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太仓镇洋士民呈请借项修塘堤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庄有恭
官职
江苏巡抚
具奏日期
乾隆17年11月11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地方情形
题目提及府
298江苏太仓州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乾隆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乾隆

朱批信息

朱批
如所请行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 着照所议/请

奏折正文

奏 江苏巡抚臣庄有恭谨 奏为据情奏请恭恳 圣恩事窃照太仓镇洋二州县滨临大海沿海田庐 全赖塘堤保障前朝旧有海塘因年久汕刷半 已坍卸入海雍正十年秋被潮灾户口田庐漂 没几半前抚臣高其倬勘议自宝山胡巷口起 历镇洋太仓常熟至昭文县福山港止应筑土 塘三万四千七百余丈估需工价银一十一万 七千余两时因公项未充仅将宝山境内胡巷 口起至镇洋县境刘河南岸止沿边顶冲迎溜 之处建筑土石塘工其自镇洋刘河北岸以至 昭文之福山港缓俟陆续办理上年即据太仓 镇洋两属士民呈请情愿将境内土塘业食佃 力自行挑筑因现议开浚刘河需费七万余两 皆系业食佃力太镇工竣独多民力未能兼顾 是以暂缓未挑今复据太仓州知州宋楚望据 太镇两邑士民呈称今岁七月十七十八等日 东北风潮刘河以南赖塘堤得保无恙秋禾丰 收刘河以北因无塘堤潮无捍御致有浸伤收 成较减是筑堤捍田势断不可再缓特刘河甫 经竣事民力一时拮据议于三年之内陆续筑 成又恐工程及半秋汛大汛不能抵御仍弃前 功呈请借项递办分年扣还等情到州伏查自 镇洋刘河以北起至太仓州小港与昭文县交 界止共应筑土塘九千四百七十丈五尺底宽 二丈六尺面宽一丈高八尺估计土方暨缺口 加培填土建桥占废穷酌给地价等项共约 需银一万六千余两若令业佃尅期自办刘河 工竣未及民力恐不能支若令其分年缓修一 值伏秋大汛前工势必刷卸又须重费周章可 否俯顺舆情于司库存公银内酌借一万六千 两给各绅士承领自募夫役春融即行兴工官 为鼓舞劝惩稽查勤惰务令汛前告竣一律坚 固整齐所借之银除田在塘外及估废之户免 扣外其余各户按亩扣输统于二年限内缴还 司库其挖废田亩应免钱粮俟分晰造册另详 请豁等因到臣臣于巡阅海口之便复亲诣该 处细加察勘实系应办之工即奏请动帑兴修 我 皇上天心仁爱欲使万物得所原非所惜但士民既 再三呈恳自愿兴修以两州县之通力合作保 五十余里之民舍田庐其亲睦任恤之意正宜 因势而利导之择殷实明干之绅士数人分看 其任慎司出纳而官为董其成吏不得过问则 工归实用办理自更坚完至据请暂借公费之 处虽无成例可循但农民偶值歉岁原有官借 牛力籽种秋收征还之例于情似亦可通况以 两州县田亩计之每年每亩扣还之数不过升 米之值于民亦无所苦相应据情奏请仰恳 圣恩如蒙 俞允臣拟酌动司库银两借给并令该州县及时督 率赶办分作两年扣还至筑塘占废察留余 以及塘外近潮田亩应减钱粮另饬丈量 科算造册 题请豁除是否有当伏乞 皇上训示谨 奏 乾隆十七年十一月十一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档案编号
故宫028548