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将常平仓仍准收捐本色以实仓储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喀尔吉善觉罗雅尔哈善
- 官职
- 闽浙总督浙江巡抚
- 具奏日期
- 乾隆18年12月10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着照所请行该部知道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奏为请
旨事窃查浙省乾隆十六年
钦奉
谕旨随经臣等
奏请将常平仓捐监之例暂留藩库报捐折色将
来酌看情形再行
奏明仍归州县收捐本色以实仓储经部议准于
乾隆十七年十一月初四日奉
旨依议钦此在案兹准部咨江赈捐纳条例议明浙
省捐监生俊母庸在本省收捐仍归户部捐纳
等因当即行司将藩库收捐折色一项于乾隆
十八年十二月初一日停止今据布政使叶存
仁详称各属仓储守不足额因近年米价未减
平粜之数亦未买补应请将常平仓仍准收捐
本色以实仓储其有愿捐折色者听其赴部捐
纳等情前来臣等覆查藩库收捐生俊折色已
遵部议停止所有各属捐监仍收本色之处确
核通省仓谷常平定额一百八十万石现贮未
及其半且有平粜未补之项若照旧准收本色
实与积贮民生有裨臣等谨遵原议声明请
旨伏乞
皇上训示遵行谨
奏
乾隆十八年十二月初十日
奏
奏為請
旨事竊查浙省乾隆十六年
欽奉
諭旨隨經臣等
奏請將常平倉捐監之例暫留藩庫報捐折色將
來酌看情形再行
奏明仍歸州縣收捐本色以實倉儲經部議准于
乾隆十七年十一月初四日奉
旨依議欽此在案茲准部咨江賑捐納條例議明浙
省捐監生俊母庸在本省收捐仍歸戶部捐納
等因當即行司將藩庫收捐折色一項于乾隆
十八年十二月初一日停止今據布政使葉存
仁詳稱各屬倉儲守不足額因近年米價未減
平糶之數亦未買補應請將常平倉仍准收捐
本色以實倉儲其有願捐折色者聽其赴部捐
納等情前來臣等覆查藩庫收捐生俊折色已
遵部議停止所有各屬捐監仍收本色之處確
核通省倉穀常平定額一百八十萬石現貯未
及其半且有平糶未補之項若照舊准收本色
實與積貯民生有裨臣等謹遵原議聲明請
旨伏乞
皇上訓示遵行謹
奏
乾隆十八年十二月初十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