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覆酌议撤驿丞改归知县兼管缘由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方观承
- 官职
- 直隶总督
- 具奏日期
- 乾隆19年03月23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地方情形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该部议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直隶总督臣方观承谨
奏为遵
旨酌议事据按察使永宁奏称直隶驿站有离城不
远州县尚能兼管无庸专设驿丞者似宜酌量
归并以专责成盖专驿之官并无管辖地方如
寻常差事额马原足数用倘遇要差用马稍多
势必雇觅民马仍须地方官代为转雇方能无
误且驿丞所领工料银两俱系按季给发每岁
秋收之时草豆价值平减因无力预购迨至青
黄不接草料昂贵未免𫗪养失宜非若州县兼
管力能早为经理不致临时周章此兼管之驿
胜于专管之驿已可概见除离城甚远地方官
万难兼顾者仍令驿丞办理外其可以归并各
驿如永平府属卢龙县之滦河驿并抚宁县之
卢峰驿俱近在各该县治之南关应将此二驿
归县兼管驿丞并请裁汰河间府属交河县之
富庄驿离城二十余里该县系中治应将此驿
归县兼管又新桥水驿离交河县四五十里离
南皮县止二十余里应将此驿拨归南皮县管
理至富庄新桥系水陆冲途村庄辽润应于适
中处所添设巡检一员稽查弹压吴桥县之连
窝水驿虽离县稍远然系中缺幅员不广归
县管理实无贻误天津县之杨青水驿虽有驻
剳杨柳青之名实系附近府城即现管额马二
十匹又系适马并非驿马并应归县管理于杨
柳青改设巡检就近稽查青县有干宁流河两
水驿离县均止二三十里应将干宁水驿归县
仍留流河驿丞一员办理驿务等因奉
朱批告之方观承听其酌议钦此钦遵将原折抄送
到臣查驿站专员经理原以重责成而速邮传
从前直隶有一驿必有一丞雍正四年于请除
积弊案内将在城各驿悉行裁并州县其路当
孔道离城较远之驿仍令驿丞专管迄今二十
余年各处情形又有不同大约青成州县调度
易于合宜专任驿官办理每虞亏肘是以山东
一省于乾隆四年将铜城等驿尽行议裁令直
隶水陆各驿除州县不能兼顾者自以专设驿
丞为便其余尚有应行变通归并之处经臣于
上年钞行查议在案兹据按察使永宁奏请将
滦河卢峰富庄新桥杨青干宁等七驿分
别裁改臣详加酌核滦河驿距卢龙县五里卢
峰驿距抚宁县十五里皆密迩县治一切钱粮
马匹归于知县管理实为有裨驿务应如所请
将此二驿归卢龙抚宁二县兼管原设驿丞并
行裁汰富庄驿距交河县二十五里新桥水驿
亦交河所属离本城稍远而距南皮县止二十
余里俱可就近归县兼管应如所请将富庄驿
裁并交河新桥驿裁并南皮至所议另于适中
地方添设巡检之处查富庄驿原未兼管巡
检事务惟新桥驿丞兼巡检衔管辖交河南皮
二县村庄今裁去驿丞应专设巡检一员仍令
驻剳原处以资弹压毋庸另议更换连窝水驿
距吴桥县四十里地非冲要旧有马驿已裁水
驿亦可归并应如所请将驿丞裁汰其驿务并
所管村庄一并归县管理干宁水驿在青县东
南三十里其北复有流河一水驿皆兼管巡检
事务流河地方宽润附近无可兼辖之员干宁
驿与兴济杜林两巡检相距相近所管村庄可以分
归管辖应如所请裁去干宁驿丞将驿务归县
管理巡检事务分归兴济杜林两巡检管理至
天津县之杨青一驿虽在城外而水陆相兼
夫马并管津邑附府首冲政务繁多如再将驿
务责令知县管理不无顾此失彼之虞应将该
按察使永宁所请裁驿归县于杨柳青改设巡
检之处毋庸议至此外水陆各驿尚有应行筹
酌归并者自应一体查办以裨邮政臣悉心酌
议陆路各驿除永平府之滦阳榆关七家岭保
定府之升阳易州之上陈宣化府之鸡鸣万全
榆林土木云州长安骑鹤等驿皆系离城写远
差务络绎州县势难兼顾所设驿丞并应仍循
旧制外其正定府之伏城广平府之临洺二驿
离城三四十里不等正定永年二县仅可兼管
应请将伏城驿务归于正定县管理临洺驿务
归于永年县管理原设驿丞并从裁汰运河各
水驿除武清县之杨村河西务通州之和合等三
驿皆在北运水次北运河身势于浅阻各省铜
铅船只雇觅短剥雇觅照料和合一驿并司铜
铅起运车脚等事此三驿俱未便议裁外其沧
州砖河一驿离城止十八里在南运水次经理
无难与现在议裁之干宁新桥等水驿事同一
例应请将砖河驿务一并改归沧州知州管理
毋庸另设驿丞其驿丞旧兼巡检所管村庄酌
量远近分归沧州吏目及孟村巡检管辖以上
议裁驿丞共九缺内改设巡检一缺员无冗设
而责有专归实于邮务多所裨益裁缺之现任
各驿丞应令交代清楚照例咨部另补其新桥
驿议设巡检请定为部选之缺酌量添设弓兵
即以驿丞衙门为巡检办公之所毋庸另建衙
