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改拨驻防兵米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方观承
- 官职
- 直隶总督
- 具奏日期
- 乾隆18年10月24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漕运漕粮事务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该部议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直隶总督臣方观承谨
奏为奏请改拨驻防兵米仰祈
圣鉴事窃照直属驻防兵米雍正元年奉
世宗宪皇帝谕旨交部定价折给如数收之年价値高
昂该督抚声明具奏恩准改折久经部折中
定价每石折银一两采买所有保定驻防岁需
粟米一万一千四百二十五石并兵丁家口遇
闰应增零米向系总督属之清苑满城安肃
定兴新城唐县博野望都容城完县蠡县祁州
安州东鹿高阳新安等十六州县采办交仓支
放雄县驻防岁需粟米一千三百二十六石系
给发该县自行采办供支嗣因米粮渐贵定价
不敷雍正五六九等年乾隆二年九年兵米或
按年或按季奏请每石增银一钱三钱四钱不
等乾隆三四五九十等年又十六十七十八等
年兵米均蒙
恩准在于津仓截漕采买等米内改拨支放各在案
此项兵米当折中定价之日原议采办迨后来
价渐昂每石援照
恩例酌增即已敷用乃近年来属米价每石常至一
两七八钱频年屡次
恩改拨别项仓贮以资兵食办理不无掣肘然祇属
权宜之计而非经久之计臣备查保属十六州
县原派米数少止二三百余石多至一千数百
石多寡甚属不均
皇上轸念民瘼之初系照各州县
地亩钱粮以定应买米数州县亦即按里分派
其累初不在官迨雍正年间酌定价值严禁科
派不敷之价须州县自行赔垫在奉公守法之
员尚能设法办理不肖者即不免于仍派里下
短发价值是赔累不在官则派累必在民且各
属采买除雄县即于本地供支外其余州县皆
赴保定省城购买交仓以省运费每致市价顿
为踊贵亦于省会民食有妨似应酌量变通俾
得兵民两益永为遵守伏查直隶驻防兵米如
天津沧州均系截漕支放三河王田原系采买
亦经改支通仓漕米今保雄驻防事同一例且
豫东二省漕运粟米改拨黑豆者今又奉
旨仍办粟米京仓支放尚在有余如于此内拨支万
余石之兵米在京仓米觉其少而在保属地方
深得其益似应仰恳
圣恩将保雄二处岁需驻防粟米一万二千七百四
十余石停其采买钱于豫东漕粟米内截运供
支以归画一查保定府属之清苑等处距天津
一带商民重载由流河一水直达轮输甚便计
自天津至任邱县之清河口水程二百四十里
由清河口西上历赵北口新安州各境至保
定府南关一百五十余里由清河口至雄县南
关二十五里现在轮运易州
陵粮漕船直抵雄县本属通漕之地今若将兵米改拨
漕粟即可就地交卸无须转运而保定之米在
清河口起卸换船从新安淀河转输亦属至便
便利应请嗣后粮运漕船悉令至清河口水次
应拨雄县者原船径至雄县南关起卸应拨保
定者令地方官在漕船复赴清河口接运所需
水脚查乾隆十六年粮运兵米之例以每石
每百里给银一分五厘计算核实报销所有两
处交仓各事宜悉照天津沧州驻防支漕米
章程画一办理仍将每年应拨之一万二千七
百四十余两米价银解交部库给发兵丁采买
则保属官民俱得
恩渥帑项亦无糜费民无扰累实为兵粮宜筹
久远不揣冒昧缮折陈
奏是否有当伏乞
皇上圣鉴
勅部定议施行再查此案兵米如蒙
圣恩准拨豫东漕米应于来年漕运到津之日遵照
办理但兵米例应按季于首月支放所有保雄
