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遵旨办理诸罗县民纠众围逼知县及彰化县民执械抢犯二案情形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喀尔吉善陈弘谋
- 官职
- 闽浙总督福建安抚
- 具奏日期
- 乾隆18年07月07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民众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275福建台湾府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总之尽法以处不可姑息庶海外刁风得以稍辑耳慎之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福建巡抚陈弘谋谨
奏为奏明遵
旨办理情形事乾隆十八年六月十五日承准
廷寄内开乾隆十八年五月十七日奉
上谕据喀尔吉善等奏称罗源县海丰庄刁民纠众
围逼知县徐德峻勒写甘结及彰化县巡检张报
勤捕贼起衅被杀处之刘机抢犯二案现在先
追凶党按名弋获严加惩创以示炯戒等语台湾
为海疆要地此等刁风断不可长前已传谕该督
抚令其查审确责从严办理今既先后擎获数十
人着即严饬该道府作速审究其应正法之犯于
定案之日一面奏闻一面即于该处正法示众不
必俟具奏得旨方行办理盖台湾距京甚远转
稽候已隔数月海外愚民渐忘其事亦何以知所
畏乎至另折所奏彰化县属大肚社坚斩一事
其甲情节是否明晰赵恺以受赵新欺侵既已坚
斩帝图陷害何以并未有人指证即先自行投首
其情理殊不可解必应严讯究务得实据以惩
恶习不可遽以赵情为已确将就了事以致案情
终留疑窦也可一并传谕知之钦此臣等伏读
谕旨仰见我
皇上整饬奸欺绥靖海疆至意伏查诣罗县海丰
庄抗官拒捕奸民罗显相为首者确系吴
发报复已有三十九名其倡率为首者确系吴
典已经弋获质讯据罗显等供认不讳至其余附
从为恶及持械伤人之犯虽据委署之台防同
知王文昭录审初供听报臣等悉心推勘供情
尚多游移展转业经严切札谕道府督饬究讯
虽获多犯一名漏网臣等愚见亦以此案获犯
已多若俟审定解省覆审定案转重洋远隔加以
风汛靡定不特旷日迟久且重辟人犯向不解
回致有疎虞均系在省正法从前台湾实不足
以警惕海外愚顽今蒙
圣明指示办理之法臣等得以遵循奉行即日密札
台湾道托穆齐图令将此案立速审确责该
道与知府曾曰瑛亲往会审按其情罪分定等
次备录供词递员解赴省城臣等咨同司斟
酌定拟照乾隆十二年更定奸徒聚众抗官条
例为首者斩决枭示其为从同恶相济者斩决其余
随从递送持械伤人者均照为从减等如实
系被胁同行并无逞凶情事者照例拟以满杖
但此等不安本分之徒不便留台仍解回内地
原籍严加安插臣等酌定拟具
奏一面即将应行正法之犯饬令镇道于本地正
法如此办理庶使海外愚民早知惕畏至彰化
县鹿仔港庄姓奸民围巡检张报勤捕贼起衅
执械抢犯一案当时抢获凶犯四等三犯即据供
保施天赐为首率众拒捕臣等即经严谕文武
务获该犯据续报获伙犯施王等四名亦据供
系听从施天赐拒捕擒犯并究讯施天赐踪迹
已逃回内地原籍晋江县臣等现又密饬泉州
府跟究务获在案此案现在督饬道府再行确
究追伙犯并务获施天赐确加审定情节再
照海丰在一案分别办理至彰化县大肚社坚
斩陷害一事赵恺并未有人指证即先自行投
首
圣明指示觉情理难信臣等先经檄饬道府务究
确情定拟解勘今蒙
圣训谆详臣等益当详鞫虚实务得实据以定爰书
断不敢将就了事致蹈欺饰之咎
圣怀惟是台湾郡民情实与内地不同台湾各属被
闽知自罗法网北路现如大浪泵坚斩陷害郭
胜琇等辈复控逞奸民刘和林等严审定拟诚
即有大肚社后坚斩陷害之事今七月初一日
接据台湾镇道禀报淡水厅凤山县坡顶六月初八
日巡汛兵复拾有布旗面写万军师黄伯令李
士烈斩号左将李说将下陈千李桂勷李丰石
将李越将下李寅陈回陈芝斩带上写五虎
将严斩李四李雅李意李石等字样随经淡水
同知王鹗亲往验看询问斩上有名之人并查
讯薛伯即系陈人胡通等供起鲜将李士烈
家内雇工人画写旗帜掷弃情节胡通等
