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起解运库银数目日期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吉庆
- 官职
- 长芦盐政天津总兵官
- 具奏日期
- 乾隆18年11月09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览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长芦盐政天津总兵官奴才吉庆谨
奏为奏
闻事窃照长芦山东运
司盐两经奴才催征
去后今据长芦运使
董承勋将乾隆十
一月十五日起至干
隆十七年十一月
十四日一年内应解笔帖式
银五千二百七两
分芦军校银三千两
共银八千二百七两七钱三分于乾隆十八年
十月二十七日差官与围场大使智祖达领解
又据山东运使吴士功将乾隆十七年五月十
五日起至乾隆十八年五月十四日一年内应
解笔帖式银三千六百一十七两一钱并随政
衙门帮笔帖式银五千两又各员署事养廉归
公银四百七十七两七钱零共银九千九十四
两八钱四分零于乾隆十八年十一月初一日
差官石河场大使常英领解均赴内务府广储
司库交纳各等情详报前来除分案咨呈内务
府外所有起解银数
日期理合恭折奏
闻伏乞
皇上圣鉴谨
奏
乾隆拾捌年拾壹月
初
日
奏
長蘆鹽政天津總兵官奴才吉慶謹
奏為奏
聞事竊照長蘆山東運
司鹽兩經奴才催徵
去後今據長蘆運使
董承勳將乾隆十
一月十五日起至乾
隆十七年十一月
十四日一年內應解筆帖式
銀五千二百七兩
分蘆軍校銀三千兩
共銀八千二百七兩七錢三分於乾隆十八年
十月二十七日差官與圍場大使智祖達領解
又據山東運使吳士功將乾隆十七年五月十
五日起至乾隆十八年五月十四日一年內應
解筆帖式銀三千六百一十七兩一錢并隨政
衙門幫筆帖式銀五千兩又各員署事養廉歸
公銀四百七十七兩七錢零共銀九千九十四
兩八錢四分零於乾隆十八年十一月初一日
差官石河場大使常英領解均赴內務府廣儲
司庫交納各等情詳報前來除分案咨呈內務
府外所有起解銀數
日期理合恭摺奏
聞伏乞
皇上聖鑒謹
奏
乾隆拾捌年拾壹月
初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