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东莞增城等县逆匪已经惩创酌筹善后事宜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班第苏昌
- 官职
- 署两广总督广东巡抚
- 具奏日期
- 乾隆18年04月15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地方情形
- 题目提及府
- 37广东广州府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军机大臣会同该部速议具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署两广总督臣班第谨
奏为逆匪已经惩创酌筹善后事宜仰祈
睿鉴事窃广东莞增城等县匪犯先后就获正法已经
大加惩创但其敢于纠党与妄图聚会盘踞之
处俱关山海紧要地方从前所设巡防之文武
原有未尽周密者理应增设营汛移置文员协
同稽查弹压以收善后之效如增城县之新塘
墟外通海道内接崇山舟车转集户口繁实
水陆扼要之区增城虽有参将一员驻劄县城
相距新塘窎远且所辖均系陆路水汛非其经
管是以奸徒妄思于此约会举事新塘之前为
蕉涌大步湴尾各村镇地四围皆水南面即海
港汊繁多奸匪出没难于稽查是以奸匪纠党
散劄多在此地新塘之后又即蓝汾山即蓝粪
山坐落龙门县界连从化增城各县延袤三百
余里去各县治一百数十里及三百余里不
等其山中宽外隘奸匪易藏现在铁炉纸厂炭
窑散在四山商民工人等为数众多匪类混
入尤难稽查是自新塘墟以及蕉涌蓝汾等处
水陆紧要地方附近相通各境均应相度形势
斟酌酌盖设官镇守以肃其威拨兵防御以联
其势将见伏莽潜消海疆永靖矣所有事宜敬
为我
皇上陈之
一增城县之新塘为水陆要区宜设大员控制
查有左翼镇左营游击系内河水师番禺东莞
增城各县河道皆其管辖原驻番禺县之东河
口贴近省城与所辖之各县河道甚为窎远且
其地并无衙署往来侥寓应令移驻新塘于所
辖沿河各水汛巡查便易而水陆要地并得大
员弹压控御是不但营制相宜地方亦有裨益
一东莞县之蕉涌大步湴尾各村汛防不宜单
薄查有左翼镇左营游击所辖之守备向驻香
山县之翠村其地尚属僻僻今远击既驻新
塘亦相隔遥远应令守备移驻于蕉涌地方并
带所辖之把总外委各员分驻于大步湴尾
二处又新塘迤东之仙村墟滨临大河并应添
设一汛拨兵十二名防守至蕉涌向系虎门协
设汛驻有千总一员今既移驻守备应将左营
守备旧管之莒草城等汛拨归虎门协即以千
总移驻广彼此声势约得联络
一蓝汾山庙子角地方居该山道中之地应于
此设立一汛以千总一员带兵五十名巡查弹
压其西路入山要隘为溪头地方亦应设汛以
外委一员带兵二十名防守北路入山要隘为
大水桥原设有汛安兵二十五名应添便委一
名防守又未古汛为增城入山要径原兵九名
应添足二十名并添便委一名未古汛迤西为
迤冈汛圆井汛亦俱属要地迤冈汛原兵六名
应添足十名并添便委一名圆井汛原兵八名
亦应添足十名未古汛迤东为神冈墟距县路
远应添设一汛拨兵十名以上各兵均于各属
汛内察核冲僻情形通融抽拨其庙子角应设
之千总查有平地永清汛之千总可以移驻而
以附近增城县之证果墟汛外委移驻永清证
果墟则另设便委一名再溪头汛应设之外委
查有牛背汛之外委可以移驻而牛背汛则另
设便委一名其便委即于马兵内选拔假以便
委名色仍食本分名粮此上各汛俱在陆路应
归增城营参将管辖查该参将分防增城龙门
从化花县四县不隶镇臣统辖为通省陆路参
将第一要缺今蓝汾山虽议镇臣周布汛防但派
定期勤加会哨互为声援全在参将得人稽查
