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王名标以应回避不宜坐补元和知县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庄有恭
- 官职
- 江苏巡抚
- 具奏日期
- 乾隆18年05月11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
- 题目提及府
- 297江苏苏州府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此明系王师袒护此人然事已请不必问矣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江苏巡抚臣庄有恭谨
奏为钦奉
上谕事乾隆十六年八月初八日准吏部咨乾隆十
六年七月初七日奉
上谕江苏巡抚王师奏折元和县知县王名标议升
贵州永宁州知州该员操守谨饬才具干练恳将
王名标以升衔暂留元和县任遇有江省相当知
州缺出酌量题补等语元和县会省首邑王名标人
地相宜以升衔仍留原任于理尚属可行但既留
任遇相当知州缺出即行题补又须离任仍于该
地方未有裨益转启规避之端朕思守令久于其
任可以励官方而收实效既准予升衔已合古增
秩进阶之义嗣后知县升升外省督抚奏留本任
者俟留任五年后遇有相当知州缺出题补如
首郡知府升任道员该督抚题留者视此著为例
王名标即照此例行该部知道钦此随于是年八
月初二日据王名标呈称接有家信闻本生母
孙氏已于乾隆十六年七月十八日在原籍浙
江山阴县病故例应解任回籍治丧经前署江
苏抚臣尹继善
题明准其回籍去后今于乾隆十八年五月初一
日准浙江抚臣雅尔哈善咨称王名标于十七
年三月二十三日回籍治丧今扣至十八年三
月二十三日一年服满给咨该员来苏候补等
因臣查王名标系原任抚臣王师奏请以升衔
留元和县任钦奉
谕旨俟留任五年后遇有相当知州缺出题补之员
自应坐补元和县原缺但查定例员缺在五百
里以内者应行回避王名标系浙江山阴县人
距苏州元和县官塘驿站陆路仅四百一十七
里水路仅四百九十五里至乡僻小路则又仅
三百四十九里俱不足五百里之限从前吴县
东山司巡检高宏继吴瑛等不过杂职微员缘
籍隶山阴等县虽官塘已在五百里以外而僻
径不及五百里仍俱循例回避历经咨部改补
有案是元和一缺若以王名标坐补与例未符
臣查明例案并据布政司郭一裕详请前来除
咨明吏部并饬王名标照例仍由本籍取具册
结赴部另补外理合
奏明伏祈
皇上睿鉴勅部查照施行再照乾隆十五年前督臣
黄廷桂将王名标由上江贵池县请调元和时
系为办理差务起见是以未及计其原籍任所
里数合并陈明谨
奏
乾隆十八年五月十一日
奏
江蘇巡撫臣莊有恭謹
奏為欽奉
上諭事乾隆十六年八月初八日准吏部咨乾隆十
六年七月初七日奉
上諭江蘇巡撫王師奏摺元和縣知縣王名標議陞
貴州永寧州知州該員操守謹飭才具幹練懇將
王名標以陞銜暫留元和縣任遇有江省相當知
州缺出酌量題補等語元和縣會省首邑王名標人
地相宜以陞銜仍留原任於理尚屬可行但既留
任遇相當知州缺出即行題補又須離任仍於該
地方未有裨益轉啓規避之端朕思守令久於其
任可以勵官方而收實效既准予陞銜已合古增
秩進階之義嗣後知縣陞陞外省督撫奏留本任
者俟留任五年後遇有相當知州缺出題補如
首郡知府陞任道員該督撫題留者視此著為例
王名標即照此例行該部知道欽此隨於是年八
月初二日據王名標呈稱接有家信聞本生母
孫氏已於乾隆十六年七月十八日在原籍浙
江山陰縣病故例應解任回籍治喪經前署江
蘇撫臣尹繼善
題明准其回籍去後今於乾隆十八年五月初一
日准浙江撫臣雅爾哈善咨稱王名標於十七
年三月二十三日回籍治喪今扣至十八年三
月二十三日一年服滿給咨該員來蘇候補等
因臣查王名標係原任撫臣王師奏請以陞銜
留元和縣任欽奉
諭旨俟留任五年後遇有相當知州缺出題補之員
自應坐補元和縣原缺但查定例員缺在五百
里以內者應行迴避王名標係浙江山陰縣人
距蘇州元和縣官塘驛站陸路僅四百一十七
里水路僅四百九十五里至鄉僻小路則又僅
三百四十九里俱不足五百里之限從前吳縣
東山司巡檢高宏繼吳瑛等不過雜職微員緣
籍隸山陰等縣雖官塘已在五百里以外而僻
徑不及五百里仍俱循例迴避歷經咨部改補
有案是元和一缺若以王名標坐補與例未符
臣查明例案併據布政司郭一裕詳請前來除
咨明吏部併飭王名標照例仍由本籍取具冊
結赴部另補外理合
奏明伏祈
皇上睿鑒勅部查照施行再照乾隆十五年前督臣
黃廷桂將王名標由上江貴池縣請調元和時
係為辦理差務起見是以未及計其原籍任所
里數合併陳明謹
奏
乾隆十八年五月十一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94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