乾隆
元年之例給銀六分日行數程計其一日所得
倍逾銀給之數恐流民轉以流移為樂境各明
户部改照五年定例資給其各州縣內於文到
之先給過六分者應請亦准報銷其有資病不
能起行以及冬月應行留養者遵照雍正八年
欽奉
世宗憲皇帝諭旨動用常平倉穀大口日給一升小口
五合按日動支留養等因各在案嗣於事竣之
後東案咨銷節經部駁令將改照五年定例資
送緣由並以前給過若干分晰聲明造冊具
奏并將所給錢文畫一核實報部等因茲據布
政使王麟查明乾隆八九两年各屬資給過大
宛二縣五城司坊及隣邑遞送流民口糧脚力
并本處設立飯廠留養照例開報棚廠實價柴
薪等項共應准銷銀五千六百三十六兩八錢
五分三釐零內照乾隆元年定例給發過銀三
千三百七十二兩三錢五釐零查明改照乾隆
五年定例給發過銀二千二百六十七兩六錢
一分三釐零分晰造具清冊並聲明所給錢文
因按照各處時價折實難以畫一等因具詳前
來臣覆核無異除將清冊送部核銷外理合遵
照部咨恭摺
奏明伏乞
皇上聖鑒施行謹
奏
乾隆十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39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