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官商藉引漏课及夹带弊情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杨宗仁
- 官职
- 湖广总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01年06月03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税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 —
奏折正文
奏
湖广总督臣杨宗仁叩首谨
奏为奏
闻盐法利弊事本年六月初一日接准户部咨
文内开议覆盐臣谢赐履折奏其盐价可
否平减商民均属有益之处令臣公同定
议具题奉
旨依议着速行文等因钦此窃臣仰蒙
皇上授以总督重任顾所属士农工商皆系
皇上赤子无一不当兼爱凡遇地方一切兴革
事宜必须筹思至当方敢酌行庶不上尘
皇上睿怀而微臣亦可自安于梦寐即如裁革
盐规与饷减盐价一事实因万不得已况
国课尤当使其乐有盈余但难竟任欺公为
恣肆剥削之计其中利弊臣谨奏
闻查淮盐课饷重大续又加捐织造河工饷
脚价等银咸所共闻毋庸商人藉为口实
伏读律载每引计盐二百觔为一袋外加
耗盐五觔各商因有请务加捐随援赋出
于民民出于土之例凡遇捐欸即求盐臣
于引内准令多加盐觔以补商费盐到仪
镇掣掣每引计重四百有余是一引之中
商人竟夫带一引有余无课之盐则豪商
每年虽有数十余万之捐项而湖广一省
朝廷经暗酬伊等每年百十万不纳课银之
余利矣谨在
皇上圣明所洞照者臣任湖南蓝山知县时适
值偏沅巡抚赵申乔定议湖南盐价每包
一钱盐自汉镇运往湖南又添水脚诸费
每包小贩仍要取息数厘而湖南盐价每
包止卖一钱则汉口盐价原止八九分不
等此乃二十余年之事况彼时盐规虽无
近日加增之多然亦各有一半岂今全革
盐规而一钱之价値反云不敷成本乎续
因各官增添盐规商人借此以长盐价听
加数倍不敢顾问毋怪商人动以捐解各
项装头并称或遇旱涝成本过重盐价须
以随时消长为词也臣自为浙江按察司
后升广东巡抚皆系出产盐觔地方盐务
非属臣管而盐法臣亦时加留心晒盐煎
盐喜晴而不喜雨即遇十日半月阴雨不
致浸没浦池皆不有碍煎晒或偶长价但
一时长于产盐之处每觔不过增价半厘
一厘而止其成本过重之语全属欺蔽振
称盐价须以随时消长更系巧幻夫云随
时消长必须价有或消或长何以湖广盐
价自数十年以来只见渐长从未闻有稍
减之日至于各项捐解仅止数十万金仰
蒙
国恩每引准其加碪岂尚未足伊等渔利乎
续准盐臣来文欲议增长盐价臣即慨切
移覆又据各商赴臣具呈并不求增盐价
惟盐有安梁二项名色黑白微有不同若
均照一钱似无分别况汉府所定银水法
马皆止九八为词臣随批饬盐道淮以足
纹承买梁盐是梁盐业经加价二厘在案
臣料各商穷奢极欲岂肯遽舍肥甘必然
另生巧策或作请退商名之语希图耸听
皆未可定臣因淮盐连到湖广之成本确
系若干恐不甚悉随细访两淮产盐各场
商人收盐每觔平价二厘贱则半厘至贵
不出三厘每一引纳正课一两二钱先纲
大包盘掣过坝内河到仪镇县称掣入栈
改做八觔四两小包掣上长江大船及湖
口芜湖过关报料并包索各项虽费完课
加增火耗一切诸务厘毫丝忽计算每盐
一包共需本银七分四厘有零今照一钱
定价每包赚利二分五厘有零总计湖广
每年额引七十余万该商业已获利六十
余万两有零再照定例一引额盐二百零
五觔令一引过所称掣加至四百有余是
七十万引官盐而该商公然夹带不完钱
粮之私盐另多一倍连漏课与余利又得
一百六七十万两共算该商行盐一年原
有将及二百三十余万自然之利查湖北
湖南两处额征钱粮止于二百一十余万
两今盐商所得利息较之岁额钱粮犹多
各商何其贪心尚未足乎据商人于四月
二十九日在臣衙门呈称共到船盐五十
余万引已经销完则约计湖广每年可销
引盐三百余十万除正额七十余万引则
多销二百二十余万此乃各商之亲供足
据总之