署所有臣钦遵酌议缘由理合恭折具
奏伏乞
皇上勅部议覆施行谨
奏
乾隆十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注:第7页为空白页,无文字内容)
奏
直隸總督臣方觀承謹
奏為遵
旨酌議事據按察使永寧奏稱直隸驛站有離城不
遠州縣尚能兼管無庸專設驛丞者似宜酌量
歸併以專責成盖專驛之官並無管轄地方如
尋常差事額馬原足數用倘遇要差用馬稍多
勢必雇覓民馬仍須地方官代為轉雇方能無
誤且驛丞所領工料銀兩俱係按季給發每歲
秋收之時草豆價值平減因無力預購迨至青
黄不接草料昂貴未免餧養失宜非若州縣兼
管力能早為經理不致臨時周章此兼管之驛
勝於專管之驛已可概見除離城甚遠地方官
萬難兼顧者仍令驛丞辦理外其可以歸併各
驛如永平府屬盧龍縣之灤河驛并撫寧縣之
盧峯驛俱近在各該縣治之南關應將此二驛
歸縣兼管驛丞並請裁汰河間府屬交河縣之
富莊驛離城二十餘里該縣係中治應將此驛
歸縣兼管又新橋水驛離交河縣四五十里離
南皮縣止二十餘里應將此驛撥歸南皮縣管
理至富莊新橋係水陸衝途村莊遼潤應於適
中處所添設巡檢一員稽查彈壓吳橋縣之連
窩水驛雖離縣稍遠然係中缺幅員不廣歸
縣管理實無貽誤天津縣之楊青水驛雖有駐
剳楊柳青之名實係附近府城即現管額馬二
十匹又係適馬並非驛馬並應歸縣管理於楊
柳青改設巡檢就近稽查青縣有乾寧流河兩
水驛離縣均止二三十里應將乾寧水驛歸縣
仍留流河驛丞一員辦理驛務等因奉
硃批告之方觀承聽其酌議欽此欽遵將原摺抄送
到臣查驛站專員經理原以重責成而速郵傳
從前直隸有一驛必有一丞雍正四年於請除
積弊案內將在城各驛悉行裁併州縣其路當
孔道離城較遠之驛仍令驛丞專管迄今二十
餘年各處情形又有不同大約青成州縣調度
易於合宜專任驛官辦理每虞虧肘是以山東
一省於乾隆四年將銅城等驛盡行議裁令直
隸水陸各驛除州縣不能兼顧者自以專設驛
丞為便其餘尚有應行變通歸併之處經臣於
上年鈔行查議在案兹據按察使永寧奏請將
灤河盧峯富莊新橋楊青乾寧等七驛分
別裁改臣詳加酌核灤河驛距盧龍縣五里盧
峯驛距撫寧縣十五里皆密邇縣治一切錢糧
馬匹歸於知縣管理實為有裨驛務應如所請
將此二驛歸盧龍撫寧二縣兼管原設驛丞並
行裁汰富莊驛距交河縣二十五里新橋水驛
亦交河所屬離本城稍遠而距南皮縣止二十
餘里俱可就近歸縣兼管應如所請將富莊驛
裁併交河新橋驛裁併南皮至所議另於適中
地方添設巡檢之處查富莊驛原未兼管巡
檢事務惟新橋驛丞兼巡檢銜管轄交河南皮
二縣村莊今裁去驛丞應專設巡檢一員仍令
駐剳原處以資彈壓毋庸另議更換連窩水驛
距吳橋縣四十里地非衝要舊有馬驛已裁水
驛亦可歸併應如所請將驛丞裁汰其驛務并
所管村莊一併歸縣管理乾寧水驛在青縣東
南三十里其北復有流河一水驛皆兼管巡檢
事務流河地方寬潤附近無可兼轄之員乾寧
驛與興濟杜林兩巡檢相距相近所管村莊可以分
歸管轄應如所請裁去乾寧驛丞將驛務歸縣
管理巡檢事務分歸興濟杜林兩巡檢管理至
天津縣之楊青一驛雖在城外而水陸相兼
夫馬並管津邑附府首衝政務繁多如再將驛
務責令知縣管理不無顧此失彼之虞應將該
按察使永寧所請裁驛歸縣於楊柳青改設巡
檢之處毋庸議至此外水陸各驛尚有應行籌
酌歸併者自應一體查辦以裨郵政臣悉心酌
議陸路各驛除永平府之灤陽榆關七家嶺保
定府之陞陽易州之上陳宣化府之雞鳴萬全
榆林土木雲州長安騎鶴等驛皆係離城寫遠
差務絡繹州縣勢難兼顧所設驛丞並應仍循
舊制外其正定府之伏城廣平府之臨洺二驛
離城三四十里不等正定永年二縣僅可兼管
應請將伏城驛務歸於正定縣管理臨洺驛務
歸於永年縣管理原設驛丞並從裁汰運河各
水驛除武清縣之楊村河西務通州之和合等三
驛皆在北運水次北運河身勢於淺阻各省銅
鉛船隻雇覓短剝僱覓照料和合一驛並司銅
鉛起運車脚等事此三驛俱未便議裁外其滄
州磚河一驛離城止十八里在南運水次經理
無難與現在議裁之乾寧新橋等水驛事同一
例應請將磚河驛務一併改歸滄州知州管理
毋庸另設驛丞其驛丞舊兼巡檢所管村莊酌
量遠近分歸滄州吏目及孟村巡檢管轄以上
議裁驛丞共九缺內改設巡檢一缺員無冗設
而責有專歸實於郵務多所裨益裁缺之現任
各驛丞應令交代清楚照例咨部另補其新橋
驛議設巡檢請定為部選之缺酌量添設弓兵
即以驛丞衙門為巡檢辦公之所毋庸另建衙
署所有臣欽遵酌議緣由理合恭摺具
奏伏乞
皇上勅部議覆施行謹
奏
乾隆十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注:第7页为空白页,无文字内容)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17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