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安徽通省民数谷数造黄册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张师载
- 官职
- 管安徽巡抚事
- 具奏日期
- 乾隆17年11月26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地方情形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册留览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督安徽巡抚事臣张师载谨
奏为钦奉
上谕事案准户部咨乾隆五年十一月初二日内阁抄出
上谕周官之法岁祭司民司禄而献民数谷数于王拜
受之登于天府非独冢宰据之以制国用之通凡授田
与劝调息平兴以及岁有灾祲移民通财薄征散利皆
必于民数谷数若烛照数计而后可斟酌调剂焉秦汉
以降户口之数虽间见于史册而其文甚畧惟唐贞观
之初定口分世业之法比岁登籍三年献书以养以教
致治之盛几于成康固用此鸟根柢也在昔
圣祖仁皇帝以生齿日繁恐有司虑加丁赋匿不以闻
特诏豁实开载新增人户不加丁赋
世宗宪皇帝勤恤民隐广储仓谷常惧一夫不得其所德意
至为周渥然各省督抚虽有五年编审之规州县常平
仓虽有岁终稽核之法而奉行者仅亦于登耗散欤之
间循职式之旧殊不知政治之施设实本于此其自今
以后每岁仲冬该督抚将各府州县户口减增仓谷存
用一一详悉具折奏闻朕朝夕披览心知其数则小民
平日所以生养及水旱凶饥可以通计熟筹而预为之
备各省具奏户口数目著以编审后举行其如何定议
令各省画一通行著该部议奏钦此经部臣议令于干
隆六年编审后将各府州县人丁按户清查及户内
大小名口一并造报其各项仓谷有于青黄不接之
时平粜者务于秋成照数买补或因偏灾动赈者亦
于册内分晰登明详核存用实数俱于每年十一月
缮写黄册各一本详细具折奏
闻著为定例仍将奏明数目报部等因嗣准户部咨行令
每年仲冬祗将户口总数与谷数一并造报毋庸逐
户挨查细造花名清册等因俱经转行钦遵节年
奏报在案所有安徽省乾隆十七年分应造民数谷数各
册行据江宁布政使高晋详称查安徽宁池太庐凤
颍六泗滁和广十三府州所属怀宁等五十六州县
及新宣等九卫乾隆十七年分旧管上届册报实在
人丁二千一百九十一万七千六百一十九口新收
男妇人丁六十九万五千三十六口开除男妇人丁
四十九万七千一百二十四口实在土著男妇人丁
二千二百一十一万五千五百三十一口存仓谷数
乾隆十七年七月底止各属常平仓贮项下连司道
两仓应存米谷杂粮折谷一百七十六万五千三百
七十六石五斗五升四合零内除司道两仓并各府
州县原报续报借籴谷米杂粮折谷一百一十七万
一千二十三石一斗九升四合零现在分别勒催买
补还仓统于乾隆十八年册内登报外仍计实在存
仓米谷杂粮折谷五十九万四千三百五十三石三
斗六升零造具简明清册呈送前来经臣覆核无异
理合恭缮黄册
进呈
御览谨会同署江南江西总督印务苏州巡抚臣庄有恭
合词具
奏伏乞
皇上圣鉴再查各属造报民数内有增减人丁多寡不一
行据各属咸称系照现今收除人丁数目造报并无
虚捏又存仓谷内尚有续动因粮递解等项米谷未
经核定报销之项应俟册报至日另于乾隆十八年
册内分晰登报合并陈明谨
奏
乾隆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奏
督安徽巡撫事臣張師載謹
奏為欽奉
上諭事案准户部咨乾隆五年十一月初二日內閣抄出
上諭周官之法歲祭司民司禄而獻民數穀數於王拜
受之登於天府非獨冢宰據之以制國用之通凡授田
與勸調息平興以及歲有災祲移民通財薄徵散利皆
必於民數穀數若燭照數計而後可斟酌調劑焉秦漢
以降户口之數雖間見於史冊而其文甚畧惟唐貞觀
之初定口分世業之法比歲登籍三年獻書以養以教
致治之盛幾於成康固用此鳥根柢也在昔
聖祖仁皇帝以生齒日繁恐有司慮加丁賦匿不以聞
特詔豁實開載新增人户不加丁賦
世宗憲皇帝勤恤民隱廣儲倉穀常懼一夫不得其所德意
至為周渥然各省督撫雖有五年編審之規州縣常平
倉雖有歲終稽核之法而奉行者僅亦於登耗散歟之
間循職式之舊殊不知政治之施設實本於此其自今
以後每歲仲冬該督撫將各府州縣户口減增倉穀存
用一一詳悉具摺奏聞朕朝夕披覽心知其數則小民
平日所以生養及水旱凶饑可以通計熟籌而預為之
備各省具奏户口數目著以編審後舉行其如何定議
令各省畫一通行著該部議奏欽此經部臣議令於乾
隆六年編審後將各府州縣人丁按户清查及户内
大小名口一併造報其各項倉穀有於青黄不接之
時平糶者務於秋成照數買補或因偏災動賑者亦
於冊内分晰登明詳核存用實數俱於每年十一月
繕寫黄册各一本詳細具摺奏
聞著為定例仍將奏明數目報部等因嗣准户部咨行令
每年仲冬祗將户口總數與穀數一併造報毋庸逐
户挨查細造花名清册等因俱經轉行欽遵節年
奏報在案所有安徽省乾隆十七年分應造民數穀數各
冊行據江寧布政使高晉詳稱查安徽寧池太廬鳳
潁六泗滁和廣十三府州所屬懷寧等五十六州縣
及新宣等九衛乾隆十七年分舊管上屆冊報實在
人丁二千一百九十一萬七千六百一十九口新收
男婦人丁六十九萬五千三十六口開除男婦人丁
四十九萬七千一百二十四口實在土著男婦人丁
二千二百一十一萬五千五百三十一口存倉穀數
乾隆十七年七月底止各屬常平倉貯項下連司道
兩倉應存米穀雜糧折穀一百七十六萬五千三百
七十六石五斗五升四合零內除司道兩倉併各府
州縣原報續報借糴穀米雜糧折穀一百一十七萬
一千二十三石一斗九升四合零現在分別勒催買
補還倉統於乾隆十八年冊內登報外仍計實在存
倉米穀雜糧折穀五十九萬四千三百五十三石三
斗六升零造具簡明清冊呈送前來經臣覆核無異
理合恭繕黄册
進呈
御覽謹會同署江南江西總督印務蘇州巡撫臣莊有恭
合詞具
奏伏乞
皇上聖鑒再查各屬造報民數內有增減人丁多寡不一
行據各屬咸稱係照現今收除人丁數目造報並無
虛捏又存倉穀內尚有續動因糧遞解等項米穀未
經核定報銷之項應俟冊報至日另於乾隆十八年
冊內分晰登報合併陳明謹
奏
乾隆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86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