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请定承追赃罚之限期处分以清公帑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杨廷璋
- 官职
- 广西按察使
- 具奏日期
- 乾隆18年10月24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另有旨谕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为请定承追赃罚之限期处分以清公帑事窃
查各省自理赃罚既定例严底责造清册
题报不容隐漏粤西一省案件内凡有应追赃罚
赎锾银两均于岁底另造册将完欠各数
题报拨充兵饷在案惟查承追赃罚至三百两以
上者定例始有年限处分零星赃罚并无
承追限期议处是以民疲玩拖火不完官亦
视为无关考成漫不经心以致年复一年积火
累累有至五六年十余年未清者每岁将未完
数目逐一造报徒繁案牍奴才自乾隆十五年
七月到任后检查旧案叠檄严催各属始上紧
勒追渐次完报现今所欠已属无多伏思赃罚
虽非正项钱粮但既拨充兵饷即为正项实用
由一州县而推之一省由一省而推之各省自
必积少成多难容任意拖延以致公帑久悬奴
才请嗣后凡一切案件内有应追赃罚除三百
两以上者仍照定例遵行外其三百两以下至
入官赃二十两以上者俱以该年造报后至次
年岁底造报以前务须催追完缴即于次年造
报册内扣除以省繁扰如有不完将承追之州
县照不作分数之赎锾例议处若该犯果
系赤贫勘实力不能完者照例于岁底实
题请
旨定夺如此则承追之员知所儆惕赃罚归实用
不致历年积火徒滋追报之繁矣奴才管见如
斯是否可采伏乞
皇上睿鉴
勅部议覆施行谨
奏
乾隆十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奏
為請定承追贓罰之限期處分以清公帑事竊
查各省自理贓罰既定例嚴底責造清冊
題報不容隱漏粵西一省案件內凡有應追贓罰
贖鍰銀兩均於歲底另造冊將完欠各數
題報撥充兵餉在案惟查承追贓罰至三百兩以
上者定例始有年限處分零星贓罰並無
承追限期議處是以民疲玩拖火不完官亦
視為無關考成漫不經心以致年復一年積火
累累有至五六年十餘年未清者每歲將未完
數目逐一造報徒繁案牘奴才自乾隆十五年
七月到任後檢查舊案疊檄嚴催各屬始上緊
勒追漸次完報現今所欠已屬無多伏思贓罰
雖非正項錢糧但既撥充兵餉即為正項實用
由一州縣而推之一省由一省而推之各省自
必積少成多難容任意拖延以致公帑久懸奴
才請嗣後凡一切案件內有應追贓罰除三百
兩以上者仍照定例遵行外其三百兩以下至
入官贓二十兩以上者俱以該年造報後至次
年歲底造報以前務須催追完繳即於次年造
報冊内扣除以省繁擾如有不完將承追之州
縣照不作分數之贖鍰例議處若該犯果
係赤貧勘實力不能完者照例於歲底實
題請
旨定奪如此則承追之員知所儆惕贓罰歸實用
不致歷年積火徒滋追報之繁矣奴才管見如
斯是否可採伏乞
皇上睿鑒
勅部議覆施行謹
奏
乾隆十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05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