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平杂谷及郭罗克不必用兵原因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策楞
- 官职
- 四川总督
- 具奏日期
- 乾隆17年12月21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地方情形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辞甚费而终于不能回护但朕旨所以戒尔等之既往非观与事于将来尔等又错会朕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四川总督臣策楞谨
奏为钦奉
朱批事窃照松潘镇总兵官马良柱奏奉
朱批如此兵威何不于向之金川今之郭罗克用之
将此旨寄策楞岳钟琪知之钦此钦遵转寄到臣
跪读之下实深惶悚伏念臣受
皇上宥加无已之恩任全省封疆之寄敢不竭尽犬
马以期稍効涓埃此番杂谷用兵番众之鲜
体斯首逆之能擒较金川之人心固结恃险有
倍其难易之未可以同日语者自不能逃
圣明之洞鉴至郭罗克纵放夹坝肆行剽掠律以
国法原无可宽惟是地方寥廓其路径可通之青
海西藏等处皆不毛千里四无人烟欲兴问罪
之师湏截窜逃之路倘不能穷其所在即不能
禁其复来而
国体所关关系匪轻且该首抢刦班臣额尔德尼
使之入后询知有颁发
勅谕并
恩赏达赖喇嘛物件随畏惧退还则不敢干犯
天朝之心尚有一线可原是以前马良柱呈请用兵
臣一面饬令不可轻举再为剀切化导一面具
折
奏明奉有
谕古训示在案兹于十一月十四日据马良柱呈报
郭罗克土目丹增已遵将贼首一名七按拿交
委员解赴省城并称于数日内再捉一个出献
等语臣恐以无辜塞责随饬司确审系抢刦班
臣额尔德尼案内之从贼据供丹增亦系分赃
之人为首者有那富丹拆旦固鲁甲交等四名
臣以事隔年余并不将贼首捉献所禀于数日
再捉一个亦未据拿解不便草率完结又经指
名严饬勒令缉拿那富丹等务获以惩不法统
俟有无缉献容臣另行酌筹请
旨办理所有臣钦奉
朱批合先恭折
奏复伏乞
皇上睿鉴训示谨
奏
乾隆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奏
四川總督臣策楞謹
奏為欽奉
硃批事竊照松潘鎮總兵官馬良柱奏奉
硃批如此兵威何不於向之金川今之郭羅克用之
將此旨寄策楞岳鍾琪知之欽此欽遵轉寄到臣
跪讀之下實深惶悚伏念臣受
皇上宥加無已之恩任全省封疆之寄敢不竭盡犬
馬以期稍効涓埃此番雜谷用兵番衆之鮮
體斯首逆之能擒較金川之人心固結恃險有
倍其難易之未可以同日語者自不能逃
聖明之洞鑒至郭羅克縱放夾壩肆行剽掠律以
國法原無可寬惟是地方寥廓其路徑可通之青
海西藏等處皆不毛千里四無人烟欲興問罪
之師湏截竄逃之路倘不能窮其所在即不能
禁其復來而
國體所關關係匪輕且該首搶刦班臣額爾德尼
使之入後詢知有頒發
勅諭並
恩賞達賴喇嘛物件隨畏懼退還則不敢干犯
天朝之心尚有一綫可原是以前馬良柱呈請用兵
臣一面飭令不可輕舉再為剴切化導一面具
摺
奏明奉有
諭古訓示在案兹於十一月十四日據馬良柱呈報
郭羅克土目丹增已遵將賊首一名七按拿交
委員解赴省城並稱於數日內再捉一個出獻
等語臣恐以無辜塞責隨飭司確審係搶刦班
臣額爾德尼案內之從賊據供丹增亦係分赃
之人為首者有那富丹拆旦固魯甲交等四名
臣以事隔年餘並不將賊首捉獻所稟於數日
再捉一個亦未據拿解不便草率完結又經指
名嚴飭勒令緝拿那富丹等務獲以懲不法統
俟有無緝獻容臣另行酌籌請
旨辦理所有臣欽奉
硃批合先恭摺
奏復伏乞
皇上睿鑒訓示謹
奏
乾隆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88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