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特参滥及文致之厅县以肃法纪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胡定
- 官职
- 掌福建道监察御史
- 具奏日期
- 乾隆19年07月10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这所奏情节着该督抚明白回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掌福建道监察御史加二级纪录五次臣胡定谨
奏为特参滥及文致之厅县以肃法纪事今年五
月内福州将军新柱福建巡抚陈弘谋密明彰
化县凶番焚杀兵民一案系熟番三甲等勾引
生番焚杀多命定拟奏定夺内据称厅县各
役偷挖番孩头颅挖万此案之头各官有无知
情臣陈弘谋另行确审拟题报又称不能审
出实情之台防同知王文昭彰化县知县刘辰
骏凤山县知县英士元檄调来省随同自行审
明可否照彻审事件后任改正前官免议之例
均予免议听候部议等因吏部议以降调奉
旨依议其因不能审出实情议以降调之王文昭刘
辰骏英士元俱著该督抚出具考语送部引见再
降谕旨钦此臣查台防同知王文昭于乾隆拾捌
年叁月内署台湾府事承审此案以生番险僻
强悍难于缉拿惟将熟番三甲等研讯并滥及
现经省释无辜之熟番夹新等壹拾肆人锻炼
成狱又揣台无确据乃给差役王泰及彰化县
役谢升等番银壹百两构取头颅该役等遂发
冢偷挖死番头颅叁颗为熟番焚杀之据此人
鬼所共含冤也旋而情弊败露该督抚并不参
核究审反委该同知会新任台湾知府曾曰瑛
审理该同知犹欲回护今年叁月将军抚布按
及福州府县等官会同研审始得实情时该同
知与该县同在列不能掩饰非自行改正可
比且滥及无辜文致罪状法不可逭是敢伏乞
皇上将该同知王文昭革职该县刘辰骏行革职
一并饬审该督抚展转庇护亦属不合仰惟
圣鉴施行臣不胜惶悚战栗之至臣谨
奏
乾隆拾玖年柒月初拾日
奏
掌福建道監察御史加二級紀錄五次臣胡定謹
奏為特參濫及文致之廳縣以肅法紀事今年五
月內福州將軍新柱福建巡撫陳弘謀密明彰
化縣兇番焚殺兵民一案係熟番三甲等勾引
生番焚殺多命定擬奏定奪內據稱廳縣各
役偷挖番孩頭顱挖萬此案之頭各官有無知
情臣陳弘謀另行確審擬題報又稱不能審
出實情之臺防同知王文昭彰化縣知縣劉辰
駿鳳山縣知縣英士元檄調來省隨同自行審
明可否照徹審事件後任改正前官免議之例
均予免議聽候部議等因吏部議以降調奉
旨依議其因不能審出實情議以降調之王文昭劉
辰駿英士元俱著該督撫出具考語送部引見再
降諭旨欽此臣查臺防同知王文昭於乾隆拾捌
年叁月內署臺灣府事承審此案以生番險僻
強悍難於緝拿惟將熟番三甲等研訊並濫及
現經省釋無辜之熟番夾新等壹拾肆人鍛煉
成獄又揣臺無確據乃給差役王泰及彰化縣
役謝昇等番銀壹百兩構取頭顱該役等遂發
塚偷挖死番頭顱叁顆為熟番焚殺之據此人
鬼所共含冤也旋而情弊敗露該督撫並不參
核究審反委該同知會新任臺灣知府曾曰瑛
審理該同知猶欲回護今年叁月將軍撫布按
及福州府縣等官會同研審始得實情時該同
知與該縣同在列不能掩飾非自行改正可
比且濫及無辜文致罪狀法不可逭是敢伏乞
皇上將該同知王文昭革職該縣劉辰駿行革職
一併飭審該督撫展轉庇護亦屬不合仰惟
聖鑒施行臣不勝惶悚戰慄之至臣謹
奏
乾隆拾玖年柒月初拾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2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