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查勘赤水河情形及现在酌办缘由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定长
- 官职
- 贵州巡抚
- 具奏日期
- 乾隆19年09月16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地方情形、水利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知道了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为据实查办恭请
圣鉴事窃照黔省每年办运京铅四百余万觔因陆
运永宁水次路远费多节于乾隆十年奏准动
项开通毕节县属又新河直达川省之重庆
以便铅运所有节脚价于二年内归还原动
司库银两乾隆十七年正月内
题销除核减外实准销银三万三千二百余两即
于该年试运起至十五年已及四载仅节省银
一万四千余两经前抚臣爱必达奏请将上游
天鼓岩等一十八滩下游新龙等七滩查系无
益工程原用过工费银一万七千余两著落原
办官赔完并请定岁修银六百两以备善后等
因钦奉
上谕将来转运数年即可抵完何得豫令着赔钦此
钦遵其岁修银两亦经部驳查迄今未覆臣于
上年巡验查运铅即省之项尚未归清司库随
严核查于本年已据报完外又盈余节省银
八百余两经臣具
题在案惟访闻河道险阻由水运者无几由陆运
者较多节省银两承办官不过设法补苴经非
经久之策臣随行据布政司详委粮驿道沈迁
黔西协副将孟绍先率同该府县前往查勘去
后兹据委员等详称公同前赴白沙以上之
天鼓岩等滩虽以栉梳开凿改由白沙河为运
铅口岸毋庸再议外本道协等由白沙下船历
难心等滩挨次查勘查自白沙河至鱼塘河身
既窄且以发源未远水性沙淤其中猪圈门等
滩乱石冲塞水势陡险拉吊费力有碍舟行请
改由鱼塘河下船起运至新龙滩河宽水平滩
势亦稳虽间有沙石拉吊可行其自新龙至螺
狮等七滩乱石冲塞前经奏明有素人自扰凿
子至二郎等七滩两岸神天石壁河水湍流一
线舟行上水维艰应请将下水运铅由新龙滩
上之石家沱起刬计二十五里至二郎滩下
之太湾上船现在商盐船只俱停泊于此两截
刬运民力亦便其于部滩以下之游洪滩起至
鸡心滩止河面颇宽水势亦缓内有一二滩乱
石碍舟然亦易施人力惟是此河自川而上仅
通黔属之太定遵义二地盐民资商贩盐
劝之外别无他货贸迁且川省行销黔盐引额
岁有定数销售口岸又有定所载运盘剥往来
船只亦有限制不能增益即使官为造船专为
下水运铅之计则上水舵手日食无出转输寡
尽实有不能将岁运四百余万京铅既由水运
之势今核计商船岁可运铅一百五六十万觔
以每百觔节省银二钱一厘零计其每年约可
得三千两与从前报部省之数亦适相符合惟
查乾隆十五年闰毕节县知县凌均乃能承
办经司道议将威宁水城运铅觔俱运赴毕
节交部总归凌均合办等因奉前院批行遵照
办理在案但查自毕节承办以来船数既多转
运不易一人兼办大费周章铅运无悮而
应还开河之项俱已报完无如凌均于上年病
故接手之员办理更属竭蹶若照旧分运庶
为众擎易举应请将威宁州每年应运铅二百
万觔水城通判应运铅一百万觔仍令该厅州
自行催募马匹直运永宁其毕节县所管之福
集厂应运铅一百五十万觔仍令该县由水路
