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厘正钱谷刑名之管见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胡定
- 官职
- 掌福建道监察御史
- 具奏日期
- 乾隆19年12月02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地方情形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九卿议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掌福建道监察御史加一级纪录五次臣胡定谨
奏为敬陈管见仰祈
圣鉴正事窃惟国赋有常经征
缴必无所扰公庭资执法折狱贵得其平寓抚
字于催科者威明于谳决所以恤民银而彰宪
典也伏惟
圣朝仁昭义立庶绩咸熙而钱谷刑名之间奉行容
有未当似宜加以厘正者臣管见所及谨为我
皇上一一陈之
一钱粮之屯都宜直禁也查州县各都各图中
有急公之良民不无抗欠之顽户其抗粮顽户
所宜加以痛惩乃有司每顾考成不顾流弊某
都某图有欠粮者勒令某都图之良民代纳家
富者全屯都稍裕者令已图盖欲钱粮速于全
完也抑知自有已屯都已图之众顽户将以抗欠
为得计而良民之受累无穷殊非催科之良法
臣请严饬有司征收钱粮毋许勒巴都图庶急
公奉上各循其分谊之当然
一输纳之打短封宜革也查州县征收钱粮令
粮户自封投柜会同教官拆封此定例也顾拆
封之时库书粮书称兑银两手或高下有多少
分者有多少数错者一并标名曰打短封于是
汇票四出粮户给盖越衙所费之数百十倍于
所短之数而驾扰库书窃谓与其打短封而滋
扰于投柜之后何如粮户投纳时令库书粮书
当面称兑始封投柜并无短封可打之为愈则
变而通之似为德便
一代书战记宜革除以达民情也查例载刑名
衙门务择里民中之诚实识字者考取代书递
行在各该省地方官因给以战记凡词状必有
代书战记始行收阅盖以官所考取必不敢增
减情节也窃思承充代书者守中狡黠之辈
安得有诚实之人迩遇民间有不能已于赴愬
之情彼恃其战记若奇货可居有肆其勒索者
矣若辈惟利是图正未必不增减情节也且承
充代书之人官员其所奉承役其所交结官
吏或有凭隙欲其书词状用战记必不肯先是
各衙有蠹弊本官不得闻属员有污行上官不
得悉代书之设适以遮其耳目而已臣请革除
词状必有代书战记之例俾下情得上达如
谓代书不设恐多诬告之事京城五方杂处并
无考取代书诬告虽多于外省乎似不宜设之
以遏民之伸诉也
一断结田产宜画一以息民讼也查州县词讼
田土居其过半乾隆九年覆准民间典买田房
如系卖契又经年远即无杜绝字样总属卖断
之产虽系原主嫡派子孙亦不得告找告赎以
乾隆十八年覆准置买田产现今在三十年以
内者准其找赎如在三十年以外契内虽无杜
绝等项字样不许混告找赎细释所谓三十年
以内准其找赎者盖指未经绝卖契听赎者
而言非谓卖契无听赎字样而亦许其找赎也
乃各省有司听断不能画一有契载回赎而不
押令找赎者有卖契并无听赎字样而断令找
赎者官无定判民有违心此讼狱所以繁兴也
臣请申饬地方官凡田产买卖契载听赎在三
十年以内者买主不肯找价又复措赎核卖罚
具契价归田归原主如卖契虽在三十年以
内并无听赎字样卖主图赖混告照诡诈例治
罪有司不照例断结严加议处如此则法同参
三民无妄冀讼狱可以寝息也以上四条恤民
银而催科不扰彰宪典而谳决以平奉行容有
未当似宜加以厘正者有臣管见所及是否有当
伏乞
圣鉴施行臣曷任惶悚待罪之至臣谨
奏
乾隆拾玖年拾贰月 初四日
奏
掌福建道監察御史加一級紀錄五次臣胡定謹
奏為敬陳管見仰祈
聖鑒正事竊惟國賦有常經徵
繳必無所擾公庭資執法折獄貴得其平寓撫
字於催科者威明於讞決所以恤民銀而彰憲
典也伏惟
聖朝仁昭義立庶績咸熙而錢穀刑名之間奉行容
有未當似宜加以釐正者臣管見所及謹為我
皇上一一陳之
一錢糧之屯都宜直禁也查州縣各都各圖中
有急公之良民不無抗欠之頑戶其抗糧頑戶
所宜加以痛懲乃有司每顧考成不顧流弊某
都某圖有欠糧者勒令某都圖之良民代納家
富者全屯都稍裕者令已圖蓋欲錢糧速於全
完也抑知自有已屯都已圖之衆頑戶將以抗欠
為得計而良民之受累無窮殊非催科之良法
臣請嚴飭有司徵收錢糧毋許勒巴都圖庶急
公奉上各循其分誼之當然
一輸納之打短封宜革也查州縣徵收錢糧令
糧戶自封投櫃會同教官拆封此定例也顧拆
封之時庫書糧書稱兌銀兩手或高下有多少
分者有多少數錯者一併標名曰打短封於是
彙票四出糧戶給蓋越衙所費之數百十倍於
所短之數而駕擾庫書竊謂與其打短封而滋
擾於投櫃之後何如糧戶投納時令庫書糧書
當面稱兌始封投櫃並無短封可打之為愈則
變而通之似為德便
一代書戰記宜革除以達民情也查例載刑名
衙門務擇里民中之誠實識字者考取代書遞
行在各該省地方官因給以戰記凡詞狀必有
代書戰記始行收閱蓋以官所考取必不敢增
減情節也竊思承充代書者守中狡黠之輩
安得有誠實之人邇遇民間有不能已於赴愬
之情彼恃其戰記若奇貨可居有肆其勒索者
矣若輩惟利是圖正未必不增減情節也且承
充代書之人官員其所奉承役其所交結官
吏或有憑隙欲其書詞狀用戰記必不肯先是
各衙有蠹弊本官不得聞屬員有污行上官不
得悉代書之設適以遮其耳目而已臣請革除
詞狀必有代書戰記之例俾下情得上達如
謂代書不設恐多誣告之事京城五方雜處並
無考取代書誣告雖多於外省乎似不宜設之
以遏民之伸訴也
一斷結田產宜畫一以息民訟也查州縣詞訟
田土居其過半乾隆九年覆准民間典買田房
如係賣契又經年遠即無杜絕字樣總屬賣斷
之產雖係原主嫡派子孫亦不得告找告贖以
乾隆十八年覆准置買田產現今在三十年以
內者准其找贖如在三十年以外契内雖無杜
絕等項字樣不許混告找贖細釋所謂三十年
以內准其找贖者蓋指未經絕賣契聽贖者
而言非謂賣契無聽贖字樣而亦許其找贖也
乃各省有司聽斷不能畫一有契載回贖而不
押令找贖者有賣契並無聽贖字樣而斷令找
贖者官無定判民有違心此訟獄所以繁興也
臣請申飭地方官凡田產買賣契載聽贖在三
十年以內者買主不肯找價又復措贖核賣罰
具契價歸田歸原主如賣契雖在三十年以
內並無聽贖字樣賣主圖賴混告照詭詐例治
罪有司不照例斷結嚴加議處如此則法同參
三民無妄冀訟獄可以寢息也以上四條恤民
銀而催科不擾彰憲典而讞決以平奉行容有
未當似宜加以釐正者有臣管見所及是否有當
伏乞
聖鑒施行臣曷任惶悚待罪之至臣謹
奏
乾隆拾玖年拾貳月 初四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38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