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筹办绿旗官兵起程事宜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方观承吴进义
- 官职
- 直隶总督直隶提督
- 具奏日期
- 乾隆19年08月01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军务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军机大臣议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直隶总督臣方观承谨
奏为筹办绿旗官兵起程事宜恭请
圣训事准兵部咨会大学士公傅恒等议奏派往北
路官兵一案内开宣化大同绿旗砲手兵一千
名交与该督抚照例办理于四月底前抵军营
不致有误等因奉
旨宣化大同绿旗兵一千名著傅禄带领前往钦此
臣等即钦遵行知傅禄遵照一面将应行办理
事宜详查旧例公司酌除原议已经指示明
晰及从前出师换防案内定有章程毋庸议
外所有应需酌办理并候钦遵行之处谨逐
条分晰奏请
皇上训示一查宣镇历年换防兵丁系马步各半挑
派此次奉派之兵专用砲手自应于步战兵内
挑选前往但差探报号事必须兼用马兵臣
等酌议每步兵百名应挑马兵二十名宣大两
镇奉派兵一千名应每镇各挑步兵四百名马
兵一百名合计两镇共挑步兵八百名马兵二
百名所派兵丁于该镇挑选后仍覆加验看务
皆精锐之选一需用砲位从前系由部发运往
今是否军营现有砲位并所需火药铅弹火绳
等项俱赴军营领用无需另行筹备一砲手虽
祇管放砲而随身军器自不可少应令马兵各
带弓箭腰刀步兵各带鸟鎗仍酌配腰刀铁斧
务令各合身躯挑选利以期适用一旗帜盔
甲锅帐房等项每兵五百名应酌带新旧旗
二十堂每兵九名照例合给帐房二顶锅二
副均于各营内摘拨充用盔甲向系奏文动支
公项制造绵布甲褂壮帽令应即用本兵绵甲
壮帽如有缺少即行查明补制足数一领兵官
弁除总兵官傅禄已奉
旨特派外以下各员应倣照从前北路换防之例宣
大两镇各派兵五百名每镇应派参将或游击
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即令各于
所属内详加选派具报一官弁应需马驼旧例
总兵给马十四匹驼四只跟役二十四名参游给
马五匹驼二只跟役八名守备给马四匹驼一
只跟役六名千把总均给马三匹驼一只跟役
三名跟役每二名给驮马一匹官员马匹于营
马内拨给本色驼每只折银十五两跟役驮马
每匹折银八两乾隆三年北路换防游击马五
匹内折价二匹守备马四匹内折价一匹每匹
价银八两此次领兵官弁应得马匹似应倣照
乾隆三年之例酌量折给总兵十马内折价五
匹参游五马内折价二匹守备四马内折价一
匹千把三马内折价一匹余皆按数实给照例
于营马内摘拨另行动项买补其应得驼只及
跟役驮马均照旧例折给银两一兵丁应需马
驼查雍正十三年北路换防案内马兵除本身
骑马外各给骡一头步兵每名亦给骡一头又
无分马步兵每十名增骡三头共给骡十三头
乾隆五年奏准以马易骡每马步兵十名共给
马十五匹乾隆八年又经定议以驼易马每马
步兵十名共给驼七只所当驼只由宣属十一
州县采买供应查从前宣镇换防兵三百名十
兵给驼七只共需驼二百一十只今宣镇应派
兵五百名按十兵七驼计应办驼三百五十
只合之大同镇兵共应办驼七百只值兹需用
军驼之时办理不无劳费且此次派兵与从前
换防不同未便全令以马易驼臣等酌议似应
照乾隆五年马步兵十名共给马十五匹之例
稍为变通除马兵乘骑本马之外合计马步兵
十名共应给马十五匹马兵每名每匹折价银
八两步兵每名实给马一匹其余五匹改给驼
二只计兵五名合给一驼只资驮载行装而步
兵有马乘骑更得养其精锐且以五马折价办
给二驼加入较雇之费亦尚有节省又从前换
