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请移修宁羌等五处城垣以工济赈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黄廷桂钟音
官职
陕甘总督陕西巡抚
具奏日期
乾隆17年11月12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赈灾免税缓征、工程
题目提及府
151陕西汉中府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乾隆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乾隆

朱批信息

朱批
该部速议具奏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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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陕西巡抚臣钟音谨 奏为陈请移修城垣以工济赈事窃查宁羌靖边 延川米脂长武等五州县城垣共估需工料银 六万四千一百四十两零在于商杂税银内动 支兴修缘该州县城垣在第二次应修之列业 于本年六月二十二日照例 题请嗣于十月初六日接准部咨允修在案惟是 现今西同等属被旱成灾仰荷 圣恩抚恤加赈各属灾黎自可无虞之食然当来春 青黄不接仍恐觅食维艰不无拮据臣等仰体 皇上轸念灾黎至意请将宁羌等城垣移于灾地与 修俾佣趋贫民得以赴工力作亦属接济之一 法遂与藩司公司悉心商酌今据布政使张若 震详议被灾之永寿武功兴平富平蓝田凤翔 岐山扶风大荔等九县地当孔道户口殷繁核 计九县城垣共原估银六万一千六百二十两零与 宁羌等五州县之费不相上下应请移为兴修 第从前所估或有未确且有续报坍废之处请 委该管各道府州亲往勘明估计应增减据 实造报等因臣等伏查宁羌等处收成颇稔虽 城垣已届兴修之期若暂为停缓亦属无碍其 永寿等九县城垣从前虽有定为第三次兴修 与列入缓修之内然皆属应修之工程今权其 轻重因时转移则九县之城垣既得早为完固 而九县之灾黎更得佣工糊口诚属两有裨益 如蒙 恩允即将 题准宁羌等五州县修城之费移为永寿等九县 修城之用无庸另请帑项如有余剩存贮司库 或有不敷仍在商杂税银内动支并饬令各县 即于岁内领银办料以便来春兴工庶于灾黎 有济至宁羌等五州县城垣仍遵照次第兴修 原议俟永寿等九县工竣报销再为请修除批 令速委道府等确勘估册赍到另行送部外 臣等为灾地筹食起见谨缮折合词 奏请伏祈 皇上睿鉴训示遵行谨 奏 该部速议具奏 乾隆十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档案编号
故宫028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