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酌筹各属分贮银两以益公务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方观承
- 官职
- 直隶总督
- 具奏日期
- 乾隆19年05月08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如所议行咨部知之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直隶总督臣方观承谨
奏为酌筹各属分贮银两以益公务仰祈
圣鉴事窃照直属各州县公务繁多岁有垫用虽设
有办公一项祗以充本处零星公事之费至于
支应定有常额如车价行粮因粮因兵饷动零
祭等类例应报销者俱系先行垫办更有紧要
差务并须办理不及详请拨项者向来州县均
于库存钱粮内报明垫用事竣准销领回归款
今各属旧存银两已于清查案内奏明提解司
库此后现征正杂钱粮俱令随时批解不许擅
自存留那垫致滋牵混而一切公用仍须照常
垫应即如车价行粮一款衡属州县每年常垫
至三四五百两之多遇有紧要差事未容稍涉
迟误向后无项可垫办理实多掣肘若不酌筹
善后明定章程恐无能者束手误公而勇往见
长者或致假借通融别生弊窦臣与布按二司
公司商酌并向各道府询访情形皆以州县库
内必使有存贮可动之项公事始免贻误仰恳
皇上天恩准将各州县厅冲量其道路之冲僻差务
之多寡酌拨银两分贮备用除大宛二县久经
定有章程外其余一百四十二州县卫并口北
热河二道所属八厅应分别冲繁简僻贮银自
二三百两至四五百两不等一切年例支应数
在二百两以下即在该州县厅冲分贮项内动
用按季造册申报查核如遇有仓猝急需为数
较多又不及赴司请领者亦应于道府库内拨
项存贮俾得就近详明支领庶为周备今酌量
霸昌道贮银四千两通永清河天津热河四道
各贮银三千两大名道贮银二千两口北道库
虽贮有军需银两未便移为别项之用现在宣
属公务较多应于道库另贮银四千两其各府
内除保定天津大名宣化四府与道员同城毋
庸再议拨贮外永平河间正定顺德广平等五
府应各贮银二千两此项银两专备州县急需
为数在二百两以上者该道府于其请领之日
核明应需银数一面酌量拨发一面报明藩司
查核除按数核实分案报销外仍令藩司于岁
底将道府州县厅卫各支用款项目通行核
明造册报部查考并俟各款准销行知陆续给
领归足原贮之数如有核减勒令当时完补其
分贮之项如垫款已多不敷备用准该道府核
明据实申请仍于司库原动款内酌量详明添
拨总不得浮于定额之外倘各州县有将并非
急务及例无开销之项滥行动用者即以亏那
奏究仍于新旧交代时一体盘查结报如此则
一切垫项自数两至数十百两皆有专款可动
稽查简易无从那掩弊可除而事以办各州县
等永沐
圣主恩施于无既矣臣适计道府州县厅卫分贮之
项共需银八万两查直省驿站项下有留二银
一款系在夫役工食内每十分扣留二分以为
添雇夫马应付差务之用除节年余存报部入
拨外现在司库存银一万八千五百三十两扣
存各州县驿借垫应归银四万二千二百七十
两又驿站余剩廪粮银二万六千五百八十两
小建银六千七百四十两通共银八万四千余
两应请于此内动拨分贮并经饬司嗣后留二
一项不必由州县驿扣解即于给发驿站工料
时按数扣存司库报部至各州县驿借垫留二
之项尚未准销归款今议分贮之银不敷动拨
应令该司另行筹款详明报部暂为借拨一俟
留二垫款准销即行照数还项合并陈明所有
酌拨分贮各银数臣谨另缮清单恭呈
御览是否有当伏乞
皇上训示遵行谨
奏
乾隆十九年五月初四日
奏
直隸總督臣方觀承謹
奏為酌籌各屬分貯銀兩以益公務仰祈
聖鑒事竊照直屬各州縣公務繁多歲有墊用雖設
有辦公一項祗以充本處零星公事之費至於
支應定有常額如車價行糧因糧因兵餉動零
祭等類例應報銷者俱係先行墊辦更有緊要
差務並須辦理不及詳請撥項者向來州縣均
於庫存錢糧內報明墊用事竣准銷領回歸款
今各屬舊存銀兩已於清查案內奏明提解司
庫此後現徵正雜錢糧俱令隨時批解不許擅
自存留那墊致滋牽混而一切公用仍須照常
墊應即如車價行糧一款衡屬州縣每年常墊
至三四五百兩之多遇有緊要差事未容稍涉
遲誤向後無項可墊辦理實多掣肘若不酌籌
善後明定章程恐無能者束手誤公而勇往見
長者或致假借通融別生弊竇臣與布按二司
公司商酌並向各道府詢訪情形皆以州縣庫
內必使有存貯可動之項公事始免貽誤仰懇
皇上天恩准將各州縣廳衝量其道路之衝僻差務
之多寡酌撥銀兩分貯備用除大宛二縣久經
定有章程外其餘一百四十二州縣衛並口北
熱河二道所屬八廳應分別衝繁簡僻貯銀自
二三百兩至四五百兩不等一切年例支應數
在二百兩以下即在該州縣廳衝分貯項內動
用按季造冊申報查核如遇有倉猝急需為數
較多又不及赴司請領者亦應於道府庫內撥
項存貯俾得就近詳明支領庶為周備今酌量
霸昌道貯銀四千兩通永清河天津熱河四道
各貯銀三千兩大名道貯銀二千兩口北道庫
雖貯有軍需銀兩未便移為別項之用現在宣
屬公務較多應於道庫另貯銀四千兩其各府
內除保定天津大名宣化四府與道員同城毋
庸再議撥貯外永平河間正定順德廣平等五
府應各貯銀二千兩此項銀兩專備州縣急需
為數在二百兩以上者該道府於其請領之日
核明應需銀數一面酌量撥發一面報明藩司
查核除按數核實分案報銷外仍令藩司於歲
底將道府州縣廳衛各支用款項目通行核
明造冊報部查考並俟各款准銷行知陸續給
領歸足原貯之數如有核減勒令當時完補其
分貯之項如墊款已多不敷備用准該道府核
明據實申請仍於司庫原動款內酌量詳明添
撥總不得浮於定額之外倘各州縣有將並非
急務及例無開銷之項濫行動用者即以虧那
奏究仍於新舊交代時一體盤查結報如此則
一切墊項自數兩至數十百兩皆有專款可動
稽查簡易無從那掩弊可除而事以辦各州縣
等永沐
聖主恩施於無既矣臣適計道府州縣廳衛分貯之
項共需銀八萬兩查直省驛站項下有留二銀
一款係在夫役工食內每十分扣留二分以為
添雇夫馬應付差務之用除節年餘存報部入
撥外現在司庫存銀一萬八千五百三十兩扣
存各州縣驛借墊應歸銀四萬二千二百七十
兩又驛站餘剩廩糧銀二萬六千五百八十兩
小建銀六千七百四十兩通共銀八萬四千餘
兩應請於此內動撥分貯並經飭司嗣後留二
一項不必由州縣驛扣解即於給發驛站工料
時按數扣存司庫報部至各州縣驛借墊留二
之項尚未准銷歸款今議分貯之銀不敷動撥
應令該司另行籌款詳明報部暫為借撥一俟
留二墊款准銷即行照數還項合併陳明所有
酌撥分貯各銀數臣謹另繕清單恭呈
御覽是否有當伏乞
皇上訓示遵行謹
奏
乾隆十九年五月初四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23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