挽运交以免延悮再查从前议请岁修银六
百两原为修理各滩起见今各滩可行之处人
力易施而每年水涨石冲阻碍处所随时
修理应请量为动给等情由司核覆前来臣查
黔省开通赤水河道原为运铅起见省费可便民
而设无如开濬之始办理不无草率如原奏由
赤水渡天鼓岩为运铅水口者旋即改至白沙
河已移下八十余里其为不符者一近前抚臣
爱必达奏称新龙至螺狮等七滩原属当年实
在形势乃数年来自螺狮以下之撞盘子等七
滩又为沙石冲积亦属难行必得起刬至二郎
滩下船方无阻碍是前此仅须起刬三里者今
计程共二十五里其为不符者二又原奏所称
节省以四百余万觔均由水运乃河道险阻
势难通顺不得已经部议均承办而凌均仍多
陆运以致加重载脚为弥缝求合原议节省
之数而船户歇户视为畏途每滋物议是陆运
多而水运少其为不符者三今臣既查勘确切
备悉情形且开河工费俱已归还自今以往若
再迁就容隐将来贻误运务干系非轻臣请将
水运铅觔改由白沙河下之鱼塘为口岸运至
新龙滩起刬陆运二十五里至二郎滩下船直
达川省以上下游运载船只及河道险易而计
每年实可运铅一百五十万觔通盘细核每百
觔节省脚价二钱一厘零约得银三千两每年
核实造报仍与从前节省数目相等至水运铅
觔仍令毕节县将应办之一百五十万觔就近
办运其威宁州应运铅二百万觔水城厅应运
铅一百万觔仍照向例各由陆路分运永宁水
次方为便稳再从前议请岁修银六百两经部行
查之复迄今未覆现在查勘得实虽水性涨
落不无沙石阻碍而河泥之更易不甚悬殊岁
修银两无需六百两之多请即于运铅节省脚
价内每年动支一百二十两给发毕节县为拉
吊人夫捞移沙石之费仍令该管知府随时督
查毋使沙石壅积以致有碍行似此酌办将从前
改易朦混设法弥补之积弊一旦剔除而节省
仍可如前岁修不致废坠京铅不虞贻悮行运
有益商民似属经久便利之举也所有查勘赤
水河情形及现在酌办缘由理合据实恭折
奏明伏祈
皇上圣鉴训示谨
奏
乾隆十九年九月十七日
奏
為據實查辦恭請
聖鑒事竊照黔省每年辦運京鉛四百餘萬觔因陸
運永寧水次路遠費多節於乾隆十年奏准動
項開通畢節縣屬又新河直達川省之重慶
以便鉛運所有節脚價於二年內歸還原動
司庫銀兩乾隆十七年正月內
題銷除核減外實准銷銀三萬三千二百餘兩即
於該年試運起至十五年已及四載僅節省銀
一萬四千餘兩經前撫臣愛必達奏請將上游
天鼓巖等一十八灘下游新龍等七灘查係無
益工程原用過工費銀一萬七千餘兩著落原
辦官賠完并請定歲修銀六百兩以備善後等
因欽奉
上諭將來轉運數年即可抵完何得豫令着賠欽此
欽遵其歲修銀兩亦經部駁查迄今未覆臣於
上年巡驗查運鉛即省之項尚未歸清司庫隨
嚴核查於本年已據報完外又盈餘節省銀
八百餘兩經臣具
題在案惟訪聞河道險阻由水運者無幾由陸運
者較多節省銀兩承辦官不過設法補苴經非
經久之策臣隨行據布政司詳委糧驛道沈遷
黔西協副將孟紹先率同該府縣前往查勘去
後兹據委員等詳稱公同前赴白沙以上之
天鼓巖等灘雖以櫛梳開鑿改由白沙河為運
鉛口岸毋庸再議外本道協等由白沙下船歷
難心等灘挨次查勘查自白沙河至魚塘河身
既窄且以發源未遠水性沙淤其中猪圈門等
灘亂石沖塞水勢陡險拉吊費力有礙舟行請
改由魚塘河下船起運至新龍灘河寬水平灘
勢亦穩雖間有沙石拉吊可行其自新龍至螺
獅等七灘亂石沖塞前經奏明有素人自擾鑿
子至二郎等七灘兩岸神天石壁河水湍流一
