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征员回籍路费应仍遵章程五年通较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卫哲治
官职
安徽巡抚
具奏日期
乾隆19年08月18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人事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乾隆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乾隆

朱批信息

朱批
该部议奏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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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安徽巡抚臣卫哲治谨 奏为钦奉 上谕事窃准户部咨开查乾隆十九年酌定议覆 部议章程内酌定官员 路费银两每年动支银数如有多寡不齐总以 五年内通融计算不得出于定额之外如有逾 额者落赔补等因在案今五年通较安徽省多 支银一十三两九钱四分与例不符应令遵照 原议着落赔补还项报部存查等因行据布政 使高晋详称查微员回籍路费定有按里数多 寡给银及扶柩外加之例凡有应给俱系遵例 办理随详随给其程途里数多寡既不能预料 所支银两又并无一定势难与部定额数恰相 符合若将最后请领之员减数给发未免偏枯 是以照例支给且溢支银两为数无多应请仍 俟下年通融造报等情前来臣覆查 微员无力回籍酌量赏给路费乃系 圣主轸恤特恩自未便任意滥支钦遵章程案内部 议查照乾隆四年题定之例自乾隆八年为始 各省支给之 数折中定额通融酌办不出范围之外原属持 平惟是每年回籍微员既无定额而程途远近 给费多寡又难预料不特此年多而被年少即 五年通较亦恐盈缩不齐势难画一窃思一应 支销钱粮惟应据实办理如不应给而给虽在 额内亦应着落追赔如系应给之项即或溢额 例得准销所有微员回籍路费一项似应仍遵 章程案内五年通较之例如五年内支不及额 并溢额之数均留于下届通较则章程无改而 办理得所遵循矣是否有当臣谨缮折恭 奏伏祈 皇上睿鉴训示谨 乾隆十九年八月十八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档案编号
故宫03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