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覆查办居民占住河身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方观承
- 官职
- 直隶总督
- 具奏日期
- 乾隆18年05月24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地方情形、水利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另有旨谕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直隶总督臣方观承谨
奏为钦奉
上谕事准户部咨开乾隆十八年二月二十三日内
阁奉
上谕绿河隄埝内为河身要地本不应令民居住向
因地方官不能查禁即有无知愚民狃于目前便
利聚庐播种冈恤日久滩涮之患曩岁朕阅视永
定河工目击情形因饬有司出示晓谕并官为迁
移价值闻今数年于兹而朕此次巡视见居民村
庄仍多有占住河身者或因其中积成高阜处所
可乐暴涨小民安土重迁不愿远徙而将来或致
日渐增益于经流有碍不可不严立限制著该督
方观承将现在隄内村民人等已经迁移户口房
屋若干其不愿迁移之户口房屋若干确查实数
详悉奏闻于南北两岸刋立石碑并严行通饬如
此后村庄烟户数现在奏明勒碑之数稍有加增
即属该地方官不能实力奉行一经查出定行严
加治罪特谕钦此行知到臣臣当即钦遵行令沿
河州县会同河员逐一清查随据该员等将南
北两岸并南埝北埝以内各户口房间查明册
报臣因北埝内祗查至王庆坨相对之范瓮口
为止其范瓮口以东直至凤河边一带村庄亦
在南北两埝包里之内并应查明立碑以杜增
添复经委员前往会同查办兹据查明分晰开
造由永定河道白钟山呈送前来臣覆加确核
查南北两岸河滩内旧有居民乃康熙年间改
河时未经迁移之户今自头工起至六工止宛
平固安永清三县所属零星人户共十九处俱
已久经禁止添建房屋又旧七工南北两岸
旧河身内原无人民居住嗣奉
谕旨永行饬禁在案又下口南埝内村庄历经钦遵
圣训劝谕迁移其愿迁之户俱经给领房价陆续迁
去不愿迁移者现在存留今查永清霸州东安
武清四州县所属南埝内并附近引河大小共
二十八村内除武家庄朱家庄冯家场大小韩
家铺大小崔家铺胡家铺董家铺宋流口郭家
场等十一村业已全迁外其余十七村计已迁
六百三十二户现存各户俱系呈明不愿迁
移停止给价亦不许其添建其北埝以内旧有
村庄从前改移下口业内原来议令迁移但或
将来水道经行亦不可任其增添房屋查自北
埝头起至范瓮口止东安武清二县所属共四
村又自范瓮口东至凤河边一带为东安武清
天津三县所属共十六村庄原从淀内圈入地
面宽广无碍水道向来奉查禁但既在南北
两埝之内亦应为之限制以上各村庄户口房
间细数臣谨另缮清单恭呈
御览一面钦遵
谕旨于两岸两埝各刋立石碑一座严行饬禁毋许
于现在之数稍有增加并饬将现在户口房间
另造清册二本一贮道署一贮沿河各该州县
每年责令地方官会同河员查点一次如有续
行迁去及故绝之户即于册内删除倘于册载
烟户之外复有外来居住添建房屋者除勒令
迁移拆毁外仍将不行首报之乡地里隣严加
惩处倘各州县奉行不力稽查遗漏一经察出
立即严参治罪臣因查办此案两次委员前
赴各村庄传集乡民晓以
圣主安民保卫之
德意佥称此番立禁之后可无外来人民争种地亩
并兼分渔薯之利情愿永远遵禁令凡有外来迁
住者随时赴官禀报不敢容隐自属实情再查
北岸六工自上汛起至中汛止接连北埝头有