督率以免有名无实应将增城营参将定为题
缺于通省人员内拣选请补庶巡防周密可收
实效
一新塘既将游击移驻应设县佐协同巡查管
理始于体制相宜地方更为有益查有广州府
广储仓大使事务甚简简可归于该府经历带
管应将该大使裁去所有养廉役食改设增城
县主簿虽系银昙增为数有限至庙子角地方
虽设千总但墟厂人等编查保甲点验稽查系
属文员之事仍应设巡检一员责成经理附近
地方并归巡查查有增城县乌石司巡检现驻
村庄简僻相距新塘止十五里今新塘既设主
簿应将乌石巡检裁去俸廉役食改归庙子角
巡检其主簿巡检二缺均属紧要应定为在外
拣选咨补庶要地可资料理
一查例载异姓人插血订盟焚表结拜兄弟不
分人数多寡为首者拟绞监候其无插血盟誓
焚表事情止结拜兄弟为首者杖一百为从各
减一等乃广东恶习动辄结盟其中固多乡愚
而奸匪亦即借此勾结事发到官均以并未插
血焚表一杖完结无以示儆应请酌量加严除
歃血焚表仍拟绞候外其余异姓结拜兄弟者
为首杖一百枷号一个月为从各杖一百若聚
众至三十人以上拜盟并一人各处拜盟前后
数至三十人以上者为首亦照歃血焚表例绞
候以示惩儆
一查火筒火砲俱为应禁军器私有者计件问
罪律令森严乃广东沿海之地里民以防盗贼
为名私制铁砲大小不等屡经查禁不能尽革
应请嗣后系山海地方听将鸟鎗照例报官
制造编号记档稽查以为御盗防贼之用其铁
砲无论大小一概禁闭售存者统限三个月内
首缴地方官汇报查销逾限不缴照私造军器
律治罪
以上各条臣窃昌先因搜捕匪犯亲历新塘及
蓝汾山下熟悉情形提臣胡贵与前督臣阿里
衮更深入蓝汾山周知险要前经提臣胡贵条
议设汛善后各事宜经前督臣阿里衮发交司
道会议续又檄左翼镇臣魏宗圣及龙门增城
各县条议前来臣班第同臣苏昌复委惠潮道
金烈广州协副将龚凤阿前往通历各处细加
勘查今据该道协等议覆由司道核详到臣等
会同悉心察核实系海疆要区应行整饬之事
非徒因宵小窃发救弊一时虽经添汛设官不
过畧为移置并未大有更张其应需衙署兵房
容再筹议料理至各处汛地有与所辖营协不
便须彼此改拨及作何分地会哨之处另容详
悉声明咨部备案臣等谨会折恭
奏伏乞
皇上睿鉴训示遵行谨
奏
乾隆十八年四月十五日
奏
署兩廣總督臣班第謹
奏為逆匪已經懲創酌籌善後事宜仰祈
睿鑒事竊廣東莞增城等縣匪犯先後就獲正法已經
大加懲創但其敢于糾黨與妄圖聚會盤踞之
處俱關山海緊要地方從前所設巡防之文武
原有未盡周密者理應增設營汛移置文員協
同稽查彈壓以收善後之效如增城縣之新塘
墟外通海道內接崇山舟車轉集戶口繁實
水陸扼要之區增城雖有參將一員駐劄縣城
相距新塘窵遠且所轄均係陸路水汛非其經
管是以奸徒妄思于此約會舉事新塘之前為
蕉涌大步湴尾各村鎮地四圍皆水南面即海
港汊繁多奸匪出沒難于稽查是以奸匪糾黨
散劄多在此地新塘之後又即藍汾山即藍糞
山坐落龍門縣界連從化增城各縣延袤三百
餘里去各縣治一百數十里及三百餘里不
等其山中寬外隘奸匪易藏現在鐵爐紙廠炭
窑散在四山商民工人等為數眾多匪類混
入尤難稽查是自新塘墟以及蕉涌藍汾等處
水陸緊要地方附近相通各境均應相度形勢
斟酌酌蓋設官鎮守以肅其威撥兵防禦以聯
其勢將見伏莽潛消海疆永靖矣所有事宜敬
為我
皇上陳之
一增城縣之新塘為水陸要區宜設大員控制
查有左翼鎮左營遊擊係內河水師番禺東莞
增城各縣河道皆其管轄原駐番禺縣之東河
口貼近省城與所轄之各縣河道甚為窵遠且
其地並無衙署往來僥寓應令移駐新塘于所
轄沿河各水汛巡查便易而水陸要地并得大
員彈壓控禦是不但營制相宜地方亦有裨益
一東莞縣之蕉涌大步湴尾各村汛防不宜單
薄查有左翼鎮左營遊擊所轄之守備向駐香
山縣之翠村其地尚屬僻僻今遠擊既駐新
塘亦相隔遙遠應令守備移駐于蕉涌地方并
