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安置军流等犯应宜因地制宜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夔舒
- 官职
- 湖南按察使
- 具奏日期
- 乾隆19年03月08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该部议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为安置军流等犯应宜因地制以靖苗疆事
湖南按察使奴才爱必达
跪
奏
伏查各省军流人犯旧例仅载应发省分解赴
巡抚衙门转发嗣经纂辑军卫三流各道里表
书俱照五军三流应发里数指定府州又续
奉议准工部奏即令事犯省分按照各表书
指定应发地方径解知府直隶知州衙门交收
转发签军流等罪既看五等三等之分似应确
按道里分发庶与律例轻重之义相合既经指
定府州若仍令解赴巡抚衙门转发未免往返
拖累现行定例诚属尽善惟是若辈性多
凶悍心复刁奸在腹地聚集恒虑滋扰地方若
系苗疆州县更多来便是以乾隆十二年有原
任贵州按察使孙绍武请将应遣贵州军流人
犯仍解巡抚衙门酌拟之奏而原任广西巡抚
鄂昌又有统于汉属州县安置不许拨发土司
所属之请近又经四川按察使周琬以四川与
贵州俱属苗疆事同一例请将应解四川军流
人犯亦准仍解总督衙门酌量远近分别安置
不必拘定应发府分等因均奉准通行在案
湖南省之永顺靖州及宝庆府属之城步县永
州府属之江华永明道州等处在在苗疆而辰
州沅州二府所属各县多与干州凤凰永绥三
属红苗切近所有各州县现在到配军流自十
余起至三四十起不等乾隆十八年钦奉
上谕将各省秋审缓决三次以上人犯分别减等拟
以军流者通计三千余名纷纷解配络绎不绝
应发该属者更亦不少若不设法变通恐致群
聚滋事可否仰恳
圣恩俯念湖南亦属苗疆准照黔粤川省之例嗣后
凡应解湖南省军流人犯仍解巡抚衙门按照
道里通融分发不必拘定应发府分庶苗疆重
地得免滋扰之虞奴才仰蒙
皇上天恩补授湖南按察使虽甫经到任诸多未谙
而前在辰永沅靖道任内所辖各属多系苗疆
亲见熟闻故敢不揣冒昧据实陈
奏是否可采仰祈
皇上睿鉴
勅部议覆施行谨
奏
乾隆十九年三月初八日
(朱批:该部议奏)
奏
為安置軍流等犯應宜因地制以靖苗疆事
湖南按察使奴才愛必達
跪
奏
伏查各省軍流人犯舊例僅載應發省分解赴
巡撫衙門轉發嗣經纂輯軍衛三流各道里表
書俱照五軍三流應發里數指定府州又續
奉議准工部奏即令事犯省分按照各表書
指定應發地方徑解知府直隸知州衙門交收
轉發簽軍流等罪既看五等三等之分似應確
按道里分發庶與律例輕重之義相合既經指
定府州若仍令解赴巡撫衙門轉發未免往返
拖累現行定例誠屬盡善惟是若輩性多
兇悍心復刁奸在腹地聚集恒慮滋擾地方若
係苗疆州縣更多來便是以乾隆十二年有原
任貴州按察使孫紹武請將應遣貴州軍流人
犯仍解巡撫衙門酌擬之奏而原任廣西巡撫
鄂昌又有統於漢屬州縣安置不許撥發土司
所屬之請近又經四川按察使周琬以四川與
貴州俱屬苗疆事同一例請將應解四川軍流
人犯亦准仍解總督衙門酌量遠近分別安置
不必拘定應發府分等因均奉准通行在案
湖南省之永順靖州及寶慶府屬之城步縣永
州府屬之江華永明道州等處在在苗疆而辰
州沅州二府所屬各縣多與乾州鳳凰永綏三
屬紅苗切近所有各州縣現在到配軍流自十
餘起至三四十起不等乾隆十八年欽奉
上諭將各省秋審緩決三次以上人犯分別減等擬
以軍流者通計三千餘名紛紛解配絡繹不絕
應發該屬者更亦不少若不設法變通恐致羣
聚滋事可否仰懇
聖恩俯念湖南亦屬苗疆准照黔粵川省之例嗣後
凡應解湖南省軍流人犯仍解巡撫衙門按照
道里通融分發不必拘定應發府分庶苗疆重
地得免滋擾之虞奴才仰蒙
皇上天恩補授湖南按察使雖甫經到任諸多未諳
而前在辰永沅靖道任內所轄各屬多係苗疆
親見熟聞故敢不揣冒昧據實陳
奏是否可採仰祈
皇上睿鑒
勅部議覆施行謹
奏
乾隆十九年三月初八日
(朱批:該部議奏)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16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