北大隄一道乃乾隆三年所筑此内贺尧营等
十余村原从隄外圈入非占住河身者可比但
隄埝内各村庄既已普行查禁此处亦应查明
户口另造一册以备日后稽考所有臣钦遵查
办各缘由理合恭折详悉奏
闻伏乞
皇上圣鉴谨
奏
乾隆十八年五月十五日
奏
直隸總督臣方觀承謹
奏為欽奉
上諭事准户部咨開乾隆十八年二月二十三日內
閣奉
上諭綠河隄埝内為河身要地本不應令民居住向
因地方官不能查禁即有無知愚民狃於目前便
利聚廬播種岡恤日久灘涮之患曩歲朕閱視永
定河工目擊情形因飭有司出示曉諭並官為遷
移價值聞今數年於兹而朕此次巡視見居民村
莊仍多有占住河身者或因其中積成高阜處所
可樂暴漲小民安土重遷不願遠徙而將來或致
日漸增益於經流有礙不可不嚴立限制著該督
方觀承將現在隄内村民人等已經遷移户口房
屋若干其不願遷移之户口房屋若干確查實數
詳悉奏聞於南北兩岸刋立石碑並嚴行通飭如
此後村莊烟户數現在奏明勒碑之數稍有加增
即屬該地方官不能實力奉行一經查出定行嚴
加治罪特諭欽此行知到臣臣當即欽遵行令沿
河州縣會同河員逐一清查隨據該員等將南
北兩岸並南埝北埝以内各户口房間查明册
報臣因北埝内祗查至王慶坨相對之范甕口
為止其范甕口以東直至鳳河邊一帶村莊亦
在南北兩埝包裏之内並應查明立碑以杜增
添復經委員前往會同查辦兹據查明分晰開
造由永定河道白鍾山呈送前來臣覆加確核
查南北兩岸河灘内舊有居民乃康熙年間改
河時未經遷移之户今自頭工起至六工止宛
平固安永清三縣所屬零星人户共十九處俱
已久經禁止添建房屋又舊七工南北兩岸
舊河身内原無人民居住嗣奉
諭旨永行飭禁在案又下口南埝内村莊歷經欽遵
聖訓勸諭遷移其願遷之户俱經給領房價陸續遷
去不願遷移者現在存留今查永清霸州東安
武清四州縣所屬南埝内并附近引河大小共
二十八村内除武家莊朱家莊馮家場大小韓
家鋪大小崔家鋪胡家鋪董家鋪宋流口郭家
場等十一村業已全遷外其餘十七村計已遷
六百三十二户現存各户俱係呈明不願遷
移停止給價亦不許其添建其北埝以内舊有
村莊從前改移下口業内原來議令遷移但或
將來水道經行亦不可任其增添房屋查自北
埝頭起至范甕口止東安武清二縣所屬共四
村又自范甕口東至鳳河邊一帶為東安武清
天津三縣所屬共十六村莊原從淀内圈入地
面寬廣無礙水道向來奉查禁但既在南北
兩埝之内亦應為之限制以上各村莊户口房
間細數臣謹另繕清單恭呈
御覽一面欽遵
諭旨於兩岸兩埝各刋立石碑一座嚴行飭禁毋許
於現在之數稍有增加並飭將現在户口房間
另造清册二本一貯道署一貯沿河各該州縣
每年責令地方官會同河員查點一次如有續
行遷去及故絶之户即於册内刪除倘於册載
烟户之外復有外來居住添建房屋者除勒令
遷移拆毀外仍將不行首報之鄉地里隣嚴加
懲處倘各州縣奉行不力稽查遺漏一經察出
立即嚴參治罪臣因查辦此案兩次委員前
赴各村莊傳集鄉民曉以
聖主安民保衛之
德意僉稱此番立禁之後可無外來人民爭種地畝
並兼分漁薯之利情願永遠遵禁令凡有外來遷
住者隨時赴官稟報不敢容隱自屬實情再查
北岸六工自上汛起至中汛止接連北埝頭有
北大隄一道乃乾隆三年所築此内賀堯營等
十餘村原從隄外圈入非佔住河身者可比但
隄埝内各村莊既已普行查禁此處亦應查明
户口另造一册以備日後稽考所有臣欽遵查
辦各緣由理合恭摺詳悉奏
聞伏乞
皇上聖鑒謹
奏
乾隆十八年五月十五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9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