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遵旨办理诸罗县民纠众围逼知县及彰化县民执械抢犯二案情形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喀尔吉善陈弘谋
官职
闽浙总督福建安抚
具奏日期
乾隆18年07月07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民众案件
题目提及府
275福建台湾府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乾隆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乾隆

朱批信息

朱批
总之尽法以处不可姑息庶海外刁风得以稍辑耳慎之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 严办
  • 指令

奏折正文

奏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福建巡抚陈弘谋谨 奏为奏明遵 旨办理情形事乾隆十八年六月十五日承准 廷寄内开乾隆十八年五月十七日奉 上谕据喀尔吉善等奏称罗源县海丰庄刁民纠众 围逼知县徐德峻勒写甘结及彰化县巡检张报 勤捕贼起衅被杀处之刘机抢犯二案现在先 追凶党按名弋获严加惩创以示炯戒等语台湾 为海疆要地此等刁风断不可长前已传谕该督 抚令其查审确责从严办理今既先后擎获数十 人着即严饬该道府作速审究其应正法之犯于 定案之日一面奏闻一面即于该处正法示众不 必俟具奏得旨方行办理盖台湾距京甚远转 稽候已隔数月海外愚民渐忘其事亦何以知所 畏乎至另折所奏彰化县属大肚社坚斩一事 其甲情节是否明晰赵恺以受赵新欺侵既已坚 斩帝图陷害何以并未有人指证即先自行投首 其情理殊不可解必应严讯究务得实据以惩 恶习不可遽以赵情为已确将就了事以致案情 终留疑窦也可一并传谕知之钦此臣等伏读 谕旨仰见我 皇上整饬奸欺绥靖海疆至意伏查诣罗县海丰 庄抗官拒捕奸民罗显相为首者确系吴 发报复已有三十九名其倡率为首者确系吴 典已经弋获质讯据罗显等供认不讳至其余附 从为恶及持械伤人之犯虽据委署之台防同 知王文昭录审初供听报臣等悉心推勘供情 尚多游移展转业经严切札谕道府督饬究讯 虽获多犯一名漏网臣等愚见亦以此案获犯 已多若俟审定解省覆审定案转重洋远隔加以 风汛靡定不特旷日迟久且重辟人犯向不解 回致有疎虞均系在省正法从前台湾实不足 以警惕海外愚顽今蒙 圣明指示办理之法臣等得以遵循奉行即日密札 台湾道托穆齐图令将此案立速审确责该 道与知府曾曰瑛亲往会审按其情罪分定等 次备录供词递员解赴省城臣等咨同司斟 酌定拟照乾隆十二年更定奸徒聚众抗官条 例为首者斩决枭示其为从同恶相济者斩决其余 随从递送持械伤人者均照为从减等如实 系被胁同行并无逞凶情事者照例拟以满杖 但此等不安本分之徒不便留台仍解回内地 原籍严加安插臣等酌定拟具 奏一面即将应行正法之犯饬令镇道于本地正 法如此办理庶使海外愚民早知惕畏至彰化 县鹿仔港庄姓奸民围巡检张报勤捕贼起衅 执械抢犯一案当时抢获凶犯四等三犯即据供 保施天赐为首率众拒捕臣等即经严谕文武 务获该犯据续报获伙犯施王等四名亦据供 系听从施天赐拒捕擒犯并究讯施天赐踪迹 已逃回内地原籍晋江县臣等现又密饬泉州 府跟究务获在案此案现在督饬道府再行确 究追伙犯并务获施天赐确加审定情节再 照海丰在一案分别办理至彰化县大肚社坚 斩陷害一事赵恺并未有人指证即先自行投 首 圣明指示觉情理难信臣等先经檄饬道府务究 确情定拟解勘今蒙 圣训谆详臣等益当详鞫虚实务得实据以定爰书 断不敢将就了事致蹈欺饰之咎 圣怀惟是台湾郡民情实与内地不同台湾各属被 闽知自罗法网北路现如大浪泵坚斩陷害郭 胜琇等辈复控逞奸民刘和林等严审定拟诚 即有大肚社后坚斩陷害之事今七月初一日 接据台湾镇道禀报淡水厅凤山县坡顶六月初八 日巡汛兵复拾有布旗面写万军师黄伯令李 士烈斩号左将李说将下陈千李桂勷李丰石 将李越将下李寅陈回陈芝斩带上写五虎 将严斩李四李雅李意李石等字样随经淡水 同知王鹗亲往验看询问斩上有名之人并查 讯薛伯即系陈人胡通等供起鲜将李士烈 家内雇工人画写旗帜掷弃情节胡通等 供认斩为实带回审讯等情臣等查此案尚 未据府厅讯供禀报其是否果系胡通等供 所制造尚难遽定然以海外重地民情顽至此 不可不亟示创惩臣等现在严切督饬道府务 将各案坚斩陷害严讯速行确审招解从重定 拟速示惩儆以稍纾圣怀之切谨将臣等现在奉 到 谕旨分别查办缘由先行缮折具 奏伏祈 皇上训示遵行 奏 乾隆十八年七月初七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档案编号
故宫029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