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湖北钱价不昂及遵旨查办囤钱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恒文
- 官职
- 暂署湖广总督湖北巡抚
- 具奏日期
- 乾隆18年05月29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知道了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暂署湖广总督湖北巡抚臣恒文跪
奏为钦奉
上谕事乾隆十八年四月二十三日承准
廷寄内开乾隆十八年三月二十九日奉
上谕前因直省钱价昂贵皆由富户藏积过多所致
曾经传谕各该督抚令其明切晓谕广为流通自
上年秋冬以来京城及直隶地方因积钱文陆续
呈交钱价日渐平减民间颇为称便近据方观承
奏称现在行使钱文十分中约有二分系康熙杂
正旧钱其上多有斑绿可知出自埋藏目下各处
市集每银一两换钱八百三十文至七十文不等
通州船艘通行乃向来钱贵之时今每银一两仍
换钱八百四十文实因钱价大势平减之故等语
是行之已有成效矣钱文为日用所必需价值平
减则其为小民利益甚溥该督近在畿辅虽因
朕不时提撕不敢视为奉行故事然亦可见凡事
果能行以实力决未有为其事而无其功者也著
将方观承从前覆奏办理囤积钱文诸折抄寄各
该督抚令其详细阅看如该省钱价现在尚未平
减即可酌量地方情形仿照行之实与民生大有
裨益该督抚等如自揣不能如此办理亦不必勉
强从事以致滋纷扰可耳通行传谕知之钦
此并抄发直隶督臣方观承原奏二纸寄字到
臣随恭录
谕旨转寄湖南抚臣范时绶体钦遵外臣查民间
使用钱文必得流通而无囤积始能钱价日平
民用充裕前因直省钱价日昂以致上廑
宸衷频颁
训旨凡可为民筹计俾以钱价平减而利民用者无
不仰蒙
睿鉴指示无遗兹因直隶督臣方观承钦遵
谕旨晓谕富户将囤积钱文陆续呈缴以致钱价渐
平行有成效
特命臣等酌量地方情形仿照行之仰见我
皇上于筹裕民用之中酌以因地制宜之
圣意伏查湖北一省前自开炉鼓铸以来
国宝流通本无壅滞又经臣于乾隆十六年请将
省局炉座加卯鼓铸添搭兵饷之外设局减
价发换源源出易价本不昂现在每银一两换
钱八百二三十文不等抑且楚省民风举凡交
易用银者居多即各典当内零星出入或有数
至一二百串者亦皆旋进旋出仍复质散民间
尚无囤积钱文之事臣于上年钦遵
谕旨会同督臣永常明切出示晓谕富户毋许藏积
钱文致妨民用并令一切交易值银二三两以
上者俱令用银不得以钱授受复虑在楚商民
以楚省钱价较平希图射利多带出境亦未可
定又经立为限制视船只之大小量带盘费钱
文不许过五六串及十串之数现在俱各遵守
各属钱价并不昂贵前经督臣永常同臣于上
年十一月内恭折奏
闻在案今奉
谕旨臣惟有刻刻留心相时仿办以期钱法流通市
无囤积断不敢因现在价平稍生忽视所有湖
北一省钱价不昂及臣遵
旨查办缘由理合恭折具
奏伏乞
皇上睿鉴谨
奏
乾隆十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奏
暫署湖廣總督湖北巡撫臣恒文跪
奏為欽奉
上諭事乾隆十八年四月二十三日承准
廷寄內開乾隆十八年三月二十九日奉
上諭前因直省錢價昂貴皆由富戶藏積過多所致
曾經傳諭各該督撫令其明切曉諭廣為流通自
上年秋冬以來京城及直隸地方因積錢文陸續
呈交錢價日漸平減民間頗為稱便近據方觀承
奏稱現在行使錢文十分中約有二分係康熙雜
正舊錢其上多有斑綠可知出自埋藏目下各處
市集每銀一兩換錢八百三十文至七十文不等
通州船艘通行乃向來錢貴之時今每銀一兩仍
換錢八百四十文實因錢價大勢平減之故等語
是行之已有成效矣錢文為日用所必需價值平
減則其為小民利益甚溥該督近在畿輔雖因
朕不時提撕不敢視為奉行故事然亦可見凡事
果能行以實力決未有為其事而無其功者也著
將方觀承從前覆奏辦理囤積錢文諸摺抄寄各
該督撫令其詳細閱看如該省錢價現在尚未平
減即可酌量地方情形仿照行之實與民生大有
裨益該督撫等如自揣不能如此辦理亦不必勉
強從事以致滋紛擾可耳通行傳諭知之欽
此並抄發直隸督臣方觀承原奏二紙寄字到
臣隨恭錄
諭旨轉寄湖南撫臣范時綬體欽遵外臣查民間
使用錢文必得流通而無囤積始能錢價日平
民用充裕前因直省錢價日昂以致上廑
宸衷頻頒
訓旨凡可為民籌計俾以錢價平減而利民用者無
不仰蒙
睿鑒指示無遺茲因直隸督臣方觀承欽遵
諭旨曉諭富戶將囤積錢文陸續呈繳以致錢價漸
平行有成效
特命臣等酌量地方情形仿照行之仰見我
皇上於籌裕民用之中酌以因地制宜之
聖意伏查湖北一省前自開爐鼓鑄以來
國寶流通本無壅滯又經臣於乾隆十六年請將
省局爐座加卯鼓鑄添搭兵餉之外設局減
價發換源源出易價本不昂現在每銀一兩換
錢八百二三十文不等抑且楚省民風舉凡交
易用銀者居多即各典當內零星出入或有數
至一二百串者亦皆旋進旋出仍復質散民間
尚無囤積錢文之事臣於上年欽遵
諭旨會同督臣永常明切出示曉諭富戶毋許藏積
錢文致妨民用並令一切交易值銀二三兩以
上者俱令用銀不得以錢授受復慮在楚商民
以楚省錢價較平希圖射利多帶出境亦未可
定又經立為限制視船隻之大小量帶盤費錢
文不許過五六串及十串之數現在俱各遵守
各屬錢價並不昂貴前經督臣永常同臣於上
年十一月內恭摺奏
聞在案今奉
諭旨臣惟有刻刻留心相時仿辦以期錢法流通市
無囤積斷不敢因現在價平稍生忽視所有湖
北一省錢價不昂及臣遵
旨查辦緣由理合恭摺具
奏伏乞
皇上睿鑒謹
奏
乾隆十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96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