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办理海丰县诬陷造反案情形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杨应琚鹤年
- 官职
- 两广总督广东巡抚
- 具奏日期
- 乾隆19年09月15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民众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38广东惠州府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知道了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两广总督臣杨应琚广东巡抚臣鹤年跪
奏为奏
闻事窃照乾隆十九年八月十一日据广东惠州府
属海丰县知县翁登举禀八月初二日访闻县
属黄茅汛前雷公坑山上有布旗一面中间
写奉天承运旗号侧写正元戎马左边写左都
督戴孚中右边写右都督陈连东字样已据汛
兵张应将旗收取票送营员卑职随细加察访
戴孚中即监生戴士宗陈连东即监生陈绍登
家有田产素皆安分并未为匪覆亲诣该处细
讯保隣周凤高陈廷瑞等亦供无奸匪往来踪
迹除现在密缉捏造之人务获解究外合先禀
报等情臣等伏思戴孚中等如果有为匪情事
自必畏惧查拏断无明目张胆自书姓名张挂
之理此必附近奸徒挟嫌捏造希图诬陷挹累
必须速缉重治未便稍有踈纵随饬委理猺同
知祖懋池潮阳县知县刘为鸿提臣胡贵亦选
派营员会同该府县上紧访缉去后嗣据知县
翁登缉获写旗之吴世魁究获起意造旗诬陷
之戴尔汉及受嘱转写旗之李春茂到案并
将原旗令吴世魁当堂书写比对笔迹相符录
供禀报臣等以此案捏造奸徒既经拏获自应
严审速结以昭炯戒随饬将应审各犯解省候
讯去后兹据该府县将戴尔汉等同原获布旗
呈解到省臣等率同广东布政使石柱按察使
沈伟业逐细研讯缘戴尔汉系监生戴孚中即
戴士宗无服族叔向曾佃种戴孚中田亩欠租
未清乾隆十八年十一月内戴孚中赴县控追
戴尔汉因无力偿还订至次年秋间清楚迨干
隆十九年七月内戴尔汉仍以无力求缓戴孚
中不允致相争角戴尔汉嗔其不顾族情辄怀
怨恨因闻马朝柱系现在缉拏匪犯即起意捏
造布旗将戴孚中指为马朝柱伙党书旗张挂
冀图挹累泄忿又因乾隆十九年三月内曾向
监生陈连东即陈绍登借钱不给反遭斥辱亦
图牵累遂于七月二十五日先书底稿一纸中
写奉天承运旗号侧写正元戎马即指马朝柱
左写左都督戴孚中右写右都督陈连东并购
买白布缝成布旗又应自行书写被人识认笔
迹过是月二十八日有伊旧日雇工李春茂前
往探望戴尔汉即以刻处有无相熟写字之人
向其询问李春茂称吴世魁以对并询其因何
欲觅写字之人戴尔汉具以实告即令其转托
吴世魁书写愿出工钱二百文又另谢李春茂
钱一百文李春茂始未应允后因戴尔汉再三
嘱诱李春茂素不识字因贪图酬谢亦即听从
戴尔汉即将布旗字稿并写旗工钱二百文俱
交李春茂于二十九日携往吴世魁家告知前
情况其书写吴世魁因恃隔县之人未必有人
认识笔迹贪得钱文即照稿缮写旗上同字稿
俱给李春茂于八月初一日交还戴尔汉将字
