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清查未报升科田地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庄有恭
- 官职
- 江苏巡抚
- 具奏日期
- 乾隆19年07月30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地方情形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该部知道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江苏巡抚臣庄有恭谨
奏为钦奉
上谕事案准
廷寄乾隆十六年二月初八日奉
上谕蒋溥因湖南龙阳一县未报升科之地至三万
余亩计直有以此者议亦不少请饬各督抚将本
报升之地概准业户自首以一年为限等语亦属
清厘积赋应行之事俟各省督抚奏事之便将蒋
溥原折抄寄令其查办钦此并将原折抄寄前来
当经前抚臣转札江苏布政使司钦遵查办去
后今据布政使彭家屏详称除上元江宁等六
十五州县卫咸据结覆并无升垦田地隐匿未
报外其溧水娄县武进无锡金匮荆溪丹阳宝
应太仓等九州县据报自首升科转则田荡荡
涂共三十一顷三十二亩零共升增银一百八
十五两零米麦豆一百二十五石零遇闰加征
银二两零米麦二升零减征米五升零请从
乾隆十九年为始入额起科其自垦之年起
至乾隆十八年应征银米照例补征充饷相应
造册详请核
奏再照江省向例报垦民赋田亩及芦洲改种禾
麦应升民赋者俱于请实升科等事案内每年
于奏销前造册报部转升其新涨芦洲例于五
年一丈案内汇报历年遵照办理今前项升转
田亩因奉
谕旨清厘是以统归此案报升嗣后如有升转田地
应请仍照向例听民随时呈报每年于奏销前
报部转升其新涨芦洲仍五年一次清丈报部
如有隐漏照例治罪入官地方官失于觉察一
并参处等情详请前来除册送部外臣谨会同
两江总督臣鄂容安恭折具
奏伏乞
皇上睿鉴勅部查照施行谨
奏
乾隆十九年七月二十日
奏
江蘇巡撫臣莊有恭謹
奏為欽奉
上諭事案准
廷寄乾隆十六年二月初八日奉
上諭蔣溥因湖南龍陽一縣未報陞科之地至三萬
餘畝計直有以此者議亦不少請飭各督撫將本
報陞之地概准業戶自首以一年為限等語亦屬
清釐積賦應行之事俟各省督撫奏事之便將蔣
溥原摺抄寄令其查辦欽此并將原摺抄寄前來
當經前撫臣轉札江蘇布政使司欽遵查辦去
後今據布政使彭家屏詳稱除上元江寧等六
十五州縣衛咸據結覆並無陞墾田地隱匿未
報外其溧水婁縣武進無錫金匱荊溪丹陽寶
應太倉等九州縣據報自首陞科轉則田蕩蕩
塗共三十一頃三十二畝零共陞增銀一百八
十五兩零米麥豆一百二十五石零遇閏加徵
銀二兩零米麥二升零減徵米五升零請從
乾隆十九年為始入額起科其自墾之年起
至乾隆十八年應徵銀米照例補徵充餉相應
造冊詳請核
奏再照江省向例報墾民賦田畝及蘆洲改種禾
麥應陞民賦者俱於請實陞科等事案內每年
於奏銷前造冊報部轉陞其新漲蘆洲例於五
年一丈案內彙報歷年遵照辦理今前項陞轉
田畝因奉
諭旨清釐是以統歸此案報陞嗣後如有陞轉田地
應請仍照向例聽民隨時呈報每年於奏銷前
報部轉陞其新漲蘆洲仍五年一次清丈報部
如有隱漏照例治罪入官地方官失於覺察一
并參處等情詳請前來除冊送部外臣謹會同
兩江總督臣鄂容安恭摺具
奏伏乞
皇上睿鑒勅部查照施行謹
奏
乾隆十九年七月二十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3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