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查闽省动用存公银支不敷囚犯口粮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陈弘谋
官职
福建巡抚
具奏日期
乾隆18年06月27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财政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乾隆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乾隆

朱批信息

朱批
该部知道
朱批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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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为奏明事窃查闽省存建巡抚臣陈弘谋谨 程案内奏准岁需各欵融樽节实用实销至 常例之外有兴作等项必需之处在于拟剩存 留等银内随时奏明动用等因遵照在案兹据 署按察司事分巡粮驿道顾济美布政使德舒 详称闽省乾隆十七年分司府州县各监囚犯 口粮并灯油等项共用银二千八百五十四两 七钱零内动各州县额载囚犯月粮银一千三 百七两一钱四分零又奉文拨凑公费银六百 两通融匀给外尚不敷银九百四十七两五钱 五分九厘零相应循例于存公银两项下支给 因系按囚犯之多寡分别核给数难拘定是以 不能预定章程所有乾隆十七年分常例之外 不敷囚犯口粮等项查系必需应请存公银两 开销理合照例详请 奏明等情前来臣查前项不敷囚犯银两久经 题准于存公银内找给每年自数百两至千余两 不等又经奏明额数囚粮不敷于存公银内拨 给报销有案今乾隆十七年分请给不敷囚粮 银九百四十七两五钱五分九厘零实系必需 之项逐加确核并无浮冒相应循例 奏明在于乾隆十七年分存公项下核销除再送 部外臣谨会同闽浙总督喀尔吉善 任臣喀尔吉善 奏伏乞 皇上勅部查照施行谨 奏 乾隆拾捌年陆月 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档案编号
故宫029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