線舟行上水維艱應請將下水運鉛由新龍灘
上之石家沱起剗計二十五里至二郎灘下
之太灣上船現在商鹽船隻俱停泊於此兩截
剗運民力亦便其于部灘以下之游洪灘起至
雞心灘止河面頗寬水勢亦緩內有一二灘亂
石礙舟然亦易施人力惟是此河自川而上僅
通黔屬之太定遵義二地鹽民資商販鹽
勸之外別無他貨貿遷且川省行銷黔鹽引額
歲有定數銷售口岸又有定所載運盤剝往來
船隻亦有限制不能增益即使官為造船專為
下水運鉛之計則上水舵手日食無出轉輸寡
盡實有不能將歲運四百餘萬京鉛既由水運
之勢今核計商船歲可運鉛一百五六十萬觔
以每百觔節省銀二錢一釐零計其每年約可
得三千兩與從前報部省之數亦適相符合惟
查乾隆十五年閏畢節縣知縣凌均乃能承
辦經司道議將威寧水城運鉛觔俱運赴畢
節交部總歸凌均合辦等因奉前院批行遵照
辦理在案但查自畢節承辦以來船數既多轉
運不易一人兼辦大費周章鉛運無悞而
應還開河之項俱已報完無如凌均於上年病
故接手之員辦理更屬竭蹶若照舊分運庶
為眾擎易舉應請將威寧州每年應運鉛二百
萬觔水城通判應運鉛一百萬觔仍令該廳州
自行催募馬匹直運永寧其畢節縣所管之福
集廠應運鉛一百五十萬觔仍令該縣由水路
輓運交以免延悞再查從前議請歲修銀六
百兩原為修理各灘起見今各灘可行之處人
力易施而每年水漲石沖阻礙處所隨時
修理應請量為動給等情由司核覆前來臣查
黔省開通赤水河道原為運鉛起見省費可便民
而設無如開濬之始辦理不無草率如原奏由
赤水渡天鼓巖為運鉛水口者旋即改至白沙
河已移下八十餘里其為不符者一近前撫臣
愛必達奏稱新龍至螺獅等七灘原屬當年實
在形勢乃數年來自螺獅以下之撞盤子等七
灘又為沙石沖積亦屬難行必得起剗至二郎
灘下船方無阻礙是前此僅須起剗三里者今
計程共二十五里其為不符者二又原奏所稱
節省以四百餘萬觔均由水運乃河道險阻
勢難通順不得已經部議均承辦而凌均仍多
陸運以致加重載腳為彌縫求合原議節省
之數而船戶歇戶視為畏途每滋物議是陸運
多而水運少其為不符者三今臣既查勘確切
備悉情形且開河工費俱已歸還自今以往若
再遷就容隱將來貽誤運務干係非輕臣請將
水運鉛觔改由白沙河下之魚塘為口岸運至
新龍灘起剗陸運二十五里至二郎灘下船直
達川省以上下游運載船隻及河道險易而計
每年實可運鉛一百五十萬觔通盤細核每百
觔節省脚價二錢一釐零約得銀三千兩每年
核實造報仍與從前節省數目相等至水運鉛
觔仍令畢節縣將應辦之一百五十萬觔就近
辦運其威寧州應運鉛二百萬觔水城廳應運
鉛一百萬觔仍照向例各由陸路分運永寧水
次方為便穩再從前議請歲修銀六百兩經部行
查之復迄今未覆現在查勘得實雖水性漲
落不無沙石阻礙而河泥之更易不甚懸殊歲
修銀兩無需六百兩之多請即於運鉛節省脚
價內每年動支一百二十兩給發畢節縣為拉
吊人夫撈移沙石之費仍令該管知府隨時督
查毋使沙石壅積以致有礙行似此酌辦將從前
改易朦混設法彌補之積弊一旦剔除而節省
仍可如前歲修不致廢墜京鉛不虞貽悞行運
有益商民似屬經久便利之舉也所有查勘赤
水河情形及現在酌辦緣由理合據實恭摺
奏明伏祈
皇上聖鑒訓示謹
奏
乾隆十九年九月十七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33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