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王玉民等人不应赦免仍照原议分别发遣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黄炳
- 官职
- 山东巡抚
- 具奏日期
- 雍正01年08月26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甚是应当如是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山东巡抚臣黄炳谨
奏为事在
故前情难轻纵恭请
圣裁事窃有已故朱洪福即朱憨担于康熙五
十八年间在河南聚众扰乱事发脱逃奉
旨严缉嗣于康熙六十年十二月十四日携仆
四人潜至济宁州起意抢剳当各店与
向曾认识之全自得并王玉民等商议自
得等欲刦其事纠合二十余人议定十
八日举行十七日即被李天荣密首该州
赵之鹤当将王民等拿获而朱洪福一犯
潜逃无踪臣前在按察司任内以朱洪福
系豫省叛案首犯岂容在境滋事任其远
飏随亲差干役分头严拿获臣役于康熙
六十一年二月十四日在单县拿获臣严
加刑讯据情实并前在河南遂平等县
刦掠之处伊亦各认不讳即报明前抚臣
李树德具折奏
闻一面将朱洪福发该州招解讵朱洪福于该
州审解后在途病故臣惟恐该犯病故是
虚随差役至病故处所验看过在案后将
现犯王玉民等审明照律各拟流其王玉
民与高中美二犯不便畱在内地请解部
刺发和扑多乌兰古木地方招解前抚臣
李树德亲审具
题部议以朱洪福等明系复欲扰乱地方驳
令再行审拟今臣复将高中美王玉民严
行夹讯各犯坚称止知抢刦并不知朱洪
福有谋及扰乱之事查各犯罪不致死已
在
赦前但朱洪福系叛案内脱逃之首犯各犯敢
与彼同谋听其纠约实与寻常谋抢之贼
盗不同应请不准援
赦仍照原议分别发遣以惩匪类除具
题外理合缮折
奏请
圣裁
雍正元年捌月 贰拾陆 日
奏
山東巡撫臣黃炳謹
奏為事在
故前情難輕縱恭請
聖裁事竊有已故朱洪福即朱憨担于康熙五
十八年間在河南聚衆擾亂事發脫逃奉
旨嚴緝嗣于康熙六十年十二月十四日携僕
四人潛至濟寧州起意搶剳當各店與
向曾認識之全自得并王玉民等商議自
得等欲刦其事糾合二十餘人議定十
八日舉行十七日即被李天榮密首該州
趙之鶴當將王民等拿獲而朱洪福一犯
潛逃無踪臣前在按察司任内以朱洪福
係豫省叛案首犯豈容在境滋事任其遠
颺隨親差幹役分頭嚴拿獲臣役于康熙
六十一年二月十四日在單縣拿獲臣嚴
加刑訊據情實并前在河南遂平等縣
刦掠之處伊亦各認不諱即報明前撫臣
李樹德具摺奏
聞一面將朱洪福發該州招解詎朱洪福于該
州審解後在途病故臣惟恐該犯病故是
虛隨差役至病故處所驗看過在案後將
現犯王玉民等審明照律各擬流其王玉
民與高中美二犯不便畱在內地請解部
刺發和撲多烏蘭古木地方招解前撫臣
李樹德親審具
題部議以朱洪福等明係復欲擾亂地方駁
令再行審擬今臣復將高中美王玉民嚴
行夾訊各犯堅稱止知搶刦並不知朱洪
福有謀及擾亂之事查各犯罪不致死已
在
赦前但朱洪福係叛案内脫逃之首犯各犯敢
與彼同謀聽其糾約實與尋常謀搶之賊
盜不同應請不准援
赦仍照原議分别發遣以懲匪類除具
題外理合繕摺
奏請
聖裁
雍正元年捌月 貳拾陸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7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