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复议顺天府属州县仓库钱谷归四路同知管理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方观承
官职
直隶总督
具奏日期
乾隆19年04月03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地方情形
题目提及府
13直隶顺天府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乾隆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乾隆

朱批信息

朱批
该部议奏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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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直隶总督臣方观承谨 奏为遵 旨议奏事该据布政使王麟奏称顺天府属二十六州 县卫仓库钱粮止令霸昌通永二道管辖中间 并无切近上司考核稽查非特与各府州体制 不符且地方辽濶耳目难周查有四路捕盗同 知驻劄地方与所属各州县相近较之各道实 为亲切雍正六年将刑名事件悉归各该同知 核拟盖转钱谷与刑名并重自应责令一体就 近管理即三年举行 计典州县之贤否例由该同知出具考语呈送查 核自必将各州县之办理刑名若何钱谷若何 然后可以定贤升未有只核其刑名而置钱谷 于不问者于此可见各路同知之应为管钱粮 与府州一例考课者也查四路同知原设捕盗 并设足供驱使添设户名书吏二名执掌 文卷与府州经制书吏一例报满考职至各该 同知每岁养廉银一千两今议将钱粮归并核 办幕友束修以及往来盘查诸务不无需费应 请每员酌增办公银三百两在司库耗羡项 下支销俾办公裕如等因奉 朱批交方观承议奏钦此钦遵将原折抄送到 臣查该顺天府属四路捕盗同知设于康熙二 十六年原系专司督捕迨雍正六年于敬陈请 厘等事内将各州县刑名事件悉归该管转干 隆五年前任督臣孙嘉淦奏请将钱谷案件归 核办经部议覆钱谷非刑名可比一切收支出 入业有道员盘查考核已属严密且同知一官 本属佐贰既司捕务又理刑名若将钱谷一并 议令核转竟与知府无异将来增设吏胥繁费 势所不免未便遽议更张等因在案查州县仓 库钱粮俱由切近之府州不时查察惟直隶州 乃归道核今顺天府属二十六州县卫分隶霸 昌通永二道其仓库钱粮亦即责成道员 监司其体统拟于两司而与州县不亲且霸昌 一道辖二十州县卫势难稽查周密是以凡遇 州县交代以及工程贩粮等务原系委令各该 同知就近稽查近日清查仓库亦资其办理 是官虽佐贰而职任实与知府直隶州无异但 不明定章程恐责成未专易生推诿今该布 政使王麟请将顺天府属州县仓库并一切钱 谷事件责令四路同知稽查督察照府州之例 定以考成仍令守道总其统核实因历年 办理情形不得不为变通切近之考核有资则钱 粮之稽查益密且详加酌议事属应行至钱粮 案件既归同知管理则往来盘查诸费在所必 需亦应如所请于该同知应得养廉之外每员 酌增办公银三百两于司库耗羡项下支销 以资用度并添设书一名户书一名均定为 经制书吏一体报部臣谨遵酌议具 奏伏乞 皇上勅部议覆施行谨 奏 乾隆十九年四月 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档案编号
故宫03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