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律例宜归画一以免案同办异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王应彩
官职
掌河南道监察御史
具奏日期
乾隆19年06月24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地方情形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乾隆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乾隆

朱批信息

朱批
该部议奏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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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掌河南道监察御史臣王应彩谨 奏为律例宜归画一以息案同办异致滋弊窦事 窃惟吏刑虽分两部法律未便互岐谨就微臣 愚见所及敬为我 皇上陈之 一事属因公文武之处分宜画一也律载官吏 买物不及支价赃不入已拟还职役吏部则例 内区为三条不逮给者罚俸一年半不给者降 一级调用竟不给者革职缘情定罪轻重判然 又律载私和买给价有减一两以下笞二十 罚俸两月一两至十两笞三十罚俸三月情愈 轻则罪递减是以刑部遇给价有减案件以罪 止罚俸送吏部问复吏部以正条不载举行驳 驳是情轻于半不给而罪竟与全不给者同科 似失例意且兵部于给价有减之案准予问复 是又与吏部互异也如谓官员所犯笞杖徒革 职之外有余罪但免纳赎不准问复殊不知原 奉重罪业已虚题请问复祇应按其听犯轻 罪分别降罚乃令同一赃不入已其于半不给 者准予问复而议以降调于给价有减者不准 不准问复而转加以杖笞仅免纳赎轻重未为 平允臣细绎吏部例文所称不逮给即刑律之 不即支价也所称半不给即刑律之给价有减 也律例本相脗合引用辄至两岐臣请嗣后凡 事属因公赃不入已之案除吏部则例有革职 正条均应遵照办理外其不即支价者应照不 逮给例罚俸给价有减者核其所减之价数已 及半应照半不给例降调如在一两上下为数 不多即照不逮给价例议处庶法律归于画一 矣 一检验不实官员之处分宜画一也查吏部则 例内官员验尸有伤报称无伤或将打伤砍伤 报称踢伤磕伤者降二级调用如将伤痕不行 全报少报者降一级调用至于致命伤痕报出 不致命伤痕遗漏未报再或奉伤报称踢伤木 器伤报称铁器伤无出入者罚俸一年检验 处分判列三条从前纂修进 呈之时原奏内声明前二条俱有出入是以处分 綦重至于一切罪无出入者亦照此例处分似 属过重历查成案俱照致宛棍因不明律罚俸 一年应照成案增入著为定例等因奏准遵行 在案惟是刑律开载官吏仵作因检验而罪有 增减者以出入人罪论失出减五等失入减三 等罪俱至于徒是同一检验不实罪有出入吏 部照例处分止于降级刑部依律问拟至于充 徒夫充徒之与降级相去悬隔办理各异胥吏 借以高下其手则弊窦滋生伏查名例内断 罪用新颁律自应遵照处分则例画一办理臣 请嗣后凡检验不实之案除官员受财故检致 罪有增减以故出入人罪论者听刑部依律问 拟外其罪虽有出入并无受财故检情弊俱送 吏部照例议处如此则例归画一而胥吏不致 作奸矣以上二条臣愚昧之见是否可采伏祈 皇上勅部议覆施行谨 奏 乾隆十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档案编号
故宫032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