二处乾隆十九年春季应需之米目前即须筹
办难以缓待查天津北仓现有存贮奉天采买
粟米一项应请即于此内照数支拨核销嗣后
每年截漕之米按夏秋冬春四季支放均可无
误合并陈明谨
奏
乾隆十八年十月十四日
奏
直隸總督臣方觀承謹
奏為奏請改撥駐防兵米仰祈
聖鑒事竊照直屬駐防兵米雍正元年奉
世宗憲皇帝諭旨交部定價折給如數收之年價値高
昂該督撫聲明具奏恩准改折久經部折中
定價每石折銀一兩採買所有保定駐防歲需
粟米一萬一千四百二十五石並兵丁家口遇
閏應增零米向係總督屬之清苑滿城安肅
定興新城唐縣博野望都容城完縣蠡縣祁州
安州東鹿高陽新安等十六州縣採辦交倉支
放雄縣駐防歲需粟米一千三百二十六石係
給發該縣自行採辦供支嗣因米糧漸貴定價
不敷雍正五六九等年乾隆二年九年兵米或
按年或按季奏請每石增銀一錢三錢四錢不
等乾隆三四五九十等年又十六十七十八等
年兵米均蒙
恩准在於津倉截漕採買等米內改撥支放各在案
此項兵米當折中定價之日原議採辦迨後來
價漸昂每石援照
恩例酌增即已敷用乃近年來屬米價每石常至一
兩七八錢頻年屢次
恩改撥別項倉貯以資兵食辦理不無掣肘然祇屬
權宜之計而非經久之計臣備查保屬十六州
縣原派米數少止二三百餘石多至一千數百
石多寡甚屬不均
皇上軫念民瘼之初係照各州縣
地畝錢糧以定應買米數州縣亦即按里分派
其累初不在官迨雍正年間酌定價值嚴禁科
派不敷之價須州縣自行賠墊在奉公守法之
員尚能設法辦理不肖者即不免於仍派里下
短發價值是賠累不在官則派累必在民且各
屬採買除雄縣即於本地供支外其餘州縣皆
赴保定省城購買交倉以省運費每致市價頓
為踴貴亦於省會民食有妨似應酌量變通俾
得兵民兩益永為遵守伏查直隸駐防兵米如
天津滄州均係截漕支放三河王田原係採買
亦經改支通倉漕米今保雄駐防事同一例且
豫東二省漕運粟米改撥黑豆者今又奉
旨仍辦粟米京倉支放尚在有餘如於此內撥支萬
餘石之兵米在京倉米覺其少而在保屬地方
深得其益似應仰懇
聖恩將保雄二處歲需駐防粟米一萬二千七百四
十餘石停其採買錢於豫東漕粟米內截運供
支以歸畫一查保定府屬之清苑等處距天津
一帶商民重載由流河一水直達輪輸甚便計
自天津至任邱縣之清河口水程二百四十里
由清河口西上歷趙北口新安州各境至保
定府南關一百五十餘里由清河口至雄縣南
關二十五里現在輪運易州
陵糧漕船直抵雄縣本屬通漕之地今若將兵米改撥
漕粟即可就地交卸無須轉運而保定之米在
清河口起卸換船從新安淀河轉輸亦屬至便
便利應請嗣後糧運漕船悉令至清河口水次
應撥雄縣者原船徑至雄縣南關起卸應撥保
定者令地方官在漕船復赴清河口接運所需
水脚查乾隆十六年糧運兵米之例以每石
每百里給銀一分五釐計算核實報銷所有兩
處交倉各事宜悉照天津滄州駐防支漕米
章程畫一辦理仍將每年應撥之一萬二千七
百四十餘兩米價銀解交部庫給發兵丁採買
則保屬官民俱得
恩渥帑項亦無糜費民無擾累實為兵糧宜籌
久遠不揣冒昧繕摺陳
奏是否有當伏乞
皇上聖鑒
勅部定議施行再查此案兵米如蒙
聖恩准撥豫東漕米應於來年漕運到津之日遵照
辦理但兵米例應按季於首月支放所有保雄
二處乾隆十九年春季應需之米目前即須籌
辦難以緩待查天津北倉現有存貯奉天採買
粟米一項應請即於此內照數支撥核銷嗣後
每年截漕之米按夏秋冬春四季支放均可無
誤合併陳明謹
奏
乾隆十八年十月十四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05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