防官兵三百名裹带一个月口粮用驼六十只
亦系宣属州县办给今官兵五百名照此核
应给裹带口粮驼一百二只通计宣镇马步兵
五百名除马兵一百名骑去本马并各折价一
百二只又驮载号砲并火药驼一只马匹即于
本营内拨用照例动项另行买补驼只请交与
口北道照现在采买军驼之例于商驼内及时
采买分派宣属州县养膺按期给母庸复派
州县购买大同镇所需马匹亦应照例于本营
内拨用驼只应听山西抚臣恒文酌量购办至
兵丁跟役驮马折价均应查照定例办理一官
兵应领赏项原议令照从前之例大臣官员等
各赏给二年俸银绿旗兵丁各赏给银二十两
跟随官兵人役各赏给皮袄银二两今据该
镇呈报大同镇移称查雍正十三年等年换防之
例守备以上官员赏给二年俸银千把赏给二
年俸薪之外尚有借给整装银一项内参将每
员借给银三百两游击每员借给银二百两守
备每员借给银一百两千总每员借给银六十
两把总每员借给银四十两均于应得俸饷内
分作六季扣还今次派出官兵除遵照原议分
别给赏外其官员借给之项应否仍照旧例借
给分季扣还候议办理一查雍正十三年北路
路出师驻防及鄂尔坤等处换防俱自宣化起
程由大同出得胜口行走派给化城向导领
赴军营此次奉派宣大官兵应由何路会集何
口行走并于何处换给向导均须预为知会如
出得胜口则大同系经由顺道应令总兵傅禄
带领宣镇兵到彼统领一并行走如出张家口
则令大同之兵来宣会集起身前往一次奉
派原议令于明年四月底前抵军营自应早为
起程查原议内京兵于明年二月初间起程黑
龙江兵于明年二月二十后自京起程俱陆续
出张家口今宣大之兵如出得胜口亦应令于
二月初间起程如出张家口须于京兵过宣之
前数日起程庶为妥协再查从前出师官兵先
支十二个月盐菜银两给八十日行粮换防官
兵出口裹带三个月盐菜银两口粮系在大同
仓支领一个月本色其余折给银两至归化城
自行采买随带按每名折银九钱各在案今次
官兵盐菜应否先支数月其行粮应给若干日
并于何处分别本色折色阅支若由张家口行
走即须于张家口仓内关支再张家口外并无
买处必须全支本色则所需驼只加添载及两
倍是以宣镇派兵旧案皆系由大同行走合并
陈明候议饬遵以上各条应请俟定议之日移
会晋省画一遵照为此缮折恭
奏伏乞
皇上圣鉴训示
勅议施行谨
奏
乾隆十九年八月 初 日
奏
直隸總督臣方觀承謹
奏為籌辦綠旗官兵起程事宜恭請
聖訓事准兵部咨會大學士公傅恒等議奏派往北
路官兵一案內開宣化大同綠旗砲手兵一千
名交與該督撫照例辦理於四月底前抵軍營
不致有誤等因奉
旨宣化大同綠旗兵一千名著傅禄帶領前往欽此
臣等即欽遵行知傅禄遵照一面將應行辦理
事宜詳查舊例公司酌除原議已經指示明
晰及從前出師換防案內定有章程毋庸議
外所有應需酌辦理並候欽遵行之處謹逐
條分晰奏請
皇上訓示一查宣鎮歷年換防兵丁係馬步各半挑
派此次奉派之兵專用砲手自應於步戰兵內
挑選前往但差探報號事必須兼用馬兵臣
等酌議每步兵百名應挑馬兵二十名宣大兩
鎮奉派兵一千名應每鎮各挑步兵四百名馬
兵一百名合計兩鎮共挑步兵八百名馬兵二
百名所派兵丁於該鎮挑選後仍覆加驗看務
皆精銳之選一需用砲位從前係由部發運往
今是否軍營現有砲位並所需火藥鉛彈火繩
等項俱赴軍營領用無需另行籌備一砲手雖
祇管放砲而隨身軍器自不可少應令馬兵各
帶弓箭腰刀步兵各帶鳥鎗仍酌配腰刀鐵斧
務令各合身軀挑選利以期適用一旗幟盔
甲鍋帳房等項每兵五百名應酌帶新舊旗
二十堂每兵九名照例合給帳房二頂鍋二
副均於各營內摘撥充用盔甲向係奏文動支
公項製造綿布甲褂壯帽令應即用本兵綿甲
壯帽如有缺少即行查明補製足數一領兵官
弁除總兵官傅禄已奉
旨特派外以下各員應倣照從前北路換防之例宣
大兩鎮各派兵五百名每鎮應派參將或遊擊
一員守備一員千總二員把總四員即令各於
所屬內詳加選派具報一官弁應需馬駝舊例
總兵給馬十四匹駝四隻跟役二十四名參遊給
馬五匹駝二隻跟役八名守備給馬四匹駝一
