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长芦行卖盐钱文不得囤积之法黔省无庸仿照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定长
- 官职
- 署贵州巡抚
- 具奏日期
- 乾隆18年08月17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税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知道了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为遵
旨具奏事乾隆十八年六月二十八日接准
廷寄内开乾隆十八年六月十七日奉
上谕据吉庆奏盐务引地请方卖盐钱文悉令在本
州县市集出易不得囤积在店运往他处售卖射
利等语吉庆此奏为便民起见固属积射利起见亦疏通
钱法之一端但各省盐务地方情形不一一著将此
折抄寄各督抚盐政令其查察所属情形若果如
吉庆所办立法稽查行之可有实效不致滋扰商
民者即奏闻仿照办理如有或有不便之处亦不必
勉强著详晰酌量具奏钦此遵
旨寄信并录原奏折一件到臣臣恭绎之下仰见
圣主酌裕民用因地查办务在合宜之至意随行据
布政司等详覆前来臣复细加查察缘黔省边
末山区不通舟楫在在菁岭素不产盐新旧万
盐民苗食盐除古州一带行销粤盐外其余各
属近楚者食淮盐近川者食川盐均系小
贩负累零星售卖与场灶商人原与盐属地
方情形不同自无庸议钱文之弊至古州虽设
有盐埠仅配销粤省正引四封余盐二封饷课
价美仍归粤埠小贩商本甚轻且该处苗
人习于用银间有使用钱文率多随入随出囤
积与贩卖无其事似可毋庸仿照长芦盐务地
方办理相应据实覆奏伏祈
皇上圣鉴再查黔属汉少苗多富户甚少积钱亦稀
现在钱价较他省为平贱或有生计稍丰之家
保无收买存贮臣已饬各地方官善为晓谕劝
禁民间除酌留日用钱文之外余令随时出易
如有囤积查访得实官为照时易换分别惩儆
仍不许地保胥役借端滋扰亦杜民间囤积
钱文之一法也合并陈明谨
奏
乾隆十八年八月十七日
奏
為遵
旨具奏事乾隆十八年六月二十八日接准
廷寄内開乾隆十八年六月十七日奉
上諭據吉慶奏鹽務引地請方賣鹽錢文悉令在本
州縣市集出易不得囤積在店運往他處售賣射
利等語吉慶此奏為便民起見固屬積射利起見亦疏通
錢法之一端但各省鹽務地方情形不一一著將此
摺抄寄各督撫鹽政令其查察所屬情形若果如
吉慶所辦立法稽查行之可有實效不致滋擾商
民者即奏聞仿照辦理如有或有不便之處亦不必
勉強著詳晰酌量具奏欽此遵
旨寄信并錄原奏摺一件到臣臣恭繹之下仰見
聖主酌裕民用因地查辦務在合宜之至意隨行據
布政司等詳覆前來臣復細加查察緣黔省邊
末山區不通舟楫在在菁嶺素不產鹽新舊萬
鹽民苗食鹽除古州一帶行銷粵鹽外其餘各
屬近楚者食淮鹽近川者食川鹽均係小
販負累零星售賣與場竈商人原與鹽屬地
方情形不同自無庸議錢文之弊至古州雖設
有鹽埠僅配銷粵省正引四封餘鹽二封餉課
價美仍歸粵埠小販商本甚輕且該處苗
人習於用銀間有使用錢文率多隨入隨出囤
積與販賣無其事似可毋庸仿照長蘆鹽務地
方辦理相應據實覆奏伏祈
皇上聖鑒再查黔屬漢少苗多富戶甚少積錢亦稀
現在錢價較他省為平賤或有生計稍豐之家
保無收買存貯臣已飭各地方官善為曉諭勸
禁民間除酌留日用錢文之外餘令隨時出易
如有囤積查訪得實官為照時易換分別懲儆
仍不許地保胥役借端滋擾亦杜民間囤積
錢文之一法也合併陳明謹
奏
乾隆十八年八月十七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0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