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运送兵米脚费动用屯耗粜价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方观承
- 官职
- 直隶总督
- 具奏日期
- 乾隆19年01月18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漕运漕粮事务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该部知道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直隶总督臣方观承谨
奏为运送兵米脚费动用屯耗银两事窃照永平
府属运送山海永丰等仓兵米应需脚价向于
屯耗银内酌动用嗣准部覆行令将乾隆十
五年以后凡遇动用屯耗银两查照耗羡之例
随时奏明因查永属州县每年运送兵米脚费
均系循例动用屯耗银两若逐案具奏似属纷
繁可否于岁底汇奏之处咨请部示奉部行令
于十五年以后动用汇奏案内声叙具奏到日
再议等因转行遵照在案今据布政使玉麟呈
据滦州抚宁二州县将乾隆十五年以后动用
屯耗银两运送兵米脚费各案造册送转前来
查滦州乾隆十七年运交永丰仓迁安县兵米
共用过脚价银一百一两一钱五分七厘六毫
又抚宁县乾隆十七年运交山海永丰二仓兵
米共用过脚价银一百六十九两二钱共用过脚
价银二百七十两一钱五分七厘六毫在于该
州县库贮乾隆十四五六七等年屯耗银两
内各照数动支核明数目相符除造册送部外
应行循例
奏请核销再查永平府属各州县每年运送兵米
应需脚费均系循例动用屯耗银两逐案请奏
未免纷繁应请嗣后永属运送兵米脚费应动
屯耗银两令各该州县造具程途里数清册先行
逐案咨部核明动用统于岁底汇折奏
奏仍于屯耗奏销册内分晰造明报部如此则动
用既有查核而章奏亦不致纷繁理合遵照部
行声叙附折
奏明伏乞
皇上圣鉴施行谨
奏
乾隆十九年正月 日
奏
直隸總督臣方觀承謹
奏為運送兵米腳費動用屯耗銀兩事竊照永平
府屬運送山海永豐等倉兵米應需腳價向於
屯耗銀內酌動用嗣准部覆行令將乾隆十
五年以後凡遇動用屯耗銀兩查照耗羨之例
隨時奏明因查永屬州縣每年運送兵米腳費
均係循例動用屯耗銀兩若逐案具奏似屬紛
繁可否於歲底彙奏之處咨請部示奉部行令
於十五年以後動用彙奏案內聲敘具奏到日
再議等因轉行遵照在案今據布政使玉麟呈
據灤州撫寧二州縣將乾隆十五年以後動用
屯耗銀兩運送兵米腳費各案造冊送轉前來
查灤州乾隆十七年運交永豐倉遷安縣兵米
共用過腳價銀一百一兩一錢五分七厘六毫
又撫寧縣乾隆十七年運交山海永豐二倉兵
米共用過腳價銀一百六十九兩二錢共用過腳
價銀二百七十兩一錢五分七厘六毫在於該
州縣庫貯乾隆十四五六七等年屯耗銀兩
內各照數動支核明數目相符除造冊送部外
應行循例
奏請核銷再查永平府屬各州縣每年運送兵米
應需腳費均係循例動用屯耗銀兩逐案請奏
未免紛繁應請嗣後永屬運送兵米腳費應動
屯耗銀兩令各該州縣造具程途里數清冊先行
逐案咨部核明動用統於歲底彙摺奏
奏仍於屯耗奏銷冊內分晰造明報部如此則動
用既有查核而章奏亦不致紛繁理合遵照部
行聲敘附摺
奏明伏乞
皇上聖鑒施行謹
奏
乾隆十九年正月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13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