隻跟役六名千把總均給馬三匹駝一隻跟役
三名跟役每二名給馱馬一匹官員馬匹於營
馬內撥給本色駝每隻折銀十五兩跟役馱馬
每匹折銀八兩乾隆三年北路換防遊擊馬五
匹內折價二匹守備馬四匹內折價一匹每匹
價銀八兩此次領兵官弁應得馬匹似應倣照
乾隆三年之例酌量折給總兵十馬內折價五
匹參遊五馬內折價二匹守備四馬內折價一
匹千把三馬內折價一匹餘皆按數實給照例
於營馬內摘撥另行動項買補其應得駝隻及
跟役馱馬均照舊例折給銀兩一兵丁應需馬
駝查雍正十三年北路換防案內馬兵除本身
騎馬外各給騾一頭步兵每名亦給騾一頭又
無分馬步兵每十名增騾三頭共給騾十三頭
乾隆五年奏准以馬易騾每馬步兵十名共給
馬十五匹乾隆八年又經定議以駝易馬每馬
步兵十名共給駝七隻所當駝隻由宣屬十一
州縣採買供應查從前宣鎮換防兵三百名十
兵給駝七隻共需駝二百一十隻今宣鎮應派
兵五百名按十兵七駝計應辦駝三百五十
隻合之大同鎮兵共應辦駝七百隻值茲需用
軍駝之時辦理不無勞費且此次派兵與從前
換防不同未便全令以馬易駝臣等酌議似應
照乾隆五年馬步兵十名共給馬十五匹之例
稍為變通除馬兵乘騎本馬之外合計馬步兵
十名共應給馬十五匹馬兵每名每匹折價銀
八兩步兵每名實給馬一匹其餘五匹改給駝
二隻計兵五名合給一駝隻資馱載行裝而步
兵有馬乘騎更得養其精銳且以五馬折價辦
給二駝加入較雇之費亦尚有節省又從前換
防官兵三百名裹帶一個月口糧用駝六十隻
亦係宣屬州縣辦給今官兵五百名照此核
應給裹帶口糧駝一百二隻通計宣鎮馬步兵
五百名除馬兵一百名騎去本馬並各折價一
百二隻又馱載號砲并火藥駝一隻馬匹即於
本營內撥用照例動項另行買補駝隻請交與
口北道照現在採買軍駝之例於商駝內及時
採買分派宣屬州縣養膺按期給母庸復派
州縣購買大同鎮所需馬匹亦應照例於本營
內撥用駝隻應聽山西撫臣恒文酌量購辦至
兵丁跟役馱馬折價均應查照定例辦理一官
兵應領賞項原議令照從前之例大臣官員等
各賞給二年俸銀綠旗兵丁各賞給銀二十兩
跟隨官兵人役各賞給皮襖銀二兩今據該
鎮呈報大同鎮移稱查雍正十三年等年換防之
例守備以上官員賞給二年俸銀千把賞給二
年俸薪之外尚有借給整裝銀一項內參將每
員借給銀三百兩遊擊每員借給銀二百兩守
備每員借給銀一百兩千總每員借給銀六十
兩把總每員借給銀四十兩均於應得俸餉內
分作六季扣還今次派出官兵除遵照原議分
別給賞外其官員借給之項應否仍照舊例借
給分季扣還候議辦理一查雍正十三年北路
路出師駐防及鄂爾坤等處換防俱自宣化起
程由大同出得勝口行走派給化城嚮導領
赴軍營此次奉派宣大官兵應由何路會集何
口行走并於何處換給嚮導均須預為知會如
出得勝口則大同係經由順道應令總兵傅禄
帶領宣鎮兵到彼統領一併行走如出張家口
則令大同之兵來宣會集起身前往一次奉
派原議令於明年四月底前抵軍營自應早為
起程查原議內京兵於明年二月初間起程黑
龍江兵於明年二月二十後自京起程俱陸續
出張家口今宣大之兵如出得勝口亦應令於
二月初間起程如出張家口須於京兵過宣之
前數日起程庶為妥協再查從前出師官兵先
支十二個月鹽菜銀兩給八十日行糧換防官
兵出口裹帶三個月鹽菜銀兩口糧係在大同
倉支領一個月本色其餘折給銀兩至歸化城
自行採買隨帶按每名折銀九錢各在案今次
官兵鹽菜應否先支數月其行糧應給若干日
並於何處分別本色折色閱支若由張家口行
走即須於張家口倉內關支再張家口外並無
買處必須全支本色則所需駝隻加添載及兩
倍是以宣鎮派兵舊案皆係由大同行走合併
陳明候議飭遵以上各條應請俟定議之日移
會晉省畫一遵照為此繕摺恭
奏伏乞
皇上聖鑒訓示
勅議施行謹
奏
乾隆十九年八月 初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30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