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办理采买谷石情形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张师载
- 官职
- 管安徽巡抚事
- 具奏日期
- 乾隆17年12月16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漕运漕粮事务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原议大臣议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为遵
旨议奏事乾隆十七年十月二十五日准大学士公傅恒
字寄内阁大学士公臣傅恒等谨
奏查采买粮石原以储积民食缓急可恃但向来江浙
各省采买俱特委专员赍银坐赴米粮聚积处所及
米船经由驻泊之地以便收买而该处一闻信息则
牙行经纪借此名色顿昂价値是以不论所买多少
惟一经采办即至翔涌转于民食未见有盖据臣高
斌所见除两广山陕等省经路远隔向不采买江广
米石俱无庸议外嗣后直隶河南山东湖南湖北江
西安徽江苏浙江等省沿河州县船艘通行之处不
若听商贩自行转运流通无庸官为采买其各省所
属府州县有收成丰稔粮价平贱之处听各该地方
官随时详请动帑于本处采买以实仓储亦不得远
行采买如此则市价无由居奇粮价不致昂长倘各
该省沿河州县偶遇收成歉薄赈恤不敷有需采办
之时令各该督抚随时酌量一面奏闻一面办理但
臣等查沿河各省停止采买是否应行如此办理尚
须确实查在情形方可定议应请交与各该督抚令
其各按地方情形详悉定议具
奏为此谨
奏乾隆十七年十月十四日奉
旨是钦此寄字到臣当即钦遵转行江宁布政司去后兹
据布政使高晋详称查得仓粮之储积原为利民而
采买之机宜先当去病若不察情形明立限制一
遇采成官商争购市价居奇遂致粮价顿昂官仓未
收积贮之益乡民先受食贵之病势使然也惟是各
省情形不同祗就安省而论各属环山滨江地土瘠
薄本非产米之区惟桐城县之棕阳镇合肥县之三
河镇含山县之运漕镇系江广米粮聚积之地江浙
官商向多于此三镇趋购但市粮之盈绌靡常官商
之购运无限设遇不敷购买遂致价値增长本年七
月内钦奉
上谕停止动帑委员采买令将本地收成情形据实查明
妥酌具奏当经查明安属秋成丰稔核计各府州县
现存仓谷按额存有十分之四分以上者今岁概停
买补不足十分之一二三四分者各于本境地方动
支节年杂项银依市价平买均令买足十分之四为
率如价値较贵仓贮虽缺即暂停买补仍先遍行出
示晓谕商民共悉市价不致预为垄价等情详核
会
奏在案是安省今秋买补仓粮业已酌定限制嗣后按
年确核收成丰歉及各邑仓谷缺额多寡酌量情形
预为分别详定责令各州县于本境陆续买补不必
一时取盈如该州县偶遇歉收或产米无多之地不
得不仰给于邻壤者亦于本省邻近州县采多价平
处所量为酌买不许委员远赴外省购办如此则市
粮可冀充盈客贩仍得流通储积无碍民食有盖矣
等情臣查商贩之运行与官仓之储备均属接济民
食数年以来米价高昂不能平减说者皆谓各处米
粮从有此数官买既多商贩自然不足惟停止官买
米价庶可渐平我
皇上念民食之维艰折奏言于至当本年七月内
特颁谕旨以各省存贮得十分之三四即可不必急买
补臣随将安省各属仓贮实存数目及今岁收成丰
稔情形另酌议存有十分之四者今岁概行停买其
存贮不足十分之一二三四者视该州县市値如果
中平即令在本境买补第以十分之四为率如价
値稍贵即不得急买总不许于聚米之处群趋争购
致市价高昂恭折
奏覆于十一月二十五日奉
朱批如所议行钦此钦遵在案是安省现在情形官仓买
