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暹罗夷商带米来厦照例减免税银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新柱
官职
福州将军兼管闽海关事
具奏日期
乾隆18年08月20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商业贸易、税收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乾隆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乾隆

朱批信息

朱批
知道了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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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福建巡抚兼管闽海关事务臣新柱谨 奏为奏报迟罗夷商 带米 厦照例减免税银事 窃照乾隆八年九月内钦奉 上谕凡遇外洋货船来闽粤等省贸易带米五千石 以上者免其船货税银 十分之三钦此钦遵在案 今于乾隆十八年七月十七日有迟罗国夷商 苏虽驾船到厦载 米二千二十余石另载苏木 五百担黑铅三千担 等货进口随饬厦门委员 彭察确切盘验米数相符照依市价发粜民间 合计该船应征税头课银七百五十两货物税 银六十八两六钱七分俱遵 谕旨定例减免十分之三该番丁屋尽并船水梢共 赵金等咸各懽忻鼓舞感戴 皇恩并饬厦门同知罗维四明水师提标中军参将 林贵不时看管如意防护听其置货回棹外理 合恭折 奏报伏乞 皇上圣鉴谨 奏 乾隆十八年八月二十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档案编号
故宫03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