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参离任料物不清之河工官员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策楞刘统勋
- 官职
- —
- 具奏日期
- 乾隆18年08月30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该部速议具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为奏参事臣等奉
命清查河工物料钱粮所有前拏续办相沿及
现任外河同知陈克济等物料不清之处业经
先后奏
闻叅革严提究追在案臣等将高斌所交查出已经
离任现在行追未经完结各员核减等项银九
万余两名单逐加查核内原任邳睢同知冷士
炳未完一万二千五百七十一两零原任丰砀
通判施大成未完一万七千一百五十两零原
任宿虹同知于鳌未完一万八千八百九十九
两零原任邳睢同知杨侯未完七千九百八十
七两零原任运河通判王林未完八千三百八
十一两零原任运河通判李飞鲲未完三千六
百四十二两零原任宿虹同知佟世表未完四
千六百九十八两零原署中河通判金世越未
完六千二百四十一两零原署中河通判王应
麟未完四千五百四十二两零原署中河通判王
湛未完四千二十九两零又州县采办物料未
完原任萧县知县贺祥发分赔前任病故知县
王都久交银一百三十两零原任萧县知县
吴秉和未交乾隆十四年分借银二百十两零现
任砀山县知县李应龙未交乾隆十六年借银
六百三十八两零原任邳州知州郑承显未交
乾隆十六年借银一千十三两零原任睢宁
县知县李安民未交乾隆十六年借银二百二
十七两以上共银九万二百六十九两零臣等
复详检各厅销算原卷彻底清厘又续查出原
任里河同知施廷瑞未完七千三百四十两零
原任外河同知章应泰未完七百六十一两零
原任水利通判卢奭未完一千九百六十八两
零原任运河通判崔龙云未完一万四千七百
九十四两零俱系历任工员积年浮开经河臣
核定应追银两未经参奏历久不完以上连前
共未完银十一万五千余两理合一并恭
奏此内涂士炳王湛业经参革施廷瑞崔龙
云杨侯李飞鲲已经病故其通判施大成王林
知县金世越朱应鲤现在河工効力佟世表
现任四川巴州知州卢奭现任直隶保定府同
知又同知章应泰于参革后告病调理相应请
旨一并革职将现在河工各员交江抚严提勒
限一年催追完项其现任他省及已经回籍者
即着各该本任及原籍督抚严提勒限一年追
完如逾限不完除本人照亏空部项从重治罪
外其未完之项照例着落该管上司分赔清款
已经病故者着落家属查明家产尽数抵补如
有不敷亦照例着赔清款又州县采办河工料
物未完原任萧县知县今调崇明县吴秉和现
任砀山县知县李应桃原任邳州今调海州知
州郑承显原任睢宁县知县李安民等采办稍
料迟久未交应一并查参请
旨交部照采办河工物料迟延例议处仍令江抚迅
抚查明实在民欠官欠分别严追原任萧县知
县今丁忧回籍贺祥发未完借银一百三十两
查系已故前任知县王都久交之项河臣高斌
着令分赔情节较轻且为数无多应行该员原
籍着落清追归款至库出入款项并各厅经
手钱粮头绪纷繁前后牵混俟彻底清查分别
叅追外为此恭折具
奏谨
奏
乾隆十八年八月二十日
奏
為奏參事臣等奉
命清查河工物料錢糧所有前拏續辦相沿及
現任外河同知陳克濟等物料不清之處業經
先後奏
聞叅革嚴提究追在案臣等將高斌所交查出已經
離任現在行追未經完結各員核減等項銀九
萬餘兩名單逐加查核內原任邳睢同知冷士
炳未完一萬二千五百七十一兩零原任豐碭
通判施大成未完一萬七千一百五十兩零原
任宿虹同知于鰲未完一萬八千八百九十九
兩零原任邳睢同知楊侯未完七千九百八十
七兩零原任運河通判王林未完八千三百八
十一兩零原任運河通判李飛鯤未完三千六
百四十二兩零原任宿虹同知佟世表未完四
千六百九十八兩零原署中河通判金世越未
完六千二百四十一兩零原署中河通判王應
麟未完四千五百四十二兩零原署中河通判王
湛未完四千二十九兩零又州縣採辦物料未
完原任蕭縣知縣賀祥發分賠前任病故知縣
王都久交銀一百三十兩零原任蕭縣知縣
吳秉和未交乾隆十四年分借銀二百十兩零現
任碭山縣知縣李應龍未交乾隆十六年借銀
六百三十八兩零原任邳州知州鄭承顯未交
乾隆十六年借銀一千十三兩零原任睢寧
縣知縣李安民未交乾隆十六年借銀二百二
十七兩以上共銀九萬二百六十九兩零臣等
復詳檢各廳銷算原卷徹底清釐又續查出原
任裡河同知施廷瑞未完七千三百四十兩零
原任外河同知章應泰未完七百六十一兩零
原任水利通判盧奭未完一千九百六十八兩
零原任運河通判崔龍雲未完一萬四千七百
九十四兩零俱係歷任工員積年浮開經河臣
核定應追銀兩未經參奏歷久不完以上連前
共未完銀十一萬五千餘兩理合一并恭
奏此內涂士炳王湛業經參革施廷瑞崔龍
雲楊侯李飛鯤已經病故其通判施大成王林
知縣金世越朱應鯉現在河工効力佟世表
現任四川巴州知州盧奭現任直隸保定府同
知又同知章應泰于參革後告病調理相應請
旨一并革職將現在河工各員交江撫嚴提勒
限一年催追完項其現任他省及已經回籍者
即着各該本任及原籍督撫嚴提勒限一年追
完如逾限不完除本人照虧空部項從重治罪
外其未完之項照例着落該管上司分賠清款
已經病故者着落家屬查明家產儘數抵補如
有不敷亦照例着賠清款又州縣採辦河工料
物未完原任蕭縣知縣今調崇明縣吳秉和現
任碭山縣知縣李應桃原任邳州今調海州知
州鄭承顯原任睢寧縣知縣李安民等採辦稍
料遲久未交應一并查參請
旨交部照採辦河工物料遲延例議處仍令江撫迅
撫查明實在民欠官欠分別嚴追原任蕭縣知
縣今丁憂回籍賀祥發未完借銀一百三十兩
查係已故前任知縣王都久交之項河臣高斌
着令分賠情節較輕且為數無多應行該員原
籍着落清追歸款至庫出入款項並各廳經
手錢糧頭緒紛繁前後牽混俟徹底清查分別
叅追外為此恭摺具
奏謹
奏
乾隆十八年八月二十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0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