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李如兰名下并无别籍寄顿及外省营运赀财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恒文
- 官职
- 山西巡抚兼管提督
- 具奏日期
- 乾隆19年05月07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览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山西巡抚兼管提督臣恒文跪
奏为奏
闻事窃照原任四川布政使李如兰因运粮迟悮奉
旨著伊家属修直隶东安县城垣应需工料银三
万二千七百六十余两先经升任抚臣阿里衮
严饬追解节据该家属解过直隶工所银一万
一千四百余两房地可抵银一千余两又据出
什物估变银二千一百五十两零下余不敷银两
无可完交恐有别籍寄顿及外省营运资财一
面分咨行查一面具折
奏明俟确查覆到另行具
奏在案嗣于乾隆十六年三月十六及十八年十
二月二十六等日陆续接准直隶各省咨覆行
据所属通行查并无原任布政使李如兰家
属寄顿财物及资本营运之处无凭追解等情
臣于乾隆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到任准前
抚臣胡宝瑔移交当即饬司查详去后兹据布
政使多纶详覆李如兰家属名下不敷城工银
两节准直隶各省咨覆于晋省所属通行家
查实无别有寄顿营运具有印结在卷似无捏
饰至该家属应修东安县城工银三万二千七
百六十九两零除完解估变外不敷之数先经
升任抚臣阿里衮于参员在籍不法等事案内
奏明罚令凤台县参员秦峤完解嗣准直隶按工
分派秦峤名下应完工料银一万八千二百五
两零李如兰家属名下实应完银一万四千五
百六十四两零均已全数追变通完解交直隶
东安县工所讫除秦峤应完城工银两另行
奏覆外所有查明李如兰名下并无别籍寄顿及
外省营运资财并东安县城工银两已经变解
完结缘由臣谨恭折奏
闻伏乞
皇上睿鉴谨
奏
乾隆十九年五月初七日
奏
山西巡撫兼管提督臣恒文跪
奏為奏
聞事竊照原任四川布政使李如蘭因運糧遲悞奉
旨著伊家屬修直隸東安縣城垣應需工料銀三
萬二千七百六十餘兩先經陞任撫臣阿里袞
嚴飭追解節據該家屬解過直隸工所銀一萬
一千四百餘兩房地可抵銀一千餘兩又據出
什物估變銀二千一百五十兩零下餘不敷銀兩
無可完交恐有別籍寄頓及外省營運資財一
面分咨行查一面具摺
奏明俟確查覆到另行具
奏在案嗣於乾隆十六年三月十六及十八年十
二月二十六等日陸續接准直隸各省咨覆行
據所屬通行查並無原任布政使李如蘭家
屬寄頓財物及資本營運之處無憑追解等情
臣於乾隆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到任准前
撫臣胡寶瑔移交當即飭司查詳去後茲據布
政使多綸詳覆李如蘭家屬名下不敷城工銀
兩節准直隸各省咨覆於晉省所屬通行家
查實無別有寄頓營運具有印結在卷似無捏
飾至該家屬應修東安縣城工銀三萬二千七
百六十九兩零除完解估變外不敷之數先經
陞任撫臣阿里袞於參員在籍不法等事案內
奏明罰令鳳臺縣參員秦嶠完解嗣准直隸按工
分派秦嶠名下應完工料銀一萬八千二百五
兩零李如蘭家屬名下實應完銀一萬四千五
百六十四兩零均已全數追變通完解交直隸
東安縣工所訖除秦嶠應完城工銀兩另行
奏覆外所有查明李如蘭名下並無別籍寄頓及
外省營運資財並東安縣城工銀兩已經變解
完結緣由臣謹恭摺奏
聞伏乞
皇上睿鑒謹
奏
乾隆十九年五月初七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23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