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沂州府属垦地收获情形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杨应琚
- 官职
- 暂署山东巡抚
- 具奏日期
- 乾隆18年05月28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农业
- 题目提及府
- 165山东沂州府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览奏欣慰仍当实力劝谏不可始勤终懈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暂署山东巡抚臣杨应琚跪
奏为
奏明沂州府属垦地
水患屡遭农工素
惰荒地最多当
圣怀经臣
奏请酌借牛具籽种
劝谕垦辟仰蒙
天恩俞允阖郡士民无
不感颂欢呼
垦种过地一千三百余
顷内种二麦者六百三
十余顷地经新辟土
膏肥泽收获
亩者均至九
分十分中下者亦至
七八分统计有九分以
上
收成
查
地亩
历年钱粮非
经
指
解
纳
即
抵
故
逋
去
岁
被
灾
代
免
或
竟
虚
悬
拖
欠
今
参
收
之
后
不
但
紧
免
苦
累
且
有
余
粮
以
资
朝
夕
而
无
粮
新
开
之
户
更
属
无
业
而
得
业
民
情
欢
忻
鼓
舞
似
可
破
其
从
前
怠
惰
之
习
相
与
努
力
务
农
渐
次
归
于
勤
谨
此
实
圣
恩
培
养
于
厚
生
之
中
坚
正
德
之
效
将
来
该
郡
地
方
自
可
日
有
起
色
其
已
垦
未
经
种
麦
之
地
已
督
布
种
高
粱
糁
豆
稻
粟
等
项
现
其
物
土
之
宜
其
余
未
垦
地
亩
现
当
农
隙
之
后
农
力
余
忙
且
有
必
须
再
得
透
雨
方
可
进
犁
者
当
陆
续
督
劝
开
耕
以
收
地
利
至
于
现
已
请
给
贫
户
牛
具
籽
种
银
二
千
七
百
余
两
数
一
并
余
石
仍
照
原
奏
统
俟
秋
收
分
年
带
还
所
有
垦
辟
情
形
及
麦
收
分
数
理
合
恭
折
奏
明
伏
祈
皇
上
睿
鉴
谨
奏
乾隆十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朱批:)所奏俱悉,实力劝课,不可始勤终怠。
奏
暫署山東巡撫臣楊應琚跪
奏為
奏明沂州府屬墾地
水患屢遭農工素
惰荒地最多當
聖懷經臣
奏請酌借牛具籽種
勸諭墾闢仰蒙
天恩俞允闔郡士民無
不感頌歡呼
墾種過地一千三百餘
頃內種二麥者六百三
十餘頃地經新闢土
膏肥澤收穫
畝者均至九
分十分中下者亦至
七八分統計有九分以
上
收成
查
地畝
歷年錢糧非
經
指
解
納
即
抵
故
逋
去
歲
被
災
代
免
或
竟
虛
懸
拖
欠
今
參
收
之
後
不
但
緊
免
苦
累
且
有
餘
糧
以
資
朝
夕
而
無
糧
新
開
之
戶
更
屬
無
業
而
得
業
民
情
歡
忻
鼓
舞
似
可
破
其
從
前
怠
惰
之
習
相
與
努
力
務
農
漸
次
歸
於
勤
謹
此
實
聖
恩
培
養
於
厚
生
之
中
堅
正
德
之
效
將
來
該
郡
地
方
自
可
日
有
起
色
其
已
墾
未
經
種
麥
之
地
已
督
佈
種
高
粱
糝
豆
稻
粟
等
項
現
其
物
土
之
宜
其
餘
未
墾
地
畝
現
當
農
隙
之
後
農
力
餘
忙
且
有
必
須
再
得
透
雨
方
可
進
犁
者
當
陸
續
督
勸
開
耕
以
收
地
利
至
於
現
已
請
給
貧
戶
牛
具
籽
種
銀
二
千
七
百
餘
兩
數
一
併
餘
石
仍
照
原
奏
統
俟
秋
收
分
年
帶
還
所
有
墾
闢
情
形
及
麥
收
分
數
理
合
恭
摺
奏
明
伏
祈
皇
上
睿
鑒
謹
奏
乾隆十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朱批:)所奏俱悉,實力勸課,不可始勤終怠。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96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