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定考课之例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阿尔泰
- 官职
- 山东按察使
- 具奏日期
- 乾隆19年闰04月22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该部议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山东按察使奴才阿尔泰谨
奏为请定考课之例以示劝惩以昭慎重事窃照
人命最重尸伤检验必遵法则洗冤录一书自
雍正七年通行各省督抚按察使详细考校咨
送刑部汇齐校订经律例馆请
旨刊刻于乾隆七年颁发各省照刊转发各问刑衙
门令州县附于律例留心讲阅务俾讲习通晓
州县官如能不时展阅加意讲求凡遇检验人
命自不至疑似混淆而尸伤既确剖断易明
案件亦得速结无如州县官不知人命重在检
验尸伤于洗冤录未肯留心寓目平时既不能
繇亮于胸中及至登场相验心无定见惟凭件
作唱报为准胥吏得以弊混尸亲从而刁捏遇
有疑难费辩之尸伤即游移莫定疑窦丛生业
滋驳诘奴才遇此等命案尤倍加详慎期无冤
滥以仰副我
皇上慎重民命至意因思州县官必须讲习洗冤录
方无错误随于乾隆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详明升任抚臣应琚通饬各属遵照令已一
年有余以才因公接见属员讲论案件询以洗
冤录所载检验法则仍未明白答查官司
检验尸伤不实例有处分与不明律例错拟罪
名相等岂可不留心洗冤录以免失实过愆盖
因未定考课之例以致相率因循伏思州县官
讲解律例有令知府直隶州就近考校详明督
抚考课岁底咨部之例今奉颁洗冤录原令州
县附于律例留心查阅似不便任其懈怠从事
不加考察奴才管见应请照依讲读律例之式
定以考课成规令州县官将洗冤录加意讲求
务期通晓责成该管知府直隶州就近考校将
是否实能留心之处于岁底详明督抚督抚于
属员进见时随便考课每岁底将留心洗冤录
者咨部注册遇有升迁注明留心洗冤录以示
鼓励如不能留心照不晓律意例议处如此立
法考课分别劝惩州县官自必加意留心实力
讲求遇有人命检验不致失实即有疑昧难明
之尸伤亦能奏核明晰案成信谳民无冤滥而
事件亦得早结矣奴才愚昧之见是否有当伏
祈
皇上睿鉴勅部议覆施行谨
奏
乾隆十九年闰四月二十二日
(朱批:该部议奏)
奏
山東按察使奴才阿爾泰謹
奏為請定考課之例以示勸懲以昭慎重事竊照
人命最重屍傷檢驗必遵法則洗冤錄一書自
雍正七年通行各省督撫按察使詳細考校咨
送刑部彙齊校訂經律例館請
旨刊刻於乾隆七年頒發各省照刊轉發各問刑衙
門令州縣附於律例留心講閱務俾講習通曉
州縣官如能不時展閱加意講求凡遇檢驗人
命自不至疑似混淆而屍傷既確剖斷易明
案件亦得速結無如州縣官不知人命重在檢
驗屍傷於洗冤錄未肯留心寓目平時既不能
繇亮於胸中及至登場相驗心無定見惟憑件
作唱報為準胥吏得以弊混屍親從而刁捏遇
有疑難費辯之屍傷即游移莫定疑竇叢生業
滋駁詰奴才遇此等命案尤倍加詳慎期無冤
濫以仰副我
皇上慎重民命至意因思州縣官必須講習洗冤錄
方無錯誤隨於乾隆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詳明陞任撫臣應琚通飭各屬遵照令已一
年有餘以才因公接見屬員講論案件詢以洗
冤錄所載檢驗法則仍未明白答查官司
檢驗屍傷不實例有處分與不明律例錯擬罪
名相等豈可不留心洗冤錄以免失實過愆蓋
因未定考課之例以致相率因循伏思州縣官
講解律例有令知府直隸州就近考校詳明督
撫考課歲底咨部之例今奉頒洗冤錄原令州
縣附於律例留心查閱似不便任其懈怠從事
不加考察奴才管見應請照依講讀律例之式
定以考課成規令州縣官將洗冤錄加意講求
務期通曉責成該管知府直隸州就近考校將
是否實能留心之處於歲底詳明督撫督撫於
屬員進見時隨便考課每歲底將留心洗冤錄
者咨部註冊遇有陞遷註明留心洗冤錄以示
鼓勵如不能留心照不曉律意例議處如此立
法考課分別勸懲州縣官自必加意留心實力
講求遇有人命檢驗不致失實即有疑昧難明
之屍傷亦能奏核明晰案成信讞民無冤濫而
事件亦得早結矣奴才愚昧之見是否有當伏
祈
皇上睿鑒勅部議覆施行謹
奏
乾隆十九年閏四月二十二日
(朱批:該部議奏)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2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