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旧拨兵糈宜复原款免糜库帑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永常
官职
陕甘总督
具奏日期
乾隆19年04月11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军务、财政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乾隆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乾隆

朱批信息

朱批
该部议奏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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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为旧抚兵粮宜复原额以苏边累仰祈圣鉴事窃照甘肃宁夏驻防满兵每岁额支一半本色粟米向系宁夏朔卫平罗新渠宝丰等六县采支嗣缘乾隆三年震灾案内新渠宝丰二县奉裁遂缺额支粟米七千六百八十七石零每年每石折银一两拨给宁夏朔二县采买虽现在办理尚属相安但每岁雇买自民间终非垂久善策伏思新渠宝丰二县前裁废地已归平罗县渐次垦熟岁有粮未据拨用与其间断在彼莫若仍为宁夏兵粮以免动项采买致滋将来争耀派买等项情弊因即咨司确查去后兹据兰州布政司吴士端禀称遵查从前新渠宝丰震灾案内荒废地亩节并平罗县以来陆续召垦已渐次垦熟六千余顷现今每年额征米豆麦三色粮共一万八千余石内有粟米六千余石并无估支若将此米仍为宁夏满营兵粮甚属便益此外尚少一千六百余石不敷原拨旧额似可在于平罗宁夏朔三县支放别项存款内酌量拨补以足原额等因前来臣查新渠宝丰废地既经平罗县陆续召垦每岁额征粟米已有六千余石现在闲贮并无估支陈相因不特霉变堪虞且难免将来建仓需费如此项粟米仍为满营兵粮以复旧额其尚不敷之一千六百余石暂于平罗宁夏朔三县另款征收余存项下通融拨补统俟续垦之地增征足额之时一并归于平罗办理一转移间既不致年年采买废库项有妨民食且以原款之粮仍归原用而无久贮霉变及建仓费费似属两便臣复商之抚臣亦属意见相同谨会同甘肃抚臣鄂乐舜合词缮奏是否有当伏乞皇上睿鉴勅部议覆施行谨 奏 乾隆十九年四月 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档案编号
故宫03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