稿烧毁于是夜将旗穿挂竹竿之上携至雷公坑
山上插坚初二日早被兵张应见而收取票
送营员旋据该县翁登举闻报经臣等委员
会同访缉因吴世魁写旗之时曾被林宏明窥
见追后林宏明适遇陈连东之侄陈群高告语
前情禀县即缉获吴世魁究获戴尔汉李春茂
等到案录供禀报臣等饬令解至省城隔别研
讯据各犯供认前情不讳臣等恐有同谋捏造
伙党严加究诘矢供不移并令吴世魁当堂书
写比对原获布旗笔迹相符又令戴尔汉亲写
原稿行款字样亦复无异无遁饰查戴尔汉
因负租被追借钱不遂细故辄指戴孚中陈连
东为逆匪马朝柱伙党捏造布旗图陷泄忿实
属死有余辜惟是逆匪马朝柱尚未就获似未
便将藉名陷害之案先请
题达应请照广西李维茂诬揭诬陷治罪之案将
戴尔汉立毙杖下以彰
国法吴世魁虽非同谋但图得钱文辄敢将此等
诬蔑之语代为书写未免狥宽请将吴世魁饬
发本省琼州府属烟瘴最重地方充军至配所
照例折责李春茂系戴尔汉旧日雇工素不识
字未经同谋因贪图酬谢即听从指使携旗转
托与世魁书写亦属不法应枷号两个月满日
重责四十板再充徒役三年以惩顽辜戴孚中
即戴士宗陈连东即陈绍登均系被诬应与已
经告语禀获犯之林宏明俱无庸议戴尔汉
所书底稿已据焚毁起获布旗应行销毁李春
茂吴世魁所得钱文照追入官戴尔汉拖欠戴
孚中租钱应在家属名下查追同原佃田亩一
并交还戴孚中收领管业再臣杨应琚前在山
东巡抚任内接准
廷寄乾隆十七年十月十五日奉
上谕首逆马朝柱未经弋获如有架名马朝柱逆揭
拏累良民希图陷害者但系缉控造之人照逆
匪党从重治罪其帖内开具人名概置不问并不
提解到案如此庶足以息刁风而安良善钦此仰
见我
皇上明烛万里铁悉靡遗令臣等现在遵照
谕旨再行出示遍为晓谕务使此等刁恶之徒咸知
设计诬陷不足以害人而自反罹法网未敢再
萌妄念庶刁风可息而官役亦得专力严缉首
逆矣所有臣等密缉缘由除另缮供指并将布
旗照样抄录封呈
御览外谨合词缮
奏伏祈
皇上训示遵行谨
奏
乾隆十九年九月十五日
奏
兩廣總督臣楊應琚廣東巡撫臣鶴年跪
奏為奏
聞事竊照乾隆十九年八月十一日據廣東惠州府
屬海豐縣知縣翁登舉稟八月初二日訪聞縣
屬黃茅汛前雷公坑山上有布旗一面中間
寫奉天承運旗號側寫正元戎馬左邊寫左都
督戴孚中右邊寫右都督陳連東字樣已據汛
兵張應將旗收取票送營員卑職隨細加察訪
戴孚中即監生戴士宗陳連東即監生陳紹登
家有田產素皆安分並未為匪覆親詣該處細
訊保隣周鳳高陳廷瑞等亦供無奸匪往來踪
跡除現在密緝捏造之人務獲解究外合先稟
報等情臣等伏思戴孚中等如果有為匪情事
自必畏懼查拏斷無明目張膽自書姓名張掛
之理此必附近奸徒挾嫌捏造希圖誣陷挹累
必須速緝重治未便稍有踈縱隨飭委理猺同
知祖懋池潮陽縣知縣劉為鴻提臣胡貴亦選
派營員會同該府縣上緊訪緝去後嗣據知縣
翁登緝獲寫旗之吳世魁究獲起意造旗誣陷
之戴爾漢及受嘱轉寫旗之李春茂到案並
將原旗令吳世魁當堂書寫比對筆蹟相符錄
供稟報臣等以此案捏造奸徒既經拏獲自應
嚴審速結以昭炯戒隨飭將應審各犯解省候
訊去後茲據該府縣將戴爾漢等同原獲布旗
呈解到省臣等率同廣東布政使石柱按察使
沈偉業逐細研訊緣戴爾漢係監生戴孚中即
戴士宗無服族叔向曾佃種戴孚中田畝欠租
未清乾隆十八年十一月內戴孚中赴縣控追