圣世之滋生日繁湖广之户口甚众每年销盐
实有数倍溢额况楚中并不产盐无私可
贩但有官商籍引漏课夹带之弊耳臣谨
旨与盐臣商议会
题臣恐
皇上厪怀为此缮折尚遗承差陈天赐恭赍奏
闻伏乞
皇上睿鉴
雍正元年六月初三日
奏
湖廣總督臣楊宗仁叩首謹
奏為奏
聞鹽法利弊事本年六月初一日接准户部咨
文内開議覆鹽臣謝賜履摺奏其鹽價可
否平減商民均屬有益之處令臣公同定
議具題奉
旨依議着速行文等因欽此竊臣仰蒙
皇上授以總督重任顧所屬士農工商皆係
皇上赤子無一不當兼愛凡遇地方一切興革
事宜必須籌思至當方敢酌行庶不上塵
皇上睿懷而微臣亦可自安於夢寐即如裁革
鹽規與餉減鹽價一事實因萬不得已况
國課尤當使其樂有盈餘但難竟任欺公為
恣肆剥削之計其中利弊臣謹奏
聞查淮鹽課餉重大續又加捐織造河工餉
脚價等銀咸所共聞毋庸商人藉為口實
伏讀律載每引計鹽二百觔為一袋外加
耗鹽五觔各商因有請務加捐隨援賦出
於民民出於土之例凡遇捐欸即求鹽臣
於引内准令多加鹽觔以補商費鹽到儀
鎮掣掣每引計重四百有餘是一引之中
商人竟夫帶一引有餘無課之鹽則豪商
每年雖有數十餘萬之捐項而湖廣一省
朝廷經暗酬伊等每年百十萬不納課銀之
餘利矣謹在
皇上聖明所洞照者臣任湖南藍山知縣時適
值偏沅巡撫趙申喬定議湖南鹽價每包
一錢鹽自漢鎮運往湖南又添水脚諸費
每包小販仍要取息數厘而湖南鹽價每
包止賣一錢則漢口鹽價原止八九分不
等此乃二十餘年之事况彼時鹽規雖無
近日加增之多然亦各有一半豈今全革
鹽規而一錢之價値反云不敷成本乎續
因各官增添鹽規商人藉此以長鹽價聽
加數倍不敢顧問毋怪商人動以捐解各
項裝頭并稱或遇旱澇成本過重鹽價須
以隨時消長為詞也臣自為浙江按察司
後陞廣東巡撫皆係出產鹽觔地方鹽務
非屬臣管而鹽法臣亦時加留心晒鹽煎
鹽喜晴而不喜雨即遇十日半月陰雨不
致浸没浦池皆不有碍煎晒或偶長價但
一時長於產鹽之處每觔不過增價半厘
一厘而止其成本過重之語全屬欺蔽振
稱鹽價須以隨時消長更係巧幻夫云隨
時消長必須價有或消或長何以湖廣鹽
價自數十年以來只見漸長從未聞有稍
減之日至於各項捐解僅止數十萬金仰
蒙
國恩每引准其加碪豈尚未足伊等漁利乎
續准鹽臣來文欲議增長鹽價臣即慨切
移覆又據各商赴臣具呈並不求增鹽價
惟鹽有安梁二項名色黑白微有不同若
均照一錢似無分别况漢府所定銀水法
馬皆止九八為詞臣隨批飭鹽道淮以足
紋承買梁鹽是梁鹽業經加價二厘在案
臣料各商窮奢極慾豈肯遽捨肥甘必然
另生巧策或作請退商名之語希圖聳聽
皆未可定臣因淮鹽連到湖廣之成本確
係若干恐不甚悉隨細訪兩淮產鹽各場
商人收鹽每觔平價二厘賤則半厘至貴
不出三厘每一引納正課一兩二錢先綱
大包盤掣過壩内河到儀鎮縣稱掣入棧
改做八觔四兩小包掣上長江大船及湖
口蕪湖過關報料并包索各項雖費完課
加增火耗一切諸務厘毫絲忽計算每鹽
一包共需本銀七分四厘有零今照一錢
定價每包賺利二分五厘有零總計湖廣
每年額引七十餘萬該商業已獲利六十
餘萬兩有零再照定例一引額鹽二百零
五觔令一引過所稱掣加至四百有餘是
七十萬引官鹽而該商公然夾帶不完錢
糧之私鹽另多一倍連漏課與餘利又得
一百六七十萬兩共算該商行鹽一年原
有將及二百三十餘萬自然之利查湖北
湖南兩處額徵錢糧止於二百一十餘萬
兩今鹽商所得利息較之歲額錢糧猶多
各商何其貪心尚未足乎據商人於四月
二十九日在臣衙門呈稱共到船鹽五十
餘萬引已經銷完則約計湖廣每年可銷
引鹽三百餘十萬除正額七十餘萬引則
多銷二百二十餘萬此乃各商之親供足
據總之
聖世之滋生日繁湖廣之户口甚衆每年銷鹽
實有數倍溢額况楚中並不產鹽無私可
販但有官商籍引漏課夾帶之弊耳臣謹
旨與鹽臣商議會
題臣恐
皇上厪懷為此繕摺尚遺承差陳天賜恭齎奏
聞伏乞
皇上睿鑒
雍正元年六月初三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03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