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芦东应解扣裁盐政养廉银等应否解交海望查收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普福
- 官职
- —
- 具奏日期
- 乾隆19年11月24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览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为奏明请
旨事窃照广东每年应解地丁钱粮并盈余等项银
两例应请
旨解交藩库查自乾隆十八年十二月初二日起至本
年十二月初一日止应扣截旷银五千
两又长芦运司运同运判等官养廉银七千一
百三十三两三钱三分零山东运司养廉银一
千两又收过各项盈余银八千三百五十三两
二钱五分零以上共银二万四百八十六两五
钱八分零查乾隆十八年请
旨解交内大臣海望查收在案今应否仍照往例解
交之处奴才未敢擅便理合
奏明请
旨伏乞
圣主睿鉴训示谨
奏
乾隆十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奏
為奏明請
旨事竊照廣東每年應解地丁錢糧并盈餘等項銀
兩例應請
旨解交藩庫查自乾隆十八年十二月初二日起至本
年十二月初一日止應扣截曠銀五千
兩又長蘆運司運同運判等官養廉銀七千一
百三十三兩三錢三分零山東運司養廉銀一
千兩又收過各項盈餘銀八千三百五十三兩
二錢五分零以上共銀二萬四百八十六兩五
錢八分零查乾隆十八年請
旨解交內大臣海望查收在案今應否仍照往例解
交之處奴才未敢擅便理合
奏明請
旨伏乞
聖主睿鑒訓示謹
奏
乾隆十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3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