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应否准完纳捐赎银之原任按察使张坦回籍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方观承
- 官职
- 直隶总督
- 具奏日期
- 乾隆18年03月09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准其回藉可也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直隶总督臣方观承谨
奏为奏
闻请
旨事案准兵部咨开原任云南按察使张坦熊呈请
捐银八千两赎罪具奏一折于乾隆十六年十
二月初七日奉
旨准其赎罪钦此钦遵知照并将张坦熊于乾隆十
七年三月初七日饬交到保臣即转发布政司
勒限催追嗣据该员于上年八月起至本年二
月限内共交完银八千两俱经兑收贮库讫臣
查张坦熊系奉
旨发往军台効力蒙
恩准其赎罪之员今据将捐赎银两依限完交应否
准令回籍之处理合奏
闻请
旨伏乞
皇上圣鉴训示施行谨
奏
乾隆十八年三月
日
奏
直隸總督臣方觀承謹
奏為奏
聞請
旨事案准兵部咨開原任雲南按察使張坦熊呈請
捐銀八千兩贖罪具奏一摺於乾隆十六年十
二月初七日奉
旨准其贖罪欽此欽遵知照並將張坦熊於乾隆十
七年三月初七日飭交到保臣即轉發布政司
勒限催追嗣據該員於上年八月起至本年二
月限內共交完銀八千兩俱經兌收貯庫訖臣
查張坦熊係奉
旨發往軍臺効力蒙
恩准其贖罪之員今據將捐贖銀兩依限完交應否
准令回籍之處理合奏
聞請
旨伏乞
皇上聖鑒訓示施行謹
奏
乾隆十八年三月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9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