戴爾漢因無力償還訂至次年秋間清楚迨乾
隆十九年七月內戴爾漢仍以無力求緩戴孚
中不允致相爭角戴爾漢嗔其不顧族情輒懷
怨恨因聞馬朝柱係現在緝拏匪犯即起意捏
造布旗將戴孚中指為馬朝柱夥黨書旗張掛
冀圖挹累洩忿又因乾隆十九年三月內曾向
監生陳連東即陳紹登借錢不給反遭斥辱亦
圖牽累遂於七月二十五日先書底稿一紙中
寫奉天承運旗號側寫正元戎馬即指馬朝柱
左寫左都督戴孚中右寫右都督陳連東並購
買白布縫成布旗又應自行書寫被人識認筆
蹟過是月二十八日有伊舊日雇工李春茂前
往探望戴爾漢即以刻處有無相熟寫字之人
向其詢問李春茂稱吳世魁以對並詢其因何
欲覓寫字之人戴爾漢具以實告即令其轉託
吳世魁書寫願出工錢二百文又另謝李春茂
錢一百文李春茂始未應允後因戴爾漢再三
嘱誘李春茂素不識字因貪圖酬謝亦即聽從
戴爾漢即將布旗字稿并寫旗工錢二百文俱
交李春茂於二十九日携往吳世魁家告知前
情況其書寫吳世魁因恃隔縣之人未必有人
認識筆蹟貪得錢文即照稿繕寫旗上同字稿
俱給李春茂於八月初一日交還戴爾漢將字
稿燒燬於是夜將旗穿掛竹竿之上携至雷公坑
山上插堅初二日早被兵張應見而收取票
送營員旋據該縣翁登舉聞報經臣等委員
會同訪緝因吳世魁寫旗之時曾被林宏明窺
見追後林宏明適遇陳連東之侄陳群高告語
前情稟縣即緝獲吳世魁究獲戴爾漢李春茂
等到案錄供稟報臣等飭令解至省城隔別研
訊據各犯供認前情不諱臣等恐有同謀捏造
夥黨嚴加究詰矢供不移並令吳世魁當堂書
寫比對原獲布旗筆蹟相符又令戴爾漢親寫
原稿行款字樣亦復無異無遁飾查戴爾漢
因負租被追借錢不遂細故輒指戴孚中陳連
東為逆匪馬朝柱夥黨捏造布旗圖陷洩忿實
屬死有餘辜惟是逆匪馬朝柱尚未就獲似未
便將藉名陷害之案先請
題達應請照廣西李維茂誣揭誣陷治罪之案將
戴爾漢立斃杖下以彰
國法吳世魁雖非同謀但圖得錢文輒敢將此等
誣衊之語代為書寫未免狥寬請將吳世魁飭
發本省瓊州府屬烟瘴最重地方充軍至配所
照例折責李春茂係戴爾漢舊日雇工素不識
字未經同謀因貪圖酬謝即聽從指使携旗轉
託與世魁書寫亦屬不法應枷號兩個月滿日
重責四十板再充徒役三年以懲頑辜戴孚中
即戴士宗陳連東即陳紹登均係被誣應與已
經告語稟獲犯之林宏明俱無庸議戴爾漢
所書底稿已據焚燬起獲布旗應行銷燬李春
茂吳世魁所得錢文照追入官戴爾漢拖欠戴
孚中租錢應在家屬名下查追同原佃田畝一
并交還戴孚中收領管業再臣楊應琚前在山
東巡撫任內接准
廷寄乾隆十七年十月十五日奉
上諭首逆馬朝柱未經弋獲如有架名馬朝柱逆揭
拏累良民希圖陷害者但係緝控造之人照逆
匪黨從重治罪其帖內開具人名概置不問并不
提解到案如此庶足以息刁風而安良善欽此仰
見我
皇上明燭萬里鐵悉靡遺令臣等現在遵照
諭旨再行出示遍為曉諭務使此等刁惡之徒咸知
設計誣陷不足以害人而自反罹法網未敢再
萌妄念庶刁風可息而官役亦得專力嚴緝首
逆矣所有臣等密緝緣由除另繕供指并將布
旗照樣抄錄封呈
御覽外謹合詞繕
奏伏祈
皇上訓示遵行謹
奏
乾隆十九年九月十五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3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