补未便概停而采买章程可以通办官仓既不争购
市价无可居奇自不致有因官采买昂价病民之患
理合将安省地方办理采买情形谨会同署江南江
西总督臣庄有恭合词具
奏伏乞
皇上圣训谨
奏
乾隆十七年十二月
日
奏
為遵
旨議奏事乾隆十七年十月二十五日准大學士公傅恒
字寄內閣大學士公臣傅恒等謹
奏查採買糧石原以儲積民食緩急可恃但向來江浙
各省採買俱特委專員齎銀坐赴米糧聚積處所及
米船經由駐泊之地以便收買而該處一聞信息則
牙行經紀藉此名色頓昂價値是以不論所買多少
惟一经採辦即至翔湧轉於民食未見有蓋據臣高
斌所見除兩廣山陝等省經路遠隔向不採買江廣
米石俱無庸議外嗣後直隸河南山東湖南湖北江
西安徽江蘇浙江等省沿河州縣船艘通行之處不
若聽商販自行轉運流通無庸官為採買其各省所
屬府州縣有收成豐稔糧價平賤之處聽各該地方
官隨時詳請動帑於本處採買以實倉儲亦不得遠
行採買如此則市價無由居奇糧價不致昂長倘各
該省沿河州縣偶遇收成歉薄賑恤不敷有需採辦
之時令各該督撫隨時酌量一面奏聞一面辦理但
臣等查沿河各省停止採買是否應行如此辦理尚
須確實查在情形方可定議應請交與各該督撫令
其各按地方情形詳悉定議具
奏為此謹
奏乾隆十七年十月十四日奉
旨是欽此寄字到臣當即欽遵轉行江寧布政司去後兹
據布政使高晉詳稱查得倉糧之儲積原為利民而
採買之機宜先當去病若不察情形明立限制一
遇採成官商爭購市價居奇遂致糧價頓昂官倉未
收積貯之益鄉民先受食貴之病勢使然也惟是各
省情形不同祗就安省而論各屬環山濱江地土瘠
薄本非產米之區惟桐城縣之棕陽鎮合肥縣之三
河鎮含山縣之運漕鎮係江廣米糧聚積之地江浙
官商向多於此三鎮趨購但市糧之盈絀靡常官商
之購運無限設遇不敷購買遂致價値增長本年七
月內欽奉
上諭停止動帑委員採買令將本地收成情形據實查明
妥酌具奏當經查明安屬秋成豐稔核計各府州縣
現存倉穀按額存有十分之四分以上者今歲概停
買補不足十分之一二三四分者各於本境地方動
支節年雜項銀依市價平買均令買足十分之四為
率如價値較貴倉貯雖缺即暫停買補仍先遍行出
示曉諭商民共悉市價不致預為壟價等情詳核
會
奏在案是安省今秋買補倉糧業已酌定限制嗣後按
年確核收成豐歉及各邑倉穀缺額多寡酌量情形
預為分別詳定責令各州縣於本境陸續買補不必
一時取盈如該州縣偶遇歉收或產米無多之地不
得不仰給於鄰壤者亦於本省鄰近州縣采多價平
處所量為酌買不許委員遠赴外省購辦如此則市
糧可冀充盈客販仍得流通儲積無礙民食有蓋矣
等情臣查商販之運行與官倉之儲備均屬接濟民
食數年以來米價高昂不能平減說者皆謂各處米
糧從有此數官買既多商販自然不足惟停止官買
米價庶可漸平我
皇上念民食之維艱摺奏言於至當本年七月內
特頒諭旨以各省存貯得十分之三四即可不必急買
補臣隨將安省各屬倉貯實存數目及今歲收成豐
稔情形另酌議存有十分之四者今歲概行停買其
存貯不足十分之一二三四者視該州縣市値如果
中平即令在本境買補第以十分之四為率如價
値稍貴即不得急買總不許於聚米之處羣趨爭購
致市價高昂恭摺
奏覆於十一月二十五日奉
硃批如所議行欽此欽遵在案是安省現在情形官倉買
補未便概停而採買章程可以通辦官倉既不爭購
市價無可居奇自不致有因官採買昂價病民之患
理合將安省地方辦理採買情形謹會同署江南江
西總督臣莊有恭合詞具
奏伏乞
皇上聖訓謹
奏
乾隆十七年十二月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88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