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凶徒放火脱逃请定参处之例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阿尔泰
- 官职
- 山东按察使
- 具奏日期
- 乾隆17年12月16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该部议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山东按察使鄂木阿尔泰谨
奏为凶徒放火脱逃请定恭处之例以肃法纪以
安地方事窃照东省地方民俗素称强悍有等
凶恶之徒偶因雀角微嫌遂至深仇不解欲图
报复罔顾刑章自知理不能胜力有难敌即设
计倾害放火烧毁本家房屋或延烧隣
近居民甚或焚压致毙人命此等凶恶棍徒甚
为地方之害虽有当时就获按拟
题请正法者亦有事发脱逃缉拏未获者且有被
害之家明知放火棍徒畏其凶恶不敢指控终
至漏网者非不严饬查拏通行禁戢而此风尚
未尽熄揆厥所由盖因地方官姑息为怀不知
执法遇此等事件苟且了局未获之犯不实力
严缉既获到官又从轻完结以致凶徒无所畏
惧动辄放火肆害奴才窃思挟仇放火烧毁
害不止一家其情最为险恶其罪与强盗相等
岂可不严缉法惩任其漏网使凶徒视为得计
踵习故尤害无底止伏查定例光棍抢夺妇女
孩童之案无论首从脱逃不即弋获照盗案例
扣限题恭放火延烧凶徒与光棍无异乃止效
死人命者扣恭缉凶不力其余正犯脱逃未经
定有恭处之例地方官因无处分未免懈于缉
捕似非除暴安良之道请嗣后遇有凶徒放火
延烧地方官照例立即起援扑灭抢拏如凶犯
已经脱逃无论曾否致死人命俱以报官之日
起照盗案例扣限题恭议处勒限缉拏获有凶
犯分别首从按律定拟倘地方官因有恭处之
例希图幸免处分将放火延烧之业请匿不报
及至获犯自行完结并上司同徇隐一并严
恭分别议处其放火当被救熄尚未延烧与故
烧人空闲房屋及田场积聚之物者本犯罪止
军流如脱逃未获应照无拏逃之例扣限六个月
查恭议处如此立定章程庶缉捕不致懈弛免
徒无从漏网地方庶恶棍咸知
国法森严不敢轻为尝试挟仇放火之风可熄地
方得以安静矣奴才查办所及体察情形不揣
愚昧据实陈请是否有当伏乞
皇上睿鉴勅部议覆施行谨
奏
乾隆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
奏
山東按察使鄂木阿爾泰謹
奏爲兇徒放火脫逃請定恭處之例以肅法紀以
安地方事竊照東省地方民俗素稱强悍有等
兇惡之徒偶因雀角微嫌遂至深仇不解欲圖
報復罔顧刑章自知理不能勝力有難敵即設
計傾害放火燒燬本家房屋或延燒隣
近居民甚或焚壓致斃人命此等兇惡棍徒甚
爲地方之害雖有當時就獲按擬
題請正法者亦有事發脫逃緝拏未獲者且有被
害之家明知放火棍徒畏其兇惡不敢指控終
至漏網者非不嚴飭查拏通行禁戢而此風尚
未盡熄揆厥所由蓋因地方官姑息爲懷不知
執法遇此等事件苟且了局未獲之犯不實力
嚴緝既獲到官又從輕完結以致兇徒無所畏
懼動輒放火肆害奴才竊思挾仇放火燒燬
害不止一家其情最爲險惡其罪與強盜相等
豈可不嚴緝法懲任其漏網使兇徒視爲得計
踵習故尤害無底止伏查定例光棍搶奪婦女
孩童之案無論首從脫逃不即弋獲照盜案例
扣限題恭放火延燒兇徒與光棍無異乃止效
死人命者扣恭緝兇不力其餘正犯脫逃未經
定有恭處之例地方官因無處分未免懈於緝
捕似非除暴安良之道請嗣後遇有兇徒放火
延燒地方官照例立即起援撲滅搶拏如兇犯
已經脫逃無論曾否致死人命俱以報官之日
起照盜案例扣限題恭議處勒限緝拏獲有兇
犯分別首從按律定擬倘地方官因有恭處之
例希圖倖免處分將放火延燒之業請匿不報
及至獲犯自行完結并上司同徇隱一並嚴
恭分別議處其放火當被救熄尚未延燒與故
燒人空閒房屋及田場積聚之物者本犯罪止
軍流如脫逃未獲應照無拏逃之例扣限六個月
查恭議處如此立定章程庶緝捕不致懈弛免
徒無從漏網地方庶惡棍咸知
國法森嚴不敢輕爲嘗試挾仇放火之風可熄地
方得以安靜矣奴才查辦所及體察情形不揣
愚昧據實陳請是否有當伏乞
皇上睿鑒勅部議覆施行謹
奏
乾隆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88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