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续陈香河扑捕飞蝗情形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李因培
- 官职
- —
- 具奏日期
- 乾隆18年06月15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灾害
- 题目提及府
- 13直隶顺天府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知道了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臣李因培谨
奏为续陈香河扑捕情形事臣前因往勘通州三
河飞虫当将香河一邑扑务檄委霸昌道王检
在彼办理嗣于十二日据该道禀称十一日夜
三鼓率领多夫燃灯扑捕至天明细阅重蚱
蜢翅粘难飞扑获极多自高家新庄西南至艾
家庄一处把户庄西南至河堤一处中营庄至
宝坻县界一处分员合围人皆努力已至净尽
职道多差弁役细加搜索实无遗孽等语又据
香河县知县董天工详称续数各处职复率领
人夫均于十二日辰酉两刻扑净出具印结申
报臣查该县原报北务也等三处内二处早已
扑净惟中营庄东面未净其续报东湖等二处
及臣亲查出高家新庄一处以上共六处均于
十二日报净现据该县及委督委勘之上司出
有印结存案应行上
闻同日又据该县详称县北十五里姬家庄南落有
蚱蜢长里许宽三丈等语臣查该庄远在县北
臣等前此搜捕皆在县南五十里之外相距遥
远似非波及经臣飞委理事同知富成善等督
率搜捕毋俾遗孽所有香河未净之处仅余此
案至宝坻与香河交界之彭家湾据知县吴克
明已报净尽业经委员勘实出结合并陈明写
此具
奏伏祈
睿鉴臣谨
奏
乾隆十八年六月十五日
奏
臣李因培謹
奏為續陳香河撲捕情形事臣前因往勘通州三
河飛蟲當將香河一邑撲務檄委霸昌道王檢
在彼辦理嗣於十二日據該道稟稱十一日夜
三鼓率領多夫燃燈撲捕至天明細閱重蚱
蜢翅粘難飛撲獲極多自高家新庄西南至艾
家庄一處把户庄西南至河堤一處中營庄至
寶坻縣界一處分員合圍人皆努力已至淨盡
職道多差弁役細加搜索實無遺孽等語又據
香河縣知縣董天工詳稱續數各處職復率領
人夫均於十二日辰酉兩刻撲淨出具印結申
報臣查該縣原報北務也等三處內二處早已
撲淨惟中營庄東面未淨其續報東湖等二處
及臣親查出高家新庄一處以上共六處均於
十二日報淨現據該縣及委督委勘之上司出
有印結存案應行上
聞同日又據該縣詳稱縣北十五里姬家庄南落有
蚱蜢長里許寬三丈等語臣查該庄遠在縣北
臣等前此搜捕皆在縣南五十里之外相距遙
遠似非波及經臣飛委理事同知富成善等督
率搜捕毋俾遺孽所有香河未淨之處僅餘此
案至寶坻與香河交界之彭家灣據知縣吳克
明已報淨盡業經委員勘實出結合併陳明寫
此具
奏伏祈
睿鑒臣謹
奏
乾隆十八年六月十五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97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