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遵旨办理钱价渐平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杨应琚
- 官职
- 山东巡抚兼提督衔
- 具奏日期
- 乾隆19年03月07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税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览奏俱悉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山东巡抚兼提督衔臣喀尔吉善跪
奏为遵
旨办理钱价渐平缘由恭
奏事乾隆十八年四月十七日准军机处寄字奉
上谕著将方观承从前所奏办理国积钱文请抄
寄各该督抚令其详悉阅看如该省钱价现在尚
未平减即可酌量地方情形仿照行之实与民生
大有裨益可通行传谕知之钦此臣当将东省钱
文市价并查明每年于州县征粮时钱价即减
停征时即长及富户囤积之风未息等情出示
晓谕民间买卖交易价至二十两以上者即令
用银不准用钱又行布政司将二十两以上不
许用钱之处刊刻小票于牙行经纪等赴司请
领牙帖时将小票粘连帖尾令其晓谕遵行如
有故违分别议罚究处再劝谕囤积之家如有
将钱一百吊银出卖者将本户给与花红以
示奖劝如匿不出卖到经发觉将原钱罚出十
分之二入官充公又议将钱文照依兵饷之例每千给银
一两官为收买仍以递减之罪各缘由具折
奏明办理奉到
朱批行之总在实力而妥协钦此臣一面钦遵办理勤
事晓谕以来虽未有发觉议罚究处之事而各
处钱价比前渐减上年九月至今省城以
及各府每银一两可买钱八百五六十文至八
九十文不等虽时价消长不齐钱价亦不增细察其由
似用钱多者渐知改用银两囤积之家亦知畏
惧罚处渐将所积之钱出卖现在钱价贵于数
年来惟见之事是以阖辟买卖使甚易无不称便
实与民生有裨至嗣后或有增减臣当随时督
力酌办所有东省钱价渐平缘
由仿照办理已有成效缘由理合缮折覆
奏恭慰
圣怀伏祈
睿鉴谨
奏
乾隆十九年三月
初七日
奏
山東巡撫兼提督銜臣喀爾吉善跪
奏為遵
旨辦理錢價漸平緣由恭
奏事乾隆十八年四月十七日准軍機處寄字奉
上諭著將方觀承從前所奏辦理國積錢文請抄
寄各該督撫令其詳悉閱看如該省錢價現在尚
未平減即可酌量地方情形仿照行之實與民生
大有裨益可通行傳諭知之欽此臣當將東省錢
文市價并查明每年於州縣徵糧時錢價即減
停徵時即長及富戶囤積之風未息等情出示
曉諭民間買賣交易價至二十兩以上者即令
用銀不准用錢又行布政司將二十兩以上不
許用錢之處刊刻小票於牙行經紀等赴司請
領牙帖時將小票粘連帖尾令其曉諭遵行如
有故違分別議罰究處再勸諭囤積之家如有
將錢一百吊銀出賣者將本戶給與花紅以
示獎勸如匿不出賣到經發覺將原錢罰出十
分之二入官充公又議將錢文照依兵餉之例每千給銀
一兩官為收買仍以遞減之罪各緣由具摺
奏明辦理奉到
硃批行之總在實力而妥協欽此臣一面欽遵辦理勤
事曉諭以來雖未有發覺議罰究處之事而各
處錢價比前漸減上年九月至今省城以
及各府每銀一兩可買錢八百五六十文至八
九十文不等雖時價消長不齊錢價亦不增細察其由
似用錢多者漸知改用銀兩囤積之家亦知畏
懼罰處漸將所積之錢出賣現在錢價貴于數
年來惟見之事是以闔闢買賣使甚易無不稱便
實與民生有裨至嗣後或有增減臣當隨時督
力酌辦所有東省錢價漸平緣
由仿照辦理已有成效緣由理合繕摺覆
奏恭慰
聖懷伏祈
睿鑒謹
奏
乾隆十九年三月
初七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16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