帶所轄之把總外委各員分駐于大步湴尾
二處又新塘迤東之仙村墟濱臨大河并應添
設一汛撥兵十二名防守至蕉涌向係虎門協
設汛駐有千總一員今既移駐守備應將左營
守備舊管之莒草城等汛撥歸虎門協即以千
總移駐廣彼此聲勢約得聯絡
一藍汾山廟子角地方居該山道中之地應于
此設立一汛以千總一員帶兵五十名巡查彈
壓其西路入山要隘為溪頭地方亦應設汛以
外委一員帶兵二十名防守北路入山要隘為
大水橋原設有汛安兵二十五名應添便委一
名防守又未古汛為增城入山要徑原兵九名
應添足二十名并添便委一名未古汛迤西為
迤岡汛圓井汛亦俱屬要地迤岡汛原兵六名
應添足十名并添便委一名圓井汛原兵八名
亦應添足十名未古汛迤東為神岡墟距縣路
遠應添設一汛撥兵十名以上各兵均于各屬
汛內察核衝僻情形通融抽撥其廟子角應設
之千總查有平地永清汛之千總可以移駐而
以附近增城縣之證果墟汛外委移駐永清證
果墟則另設便委一名再溪頭汛應設之外委
查有牛背汛之外委可以移駐而牛背汛則另
設便委一名其便委即于馬兵內選拔假以便
委名色仍食本分名糧此上各汛俱在陸路應
歸增城營參將管轄查該參將分防增城龍門
從化花縣四縣不隸鎮臣統轄為通省陸路參
將第一要缺今藍汾山雖議鎮臣周佈汛防但派
定期勤加會哨互為聲援全在參將得人稽查
督率以免有名無實應將增城營參將定為題
缺于通省人員內揀選請補庶巡防周密可收
實效
一新塘既將遊擊移駐應設縣佐協同巡查管
理始于體制相宜地方更為有益查有廣州府
廣儲倉大使事務甚簡簡可歸於該府經歷帶
管應將該大使裁去所有養廉役食改設增城
縣主簿雖係銀曇增為數有限至廟子角地方
雖設千總但墟廠人等編查保甲點驗稽查係
屬文員之事仍應設巡檢一員責成經理附近
地方并歸巡查查有增城縣烏石司巡檢現駐
村莊簡僻相距新塘止十五里今新塘既設主
簿應將烏石巡檢裁去俸廉役食改歸廟子角
巡檢其主簿巡檢二缺均屬緊要應定為在外
揀選咨補庶要地可資料理
一查例載異姓人插血訂盟焚表結拜兄弟不
分人數多寡為首者擬絞監候其無插血盟誓
焚表事情止結拜兄弟為首者杖一百為從各
減一等乃廣東惡習動輒結盟其中固多鄉愚
而奸匪亦即藉此勾結事發到官均以並未插
血焚表一杖完結無以示儆應請酌量加嚴除
歃血焚表仍擬絞候外其餘異姓結拜兄弟者
為首杖一百枷號一個月為從各杖一百若聚
眾至三十人以上拜盟并一人各處拜盟前後
數至三十人以上者為首亦照歃血焚表例絞
候以示懲儆
一查火筒火砲俱為應禁軍器私有者計件問
罪律令森嚴乃廣東沿海之地里民以防盗賊
為名私製鐵砲大小不等屢經查禁不能盡革
應請嗣後係山海地方聽將鳥鎗照例報官
製造編號記檔稽查以為禦盗防賊之用其鐵
砲無論大小一概禁閉售存者統限三個月內
首繳地方官彙報查銷逾限不繳照私造軍器
律治罪
以上各條臣竊昌先因搜捕匪犯親歷新塘及
藍汾山下熟悉情形提臣胡貴與前督臣阿里
袞更深入藍汾山周知險要前經提臣胡貴條
議設汛善後各事宜經前督臣阿里袞發交司
道會議續又檄左翼鎮臣魏宗聖及龍門增城
各縣條議前來臣班第同臣蘇昌復委惠潮道
金烈廣州協副將龔鳳阿前往通歷各處細加
勘查今據該道協等議覆由司道核詳到臣等
會同悉心察核實係海疆要區應行整飭之事
非徒因宵小竊發救弊一時雖經添汛設官不
過畧為移置並未大有更張其應需衙署兵房
容再籌議料理至各處汛地有與所轄營協不
便須彼此改撥及作何分地會哨之處另容詳
悉聲明咨部備案臣等謹會摺恭
奏伏乞
皇上睿鑒訓示遵行謹
奏
乾隆十八年四月十五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92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