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酌定捕盗赏项以收靖匪实效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班第
官职
署两广总督
具奏日期
乾隆18年10月01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人事、军务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乾隆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乾隆

朱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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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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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臣班第谨 奏为陈明酌定捕盗赏项以收靖匪实效事窃查 弭盗安民吏治首务而广东地方宵小未靖而广 东为尤甚臣检查近年盗窃报案甚多获犯破 案者十无三四屡经督抚诸臣文武大小各官严 饬之保甲谨水陆之巡防一切失案分别年月 之新旧情形之重轻查比提比毋许玩纵狗延 贻害民生惟是法令之行全在于赏信罚果除 州县汛防员弁核其获犯多寡记过记功以示 劝外其余兵役违限无获责比固不容宽而 依限获报与赏自不可少从前赏项俱令州县 自捐该诸养廉有限徒托空言以致有罚无赏 即比缉亦不能认真何由收捕获之效臣与广 东按察使沈铎业将赏格悉心酌定如强劫 抢窃盗满贯拒捕之案一月限内拏获首犯 窝线者每名赏银二十两伙犯减半若半年内 外拏获又各递行减半其余屡次行劫大盗不 拘限期拏获首犯窝线者赏银五十两伙盗三 十两至寻常窃案统于岁底核计如一役缉获 十案者赏银十两不足数者以次递减承缉十 案而获不及半并承缉无多者毋庸给赏所有 应需赏项查布政司库内存有各官公捐养廉 一项起于乾隆六年为数不少请嗣后司库司藩 司思渠详准自院司至州县每月捐养廉自六七 两至一二两不等存为缉盗之费已行之十有余年今查 到病故无力回籍之费已行之十有余年今查 此项岁约捐银二千余两每年支用各有多余 赏捕之项尽可此内动给臣现通饬遵照如有 与赏款相符者地方官先为垫发报明仍于起 解布政司杂项钱粮数内抵兑申明以免零星 赴领之烦岁底汇册通报查核嗣后上下各官 查比提比庶得认真办理而兵役惩劝之下亦 各认真缉捕盗贼或可稍戢用副我 皇上安辑民生之至意臣谨将办理缘由据实 奏明伏乞 皇上睿鉴谨 奏 乾隆十八年十月 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档案编号
故宫030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