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特参李维钧等前修直隶玉田丰润二县还乡河冲决应令其分赔重修事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蔡珽
官职
吏部尚书
具奏日期
[雍正四年]
事务分类(DeepSeek)
工程
题目提及府
5直隶遵化州
奏折类型
朱批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朱批日期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此份奏折暂无可用正文。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一史馆宫中档朱批奏折
档案编号
04-01-030-000343-000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