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沈国宝完纳亏空银可否免死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黄廷桂
- 官职
- 署理四川总督印务
- 具奏日期
- 乾隆18年10月01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该部核拟速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署理四川总督印务臣黄廷桂谨
奏为奏
闻事窃查荣草厂水磨沈国宝亏空私求秤头
铜斤并侵扣买铜平余各项共计入已赃银伍
千零柒两陆钱二分零五厘年伍月内时值热审该
犯先止完过银壹百两未完银肆千肆百余两
臣查该犯应追银两尚在壹年限内而所完
无几未完甚多是以拟入情实具
题并造册送部在案兹于玖月贰拾玖日据署布
政使齐格按察使周琬详称沈国宝遣令伊子
沈诗村回籍变产并各处凑办因水路阻风稽
迟时日今始到川所有该犯未完银肆千肆百
余两俱已全数交完贮库查沈国宝完赃在壹
年限内照例应免死再减壹等发落但该犯先
于热审册内已拟情实送部应请先行核
奏等情臣查沈国宝变产完赃极力设措因伊
子远路舟行风水阻滞以致目今方到是该犯
尚知畏惧
国法全数完缴以赎前愆不顾身命实属有间
恭查前奉
上谕李铭盘妄希了结案情著于法外施仁暂行停
勾再予壹年之限或尚能悔悟完项自赎其罪以
宽典与如仍复玩视国法必子勾以正其罪钦此
钦遵在案今沈国宝完银尚在壹年初限之内
较之李铭盘等尚属完者又有不同据该司
等详请核
奏前来臣何敢不据实
睿慈据实
奏请可否将沈国宝照例免死再减壹等办理之
处伏祈
皇上圣训遵行此案拟列情实在前完银在后如于
朱批之先接准勾决部文应将该犯暂行监禁候
批旨到日另行钦遵查办合并声明谨
奏
乾隆拾捌年拾壹月初七日
奏
署理四川總督印務臣黃廷桂謹
奏為奏
聞事竊查榮草廠水磨沈國寶虧空私求秤頭
銅斤并侵扣買銅平餘各項共計入已贓銀伍
千零柒兩陸錢二分零五釐年伍月內時值熱審該
犯先止完過銀壹百兩未完銀肆千肆百餘兩
臣查該犯應追銀兩尚在壹年限內而所完
無幾未完甚多是以擬入情實具
題并造冊送部在案茲於玖月貳拾玖日據署布
政使齊格按察使周琬詳稱沈國寶遣令伊子
沈詩村回籍變產并各處湊辦因水路阻風稽
遲時日今始到川所有該犯未完銀肆千肆百
餘兩俱已全數交完貯庫查沈國寶完贓在壹
年限內照例應免死再減壹等發落但該犯先
於熱審冊內已擬情實送部應請先行核
奏等情臣查沈國寶變產完贓極力設措因伊
子遠路舟行風水阻滯以致目今方到是該犯
尚知畏懼
國法全數完繳以贖前愆不顧身命實屬有間
恭查前奉
上諭李銘盤妄希了結案情著於法外施仁暫行停
勾再予壹年之限或尚能悔悟完項自贖其罪以
寬典與如仍復玩視國法必子勾以正其罪欽此
欽遵在案今沈國寶完銀尚在壹年初限之內
較之李銘盤等尚屬完者又有不同據該司
等詳請核
奏前來臣何敢不據實
睿慈據實
奏請可否將沈國寶照例免死再減壹等辦理之
處伏祈
皇上聖訓遵行此案擬列情實在前完銀在後如於
硃批之先接准勾決部文應將該犯暫行監禁候
批旨到日另行欽遵查辦合併聲明謹
奏
乾隆拾捌年拾壹月初七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0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