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续增秤盐解支存银实数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班第
- 官职
- —
- 具奏日期
- 乾隆19年03月16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该部知道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奏为
奏报事窃查广西盐引一半交官办销向有续增
秤头盐斤卖出余价岁可得银二万四千余两
以备地方公用经督臣策楞前任内将公用款
项酌定额数每年可余银五千余两并留为地
方之用
奏请自乾隆十二年为始将解价支用及余存各
数目岁底具折
奏报臣上年抵任正值乾隆十七年分解支数目
例应
奏报之时因查此项续增秤盐每年运销不前解
价有限不但并无多余即额内公用亦多借别
项垫支随将十七年解支数用各数循例具
奏一面咨同前任西盐道张曾通盘筹划设法疏
销议照额外盐酌减交价之例将此续增秤
盐之价准其九折起解每年除支用外尚可余
银三千六百七两仍存为地方公用恭折陈
奏经军机大臣会同部臣议准钦奉
谕旨行知遵照在案兹又届乾隆十八年解支各数
具
奏之期臣上年督率前任西盐道张曾及现任西
盐道富明安查明易销各埠分派领销计十八
年分共解价银一万一千四百九十七两二钱
九分七厘除报部作为子耗盐斤银四千八十
八两零外支发各项公用银五千六百八十二
两零尚存银一千七百二十五两零较之历年
各有垫支银四五千两今已无须垫支且有余
存又十八年分共催完各年欠解银一万六千
余两较之历年收数亦属加倍是九折解价行
之已有成效约计二三年间积欠可以全清除
各册送部查核外臣谨将乾隆十八年分续增
秤盐解支存银实数另缮清折恭呈
御览伏乞
皇上睿鉴勅部查照施行谨
奏
乾隆十九年三月
日
奏
奏爲
奏報事竊查廣西鹽引一半交官辦銷向有續增
秤頭鹽斤賣出餘價歲可得銀二萬四千餘兩
以備地方公用經督臣策楞前任內將公用款
項酌定額數每年可餘銀五千餘兩并留為地
方之用
奏請自乾隆十二年為始將解價支用及餘存各
數目歲底具摺
奏報臣上年抵任正值乾隆十七年分解支數目
例應
奏報之時因查此項續增秤鹽每年運銷不前解
價有限不但並無多餘即額內公用亦多借別
項墊支隨將十七年解支數用各數循例具
奏一面咨同前任西鹽道張曾通盤籌畫設法疏
銷議照額外鹽酌減交價之例將此續增秤
鹽之價准其九折起解每年除支用外尚可餘
銀三千六百七兩仍存為地方公用恭摺陳
奏經軍機大臣會同部臣議准欽奉
諭旨行知遵照在案茲又屆乾隆十八年解支各數
具
奏之期臣上年督率前任西鹽道張曾及現任西
鹽道富明安查明易銷各埠分派領銷計十八
年分共解價銀一萬一千四百九十七兩二錢
九分七釐除報部作為子耗鹽斤銀四千八十
八兩零外支發各項公用銀五千六百八十二
兩零尚存銀一千七百二十五兩零較之歷年
各有墊支銀四五千兩今已無須墊支且有餘
存又十八年分共催完各年欠解銀一萬六千
餘兩較之歷年收數亦屬加倍是九折解價行
之已有成效約計二三年間積欠可以全清除
各冊送部查核外臣謹將乾隆十八年分續增
秤鹽解支存銀實數另繕清摺恭呈
御覽伏乞
皇上睿鑒勅部查照施行謹
奏
乾隆十九年三月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1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