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卖补仓贮之法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喀尔吉善陈弘谋
官职
闽浙总督福建巡抚
具奏日期
乾隆18年10月22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财政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乾隆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乾隆

朱批信息

朱批
军机大臣会同该部议奏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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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福建巡抚喀尔吉善谨 奏为钦奉 上谕事乾隆十八年十月初十日承准 上谕喀尔吉善等奏分买仓谷一折所办非是 该省从前择谷多之家预先给价冬成交谷还仓 办理原属错误盖给价则小民一时无从 之家富民领价随意花销必致拖欠积欠 累累追呼滋扰此与青苗弊政何异今仓储既多 缺额即勒限完纳著落分赔亦终成纸上空谈而 已于仓储有何裨益该省本非产米之区该督等 自应于台湾及迟罗采买两处之米尚不足亦 应照例于丰收州县买补足额至台谷原定价值 设于该处现在情形实有不敷自不妨据实声明 量为增价今乃奏请依内地时价酌量买补是全 无限制徒资胥吏侵蚀殊非调剂仓储之道不但 部臣按例驳驳即特行陈奏朕亦不能从也将此 谕令喀尔吉善等知之钦此遵 旨寄信前来臣等捧读 圣训惶悚伏查闽省环 山带海滨斥卤不产五谷山无水源亦难种 植所产米谷不敷民食内地九府二州而论 福州兴化二府全仗上游之延建邵三府米石 舟运接济汀州福宁龙岩永春二州近山 各县离水既远山路崎岖所产米谷仅䌷相仿 一买官谷两地俱贵台湾亦复难泉州漳州 二府更属人稠地少所需食米仰给台湾商贩 流通近年则更藉外番暹罗等国商船往来带 运食米来源赖食民食方无匮乏内地素非产 米之区邻省难于运济已在 圣明洞鉴之中所以向来买补仓储祇就本处田多 有谷之家给价采买在富户家有余谷领官 谷视为成例相安已久其谷价均于晚稻登场 之后酌定发给随交仓原非先年发价次年 方令交谷也偶有地方官发买时不加详查买 疲之户亦复发价采买且官价与市价贵贱悬 殊各户希图营运来牟完纳迟久尚有逋欠诚 如 圣谕顾领者未必即系富户有余谷领官银转卖所 免而发价不数久后谷价又似青苗弊政者 也臣等年来逐一查核剔催追齐疲之户止 追旧欠不复再买新谷滋胃领等弊今自奏 后又已追完谷六千余石尾欠无多易于清完 不致悬缺现在所领价者皆系实在有谷之家 其实价统于秋成之后照该处时价公平发给 定限岁内交仓不许负欠倘附近州县年丰价 平而本境又无应买之官谷亦即酌量采买不 拘多寡总不便因官买而昂市价其所发价值 无论本境邻属遵照 圣训严防侵渔务令一面定价发买一面将官价出 示晓谕俾人人知买谷价値仍责成知府就近 查察如有侵扣买户必不甘受胥役不得从中 舞弊矣至于暹罗地方近虽有商船带回米 石于漳泉一带民食不无裨益但欲采买补仓 势须委员领帑前往买运不但远涉外洋风信 难定该国年岁丰歉亦未可必年有余米足供 内地采买若向商船采买则商船运来不肯运 谷过洋之米止可随到随粜不能日久贮仓伏 查乾隆十六年八月内钦奉 上谕朕阅潘思矩折内称乾隆十六年六月内收入厦口暹 罗商船一只买回米四千石等语闽浙各处现在 需米孔殷若官为办理转于民食更有裨益但 虑官办或致外人多疑或闻内地官为购觅即乘 势居奇多方措勒必致价值日益昂贵并使商船 来往亦不能随便携带者传谕喀尔吉善潘思矩 令其会同酌量就闽省情形若无此虑可于暹罗 等国产米之处官为购运或先行试买看其嗣后 可以源源接运不致启商人措勒之弊抑或应仍 听商人陆续运带之处一一详悉妥协速行奏闻 钦此经臣喀尔吉善会同前抚臣潘思矩熟察 外番情形该国地土广不过百余里户口无几 每午余米有无多寡并无一定官赴采买番情 趋利如骛难免居奇且止宜听商自行买运 尚可资其缓急官为购运未便举行结折 奏覆奉 旨允在案今覆细加筹酌暹罗之米与其官买补 仓不如仍听商贩带运听其多寡守足有济民 食也台湾一府原属海外之乡又系本省呼吸 相通有无相济理所宜然从前亦曾委员发价 前往采买补仓今亦未便拘执但查台湾僻处 海外近年以来该地户口日繁所产米谷商船贩 运漳泉赖资接济每年不下数十万石现在台 郡尚有应运内地兵丁眷口米谷历年压欠 至一十七万余石之多而台郡本地仓储十二 年前抚臣陈大受奏准备贮谷四十万石此谷 如果贮足不但可备台郡缓急如遇漳泉需米 亦可拨运最为有益乃历年搬运虚现在止 实贮谷一十五万一千余石以上二项本年秋 成之后皆须运还买补现在凤山台湾二县已 有偏灾臣等竭力催追尚恐不能齐足若再买 运内地补仓转恐台湾郡官仓民食均属有碍 臣等就目下情形熟加筹划台湾今年止可就 近买补以实台湾之仓储并听商船仍前带运 食米接济漳泉之民食其自相流通不必由 官买运俟将来台湾补仓之谷将次补足又値 岁丰而内地歉收则台谷可买补必须赴台买 补容臣等酌量两地情形奏明办理惟是台湾 买谷部定官价每石四钱五分在十余年以前 原不为少近来日渐昂贵久无止卖银四钱五 分之事自上年迄今据报市价每石需银八九 钱上下若照从前每石四钱五分有谷之家不 肯贱粜若强派偏累则交纳不前台湾应买之 谷终难补足臣等前奏请照内地核明时价酌 量买补原系仿照内地采买之法核定时价也 因未分晰声明竟似以内地时价采买台湾仓 谷实属臣等错误荷蒙 圣训训示精详台谷原定价値设有不敷 准令据实声明量为增价今就台郡现在情形除车 运船脚照例动支外每谷一石照依内地时价 酌定银六钱五分较之原定官价每石增银二钱 在官为数无多而小民得沾实惠似属有益 圣恩每谷一石量增买价银一钱五分共计用银一万 两有余在于司库地丁银内动支给发 乾隆十八年十月二十日 皇上训示遵行谨 奏 乾隆拾捌年拾月 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档案编号
故宫030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