供认斩为实带回审讯等情臣等查此案尚
未据府厅讯供禀报其是否果系胡通等供
所制造尚难遽定然以海外重地民情顽至此
不可不亟示创惩臣等现在严切督饬道府务
将各案坚斩陷害严讯速行确审招解从重定
拟速示惩儆以稍纾圣怀之切谨将臣等现在奉
到
谕旨分别查办缘由先行缮折具
奏伏祈
皇上训示遵行
奏
乾隆十八年七月初七日
奏
閩浙總督喀爾吉善福建巡撫陳弘謀謹
奏為奏明遵
旨辦理情形事乾隆十八年六月十五日承准
廷寄内開乾隆十八年五月十七日奉
上諭據喀爾吉善等奏稱羅源縣海豐莊刁民糾衆
圍逼知縣徐德峻勒寫甘結及彰化縣巡檢張報
勤捕賊起釁被殺處之劉機搶犯二案現在先
追兇黨按名弋獲嚴加懲創以示炯戒等語臺灣
為海疆要地此等刁風斷不可長前已傳諭該督
撫令其查審確責從嚴辦理今既先後擎獲數十
人着即嚴飭該道府作速審究其應正法之犯於
定案之日一面奏聞一面即於該處正法示衆不
必俟具奏得旨方行辦理盖臺灣距京甚遠轉
稽候已隔數月海外愚民漸忘其事亦何以知所
畏乎至另摺所奏彰化縣屬大肚社堅斬一事
其甲情節是否明晰趙愷以受趙新欺侵既已堅
斬帝圖陷害何以并未有人指証即先自行投首
其情理殊不可解必應嚴訊究務得實據以懲
惡習不可遽以趙情為已確將就了事以致案情
終留疑竇也可一併傳諭知之欽此臣等伏讀
諭旨仰見我
皇上整飭奸欺綏靖海疆至意伏查詣羅縣海豐
莊抗官拒捕奸民羅顯相為首者確係吳
發報復已有三十九名其倡率為首者確係吳
典已經弋獲質訊據羅顯等供認不諱至其餘附
從為惡及持械傷人之犯雖據委署之臺防同
知王文昭錄審初供聽報臣等悉心推勘供情
尚多游移展轉業經嚴切札諭道府督飭究訊
雖獲多犯一名漏網臣等愚見亦以此案獲犯
已多若俟審定解省覆審定案轉重洋遠隔加以
風汛靡定不特曠日遲久且重辟人犯向不解
回致有疎虞均係在省正法從前臺灣實不足
以警惕海外愚頑今蒙
聖明指示辦理之法臣等得以遵循奉行即日密札
臺灣道托穆齊圖令將此案立速審確責該
道與知府曾曰瑛親往會審按其情罪分定等
次備錄供詞遞員解赴省城臣等咨同司斟
酌定擬照乾隆十二年更定奸徒聚衆抗官條
例為首者斬決梟示其為從同惡相濟者斬決其餘
隨從遞送持械傷人者均照為從減等如實
係被脅同行並無逞兇情事者照例擬以滿杖
但此等不安本分之徒不便留臺仍解回內地
原籍嚴加安插臣等酌定擬具
奏一面即將應行正法之犯飭令鎮道於本地正
法如此辦理庶使海外愚民早知惕畏至彰化
縣鹿仔港莊姓奸民圍巡檢張報勤捕賊起釁
執械搶犯一案當時搶獲兇犯四等三犯即據供
保施天賜為首率衆拒捕臣等即經嚴諭文武
務獲該犯據續報獲夥犯施王等四名亦據供
係聽從施天賜拒捕擒犯并究訊施天賜踪跡
已逃回內地原籍晉江縣臣等現又密飭泉州
府跟究務獲在案此案現在督飭道府再行確
究追夥犯并務獲施天賜確加審定情節再
照海豐在一案分別辦理至彰化縣大肚社堅
斬陷害一事趙愷并未有人指証即先自行投
首
聖明指示覺情理難信臣等先經檄飭道府務究
確情定擬解勘今蒙
聖訓諄詳臣等益當詳鞫虛實務得實據以定爰書
斷不敢將就了事致蹈欺飾之咎
聖懷惟是臺灣郡民情實與內地不同臺灣各屬被
閩知自羅法網北路現如大浪泵堅斬陷害郭
勝琇等輩復控逞奸民劉和林等嚴審定擬誠
即有大肚社後堅斬陷害之事今七月初一日
接據臺灣鎮道稟報淡水廳鳳山縣坡頂六月初八
日巡汛兵復拾有布旗面寫萬軍師黃伯令李
士烈斬號左將李說將下陳千李桂勷李豐石
將李越將下李寅陳回陳芝斬帶上寫五虎
將嚴斬李四李雅李意李石等字樣隨經淡水
同知王鶚親往驗看詢問斬上有名之人并查
訊薛伯即係陳人胡通等供起鮮將李士烈
家內雇工人畫寫旗幟擲棄情節胡通等
供認斬為實帶回審訊等情臣等查此案尚
未據府廳訊供稟報其是否果係胡通等供
所製造尚難遽定然以海外重地民情頑至此
不可不亟示創懲臣等現在嚴切督飭道府務
將各案堅斬陷害嚴訊速行確審招解從重定
擬速示懲儆以稍紓聖懷之切謹將臣等現在奉
到
諭旨分別查辦緣由先行繕摺具
奏伏祈
皇上訓示遵行
奏
乾隆十八年七月初七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98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