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因地酌筹买补以定积贮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定长
- 官职
- 贵州巡抚
- 具奏日期
- 乾隆18年10月13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知道了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为因地酌筹买补以备积贮事窃查黔省常平
于乾隆十四年酌定额数等事案内
题明留米一百万石以为定额奉部覆准遵照
在案臣查此项米每年青黄不接酌量
平粜接济民食之需秋成察看买补还仓此定
例也黔省自乾隆十年以前凡有动籴俱当
年买补清项贮仓无缺今查乾隆十七年分平
粜额米及常平额米共七万九千八百二
十余石除将该年征收秋粮余米并溢额监谷
折米共一万七千四百余石拨抵外仍应买补
米六万二千四百余石缘上年钦奉
谕旨停止采买是以遵照暂停买补兹乾隆十八年
分又平粜额米及常平额米共五万一千
四百余石除将本年征收秋粮余米五千五百
余石拨抵外仍应买补米四万五千八百余石
计两年共应买补米一十万八千三百余石为
数原属无多即以黔省现在之价而论亦不及十分之二
似可毋庸需买补惟是黔省地处苗疆山谿
险峻情形原与内地不同仓粮积贮最关紧要
必得额贮无缺方为有备无虞况今岁秋成颇
丰其不适舟楫之区商贩稀少民间如有余粟
亦须籴以资日食今乾隆十七十八两年应
行买补米十万余石即在米多价平之处照时
采买以实仓储倘将来足数而该处米
价渐增有关民食即行停买仍遵例将籴存
时俟下年察看情形酌办如此办理仓贮不致
悬缺采买不致累民实于苗疆有溢余属遵
照妥办外所有因地酌筹买补缘由臣谨具
奏
开伏祈
皇上圣鉴谨
奏
乾隆十八年十月
日
奏
為因地酌籌買補以備積貯事竊查黔省常平
於乾隆十四年酌定額數等事案內
題明留米一百萬石以為定額奉部覆准遵照
在案臣查此項米每年青黃不接酌量
平糶接濟民食之需秋成察看買補還倉此定
例也黔省自乾隆十年以前凡有動糴俱當
年買補清項貯倉無缺今查乾隆十七年分平
糶額米及常平額米共七萬九千八百二
十餘石除將該年徵收秋糧餘米并溢額監穀
折米共一萬七千四百餘石撥抵外仍應買補
米六萬二千四百餘石緣上年欽奉
諭旨停止採買是以遵照暫停買補茲乾隆十八年
分又平糶額米及常平額米共五萬一千
四百餘石除將本年徵收秋糧餘米五千五百
餘石撥抵外仍應買補米四萬五千八百餘石
計兩年共應買補米一十萬八千三百餘石為
數原屬無多即以黔省現在之價而論亦不及十分之二
似可毋庸需買補惟是黔省地處苗疆山谿
險峻情形原與內地不同倉糧積貯最關緊要
必得額貯無缺方為有備無虞况今歲秋成頗
豐其不適舟楫之區商販稀少民間如有餘粟
亦須糴以資日食今乾隆十七十八兩年應
行買補米十萬餘石即在米多價平之處照時
採買以實倉儲倘將來足數而該處米
價漸增有關民食即行停買仍遵例將糴存
時俟下年察看情形酌辦如此辦理倉貯不致
懸缺採買不致累民實於苗疆有溢餘屬遵
照妥辦外所有因地酌籌買補緣由臣謹具
奏
開伏祈
皇上聖鑒謹
奏
乾隆十八年十月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04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